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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3, 2016

丽莎·嘉德纳·首席女警探 (3册-平)

原价RM95.40/套

丽莎·嘉娜~丹·布朗之后美国最为炙手可热悬疑新星!
美国悬疑教父哈兰·科本、英国惊悚天王李查德同声赞赏!
《纽约时报》《出版人周刊》《书单》杂志联袂推荐!
亚马逊网络书店畅销书排行榜56周上榜作品!
不读丽莎·嘉娜,你绝对不懂什么是真正的悬疑!

媒体评论
丽莎·嘉娜一再抛出线索,令你神经紧张,束手无策,又一次到达悬疑的高潮!
~~《出版人周刊》星级评论

丽莎·嘉娜的粉丝请注意:这又是一本令你无法呼吸的力作。
~~《书单》杂志星级评论

作者简介
(美国)丽莎·嘉娜(Lisa Gardner) 译者:高扬
丽莎·嘉娜(Lisa Gardner):当今美国最为炙手可热的悬疑小说家之一,作品数度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其中影响深远的包括Love You More, Hide, Gone, Alone, Live to Tell, The Killing Hour等等。其系列作品“首席女警探”的主人公蒂蒂·华伦警长,已成为纽约各大媒体争相专访的虚构红人。


嘉娜的作品擅长描述缜密的刑侦步骤,紧张而富于节奏感。在情节上,则注重铺陈布局,线索层出,却始终疑云密布,正如《洛杉矶时报》评论所说:“不到最后一页,绝对无法猜出嘉娜笔下故事的真相。”而在曲折的情节之外,其作品更渗透了温柔的女性情怀,令人感动甚至潸然泪下。


《逃》

在废弃多年的精神病院底下,究竟隐藏着多么骇人的秘密?安娜贝拉究竟是谁?又是谁,或是什么,让她终此一生飞奔在逃亡的途中?


雨夜,美女警探蒂蒂·华伦奉召出警。在波士顿一座废弃的精神病院旧址,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下室,里面藏着六具小女孩的裸尸。唯一的线索是其中之一颈上戴着的锈迹斑驳的吊坠,上面写着一个名字~安娜贝拉·格兰杰。而经过调查,安娜贝拉已经失踪了二十年。

不久,自称安娜贝拉的神秘女人出现在波士顿警察局。从童年起,她便一直跟随父亲东躲西藏,四处漂泊,一座城市又一座城市,一个名字又一个名字。而她,全然不知自己究竟在逃避谁,或者逃避什么。


父亲死后,自以为安全的她一心想解开逃亡之谜,鼓起勇气前来自认身份,而这一鲁莽的举动却将她再次带入了无尽的恐惧之中……
原价RM29.80/册

文摘
七岁的时候,父亲第一次这样跟我说:世界是一个系统,学校是一个系统,社区是一个系统,城市、政府`任何一定规模的人类群体,都是一个系统。就此而言,人体也是一个系统,因其是由更小的生理子系统组成的。


刑事司法毫无疑问是一个系统,天主教会也是~千万别让他打开话匣子,然后是有组织的体育比赛、联合国,当然,还有美国小姐选美比赛。


“你不一定要喜欢这个系统,”他教训我说,“你不一定要信任或认同它,但你一定要了解它。只有了解了,你才能活下去。”
家庭是一个系统。

那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却看到父母都站在客厅里。我的父亲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数学教授,很少在七点之前回家。可现在,他却站在母亲最心爱的碎花沙发旁,脚边整整齐齐地码着五个手提箱。母亲在哭,当我推开门,她立即转过身遮住自己的脸,但我仍然可以看到她的肩膀在抽搐。


我的父母都穿着厚重的羊毛大衣,在还相当暖和的十月下午,这显得十分奇怪。

父亲先说话了:“到你房间去,挑两样东西,任何你想要的两样,但是要快,安娜贝拉,我们时间不多了。”

母亲的双肩抖动得更加厉害。我放下书包,进了房间,盯着这个刷着粉色和绿色墙漆的小小的空间。

在我过去所有的时光里,这是我最想重温的一刻:在这个我度过青春时期的卧室里短短的三分钟。我的手指掠过贴满贴纸的书桌,滑过放有祖父母照片的相架,跳过雕花镀银的发刷和特大号的手镜。我撇下了我的书,甚至都没有考虑我收集的弹珠和珍藏的幼儿园时期的画。我记得我在最喜欢的毛绒玩具狗和我最新的宝贝~新娘芭比之间作了非常挣扎和艰难的选择。我选了我的狗~布玛,然后抓上我最心爱的婴儿毯~一张深红色法兰绒毛毯,四周是粉红缎面花边。

我没有要我的日记,也没有要我最好的朋友多丽·彼得拉切利写给我的那一摞傻傻的、满是涂鸦的信,我甚至没有要我的婴儿相册,至少这可以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时不时看看母亲的照片。我是个年幼、受惊的孩子,举止都是孩子气的。

我想父亲早就料到我会挑什么,我想他就是想亲眼看着一切来临,即使那时也是如此。


我回到客厅。父亲在外面把行李搬上车,母亲双手抱着客厅与厨房之间的那根柱子。有一刹那我以为她不会松手了,她要表明立场,要求父亲停止这种愚蠢的举动。


但是她伸出手来,摸着我乌黑的长发。“我这么爱你。”她抓住我,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沾满泪水的脸颊贴着我的头顶。然后她把我推开,飞快地擦了擦脸。


“到外面去,亲爱的。你父亲是对的~我们必须快点。”
我跟着母亲来到车前,胳膊底下夹着我的布玛,双手紧紧攥着我的毯子。我们各自坐上惯常的座位:父亲坐在司机位上,母亲坐副驾,我坐在后面。


父亲将我们的小本田开到大路上。金黄、橘黄的树叶从山毛榉上打着转儿飘落下来,在车窗外飞舞着。我张开手指贴在玻璃上,似乎真的能触摸到它们一样。


“跟邻居们挥挥手,”父亲指示我,“假装一切都很正常。”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那条有着橡树点缀的小巷。
家庭是一个系统。

我们开车到了坦帕市。我的母亲一直想去佛罗里达看看。父亲解释说:在新英格兰过了这么多阴冷的冬天,现在去体验一下棕榈沙滩难道不是很好?


既然母亲选择了地点,那么我们的名字就由父亲来选了。我现在叫莎莉,父亲是安东尼而母亲是克莱尔,是不是很有趣?新城市,新名字,多么有意思的一次冒险。

开始时我会做噩梦,非常可怕的噩梦,以至于醒来时我常常会尖叫着:“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了什么。”

“这只是个梦。”父亲拍着我的背,试图安慰我。
“但是我害怕。”
“嘘,你现在还太小,根本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所以需要爹地在这儿。”


我们没有住在棕榈沙滩间。我的父母从没提过,但现在成年后的我再回想起来,我意识到数学博士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重操旧业的,尤其是在连身份都是假的的情况下。父亲找了个开出租的工作。我喜欢他的新工作,这意味着他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都可以待在家里,而且,有自己的专用出租车接我放学也似乎是件很炫的事情。

新学校比原来大,管得也更严。我想我是交了些朋友的,尽管在佛罗里达那段日子的许多细节我都已经记不清了,更多的是关于不太真切的时间和地方的记忆。在那里,我的下午都是在自我防御的基础训练中度过的;在那里,就连我的父母都显得十分陌生。

父亲总是在我们的一居室公寓里唠叨着:“你说什么,莎莉?让我们布置一棵棕榈圣诞树吧。是的,先生,我们玩得很开心!”母亲总是心不在焉地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客厅墙上画着色彩明亮的珊瑚;她会因为在十一月里买了件泳衣而咯咯笑个不停;会不怀好意地学习烹制各种稀奇古怪的白鱼。

我想我的父母在佛罗里达是开心的,至少他们是想要开心的。母亲装饰我们的公寓,父亲重新拾起了素描的爱好。有时晚上父亲不用工作的时候,母亲就在窗户边摆好姿势给父亲当模特儿,我就躺在沙发上,心满意足地看着父亲拿着小小的铅笔用娴熟的笔法捕捉着母亲嘴角戏弄的神情。

直到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收拾好的箱子和表情严酷的面孔。这次不用多问,我自动走进我的房间,抓上布玛,找到我的小毯子,然后回到车旁,爬上后座。


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一句话。
家庭是一个系统。

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们到底住过多少城市,用过多少名字。我的童年就是一片模糊的新面孔、新城市和那些始终不变的旧箱子。每到一个地方,我们就会找最便宜的一居室公寓,父亲第二天就会出门,回家时他就已经找好了工作~相片冲洗员、麦当劳经理、售货员,诸如此类。母亲会把我们少得可怜的行李打开、放好。我呢,则被塞进新的学校。

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爱说话了,我知道母亲也是。
只有父亲一直情绪高昂。“凤凰城!我一直都想体验一下沙漠的感觉。辛辛那提!哦,这是属于我的城市。圣路易斯!这是适合我们的地方!”


我记得自己不再做噩梦,它们就这样不见了,或者是被更加迫在眉睫的担忧挤到了一边。多少个下午我回到家看到母亲在沙发上晕过去,我不得不去上烹饪课,因为她再也无法站起来了,我要煮好咖啡强行灌进她的喉咙,我还要在她的钱包里翻找钱,以便能在父亲下班回家之前买好菜和杂货。

我想相信他对此是心知肚明的,但直到现在我都不太肯定,但似乎至少对我和母亲来说是这样的:我们越是使用那些假名字,我们就越是失去自己,直到我们在父亲的喧嚷中变成了沉默的、轻飘飘的影子。


她一直撑到我十四岁的时候。堪萨斯城,我们维持了九个月,父亲升职做了西尔斯汽车部门经理,我正在想着参加我的第一次舞会。


我回到家。我的母亲~那时她叫斯特拉~面部朝下躺在沙发上,这次我没有摇醒她,我模糊地记得我跑过客厅,使劲敲着邻居的门。

“我妈妈,我妈妈,我妈妈!”我尖叫着。可怜的托雷斯太太~尽管她从来没有从我们这儿得到过一丝笑容或是一声问候~打开大门,奔到客厅,双手掩住她突然泪汪汪的眼睛,说我母亲已经死了。

警察随即赶到,然后是急救医生。我看着他们把她的尸体移走,橘黄色的空药瓶从她的口袋里滑落,一个警察把它捡了起来,然后同情地看了我一眼。

“我们要打电话通知什么人吗?”
“我父亲很快就回来了。”
他走了,剩下我和托雷斯太太。我们坐在她的公寓里,屋子里弥漫着浓浓的墨西哥胡椒和玉米粉蒸肉的味道。我喜欢她挂在窗前的艳丽的条纹窗帘和破旧的棕色沙发上醒目的花坐垫,我在想再次拥有一个真正的家将会是什么感觉。

父亲来了,跟托雷斯太太说了无数感谢的话,然后把我领走了。
“你明白我们什么也不能跟他们说吗?”一等我们安全地缩回自己的公寓,他就一遍又一遍地说个不停,“你明白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吗?我要你一个字都不要说,辛迪,一个字都不要说。这是非常、非常棘手的。”


警察再次回来的时候,他负责说话。我在那间极小的厨房里热着鸡汤面。我其实并不饿,我只是想让我们的公寓闻起来也像托雷斯太太家一样,我想我的妈妈回家。


我后来发现父亲在哭。他蜷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母亲破烂的红睡衣,止不住地呜咽着、呜咽着、呜咽着……

那天晚上父亲第一次睡在我的床上,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事情不是那样的。

家庭是一个系统。
我们等了三个月才领回母亲的尸体。政府要解剖检验,我一点都不明白,但有一天妈妈回来了。我们陪着她从停尸间到殡仪馆,她被放在一个贴着别人名字的棺材里,然后被投进焚化炉。


父亲买了两个小玻璃瓶,挂在链子上,一个给他,一个给我。
“这样,”他说,“她就能一直贴近我们的心。”
莱斯利·安·格兰杰,这是母亲真正的名字,莱斯利·安·格兰杰。父亲将小瓶装满母亲的骨灰,然后我们把它们挂到脖子上。剩下的骨灰,我们撒到了风里。

为什么还要买墓碑呢?它封住的不过是一个谎言而已。
我们回到公寓,这次,不消父亲说,我已经在三个月前就将我们的箱子打包好了。这次没有布玛,没有毯子,我把它们放进了母亲的棺材,同她一起化成了灰烬。


一旦你的母亲不在了,结束幼稚的时间也就到了。

我选择了西耶娜这个名字,父亲将会成为比利·鲍勃,但我同意他使用B.B.的缩写。他翻了翻白眼,但是接受了。既然我荣幸地选了名字,那么就应由他来选择城市。我们去了西雅图,父亲一直想去西海岸看看。


我们在西雅图过得不错,两人都是。父亲又回到西尔斯,没有透露他曾经在一家分公司工作过,因而被大家认为是一路平步青云的天才。我进了另一所拥挤、资金不足的公共学校,湮没在众多名字平平、相貌平平的二等生中。

我也经历了生平第一次的叛逆:我加入了一个教会。
这个小小的公理会教堂离我们家只有一个街区之遥,每天上下学我都打那儿经过。一天,我探头看了看。第二天,我找了个座位。第三天,我就和教士交谈了起来。

我想知道,如果你被埋在错误的名字下面,上帝还会让你进天堂吗?
那天下午我和那位教士谈了很长时间,他戴着瓶底厚的眼镜,稀疏的白发,带着善意的微笑。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六点,父亲在等我,桌上没有饭菜。

“你去哪儿了?”他问道。
“我有事耽搁了~”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我没赶上车。我和一个老师讨论家庭作业。我一路走回来的,我不想打扰你工作。”我含糊不清地说,双颊通红,声音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我的。


父亲朝我皱了好长时间的眉。“你随时都可以给我打电话,”他突然说,“我们要一起面对这一切,孩子。”
他弄乱了我的头发。

我想念我的母亲。
然后我走进厨房,开始做砂锅吞拿鱼。
说谎,我发现,就像毒品一样会让人上瘾。之后,我告诉父亲我加入了辩论队。这样我就可以在教堂待上无数的下午,听唱诗班练歌,和教士交谈,静静沉浸在这个地方。

我一直留着乌黑的长发。小时候,母亲常给我编上麻花辫;到了青春期,我把头发放了下来,浓密的头发遮住了我的脸。一天,我觉得我的头发妨碍了我欣赏教堂里美不胜收的彩色玻璃,于是就走进街角的理发店把它剪掉了。

父亲一个星期没有和我说话。
坐在教堂里,看着邻居们来来去去,我突然觉得自己超大码的T恤十分土气,宽大的牛仔裤也不合身。我喜欢看人们穿着鲜艳的衣服,鲜艳的亮色会吸引你的注意力,让你注意到他们脸上盈盈的笑意。这些人看起来很快乐,平凡却充满爱意。我相信如果有人问起他们的名字,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的。

我买了新衣服~为了辩论队;我开始在每个周一的晚上参加施舍所~学校的要求,我告诉我的父亲。每个人都要做满自己的社区服务。那里还有一个做义工的英俊的年轻人,棕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马特·费舍尔。


马特带我去看电影。我不记得看的是什么了,我只记得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手心里汗津津不敢大声喘气的感觉。看完电影后,我们吃了冰激凌。天下着雨,他把外套举在我的头上。

然后,挤在他那件有古龙水香味的夹克下面,他吻了我,我的初吻。
我飘飘然回到了家,双臂环抱在腰前,脸上带着梦幻般的笑容。
父亲在大门口迎接我,身后是五个手提箱。
“我知道你一直在干什么!”他宣称。
“嘘~”我说,一根手指放到他的唇边,“嘘~”


我跳着舞经过目瞪口呆的父亲,飘进我没有窗户的小房间,在床上躺了八个小时,让那幸福肆无忌惮地漫延……


我有时还会想起马特·费舍尔。他结婚了吗?是不是还有了两个孩子?他有没有跟别人说过那个他遇到过的最疯狂的姑娘?吻过一次,然后消失无踪。

早上醒来时父亲已经走了,十二点左右他回来了,将一张假身份证啪的一声放到我手里。


“我不想听任何有关这些名字的争论。”他说。我扬了扬眉,看到我的新身份:塔尼娅·尼尔森,迈克尔的女儿。“光是加急办理这些证件就花了我两千美元。”


“但你选了名字。”
“这就是那家伙能给我的。”
“那你把这些名字带回家了。”我坚持说。
“好吧,好吧,随便。”
他已经一手提了一个箱子。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双臂交叉放在胸前,绝不妥协的表情。“你选择了名字,那么我要选择地方。”


“先上车。”
“波士顿。”我说。
他睁大了双眼。我看得出他想争辩,但规则就是规则。
家庭是一个系统。

如果你一生都在逃避某件坏事,那么你应该想一想有一天它终于降临会是什么感觉。我想我的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了。


警察说他跌下了马路,被超速行驶的出租车当场撞死,身体在空中飞了二十英尺,直到前额撞到了一根金属路灯杆上,撞出了一个坑。


那时我二十二岁,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学校生涯。我在星巴克找了份工作,经常步行,存够钱买了台缝纫机,然后我就开始了自己的小生意,制作定制的窗帘和各种靠垫。

我喜欢波士顿。回到这个我童年时期的城市没有让我因为恐惧而不知所措,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我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倍感安全。我喜欢在公共花园里徜徉,在纽伯里大街逛逛橱窗,我甚至喜欢这里的秋天~空气里弥漫着橡树的味道,夜晚会变得很凉爽。


我在北部找了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寓,可以随时步行到麦克餐厅吃点刚出炉的奶油酥卷。我挂上窗帘,养了只狗,甚至学着做玉米粉蒸肉。晚上,我会站在装了铁栅栏的五楼窗户边,手里握着母亲的骨灰,看着不知姓名的陌生人打下面经过。

我告诉自己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父亲决定了我的过去,但我还有自己的未来,我再也不会四处奔走了。我当初选择波士顿是有原因的,现在我要在这里一直待下去。


然后有一天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我拿起《波士顿先驱报》,看着头版头条:二十五年后,我被发现已经死亡。

2
电话铃响了。
他转了个身,抓了个枕头,捂住耳朵。
电话铃响着。
他扔掉枕头,猛地拉上被子。
电话铃响着。
抱怨声。他极不情愿地将一只眼睁开一条缝:凌晨两点二十分。“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他伸出一只胳膊,摸索着找到话筒,将电话拉到耳朵边,“什么事?”


“一如既往的好情绪啊。”
鲍比·道奇,马萨诸塞州警察厅新来的警探。抱怨声更大了。“我才来第二天,别跟我说第二天就有外勤。嗨,”他的大脑细胞这会儿才醒过来,“等等~”


“知道前麦特攀精神医院吗?”波士顿警探蒂蒂·华伦在那头问。
“怎么?”
“有犯罪现场。”
“你是说波士顿警察局有犯罪现场,好极了,我要继续睡觉了。”
“三十分钟后到这儿。”
“蒂蒂……”鲍比缓慢地坐起,渐渐清醒过来,意识到这不是在开玩笑。他和蒂蒂是老朋友,但凌晨两点半是凌晨两点半。“你和你的伙计想折腾新人,就在你自己的警局找一个,我这把年纪恕不奉陪。”


“你要看看这个。”她只是说。
“看什么?”
“三十分钟,鲍比。不要开无线电,不要听对讲机,我要你自己亲眼、从头看看这个。”停了一下,她又更安静地补充了一句,“鲍比,做好思想准备,这一个是很丑陋的。”然后她就挂线了。

鲍比·道奇对于半夜三更被召去执勤一点也不陌生。在马萨诸塞州警察厅特别战术与行动小组当了八年的警察狙击手,每天二十四小时待命,不可避免地在多数周末和节假日里仍然要工作。对此他并不厌烦,相反,他很享受这种挑战,享受这种作为精英小组的一员而给他带来的活力和生机。

然而,两年前,他的事业搁了浅。鲍比不仅被召去犯罪现场,他还射杀了一个人。虽然警局最后宣布了使用致命性武力的合理性,但一切都不一样了。六个月前,当他向STOP小组递交辞呈时,没有人反对。最近他又通过了警探考试,所以大家一致认为:鲍比的事业要有一个崭新的开始了。


所以他来了这里,才当了两天的重案组警探,已经有了半打需要处理但并不紧急的案子,足够他在这个领域摸摸路子了。一旦他证明自己并不是个十足的白痴,他们或许能让他领导一次调查。或者他能接到一个案子,为调查某个重大事故而幸运地可以随时候命。警探们喜欢开玩笑说凶杀只在凌晨三点过五分或者下午四点五十发生,你懂的,正好可以让你这一天天不亮就开始或者一整夜不眠不休。

午夜电话理所当然是这个工作的一部分,除了这些电话应该是来自另一个州警察厅的警官,而不是某个波士顿警探。


鲍比又一次紧皱眉头,试着把整件事情弄明白。一般情况下,波士顿警探并不喜欢卷入州警察厅的案子。此外,如果某个波士顿警探确实认为她需要州警厅的专家意见,那么应该是她的顶头上司与鲍比的上司接洽,这样人人都会以你从这次撮合中所期望的那种信任和开诚布公行事。


但是蒂蒂直接给他打了电话。他一边套裤子、塞衬衫、往脸上拍水,一边琢磨着:蒂蒂不是在寻求州警厅的帮助,她是在寻求他的帮助。

这让鲍比疑窦顿生。
最后他来到梳妆台前。幽幽的夜灯下,他看见了他的徽章、寻呼机、他的格洛克4.0,还有一名警探最有用的武器~他的索尼迷你录音机。鲍比扫了眼他的表。


蒂蒂要他三十分钟到那儿,他要尽量在二十五分钟之内赶到,这样他就还有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想想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鲍比在南波士顿的三层式住宅上I~93号公路就可以直接到麦特攀,凌晨三点到五点恐怕是93号公路一天里唯一不是车水马龙水泄不通的两个小时,所以鲍比的时间计划还真的很不错。

他选了花岗岩大街的出口,向左转到加里文大道,然后驶到莫顿街。红灯时他停在了一辆老雪佛兰旁边,里面的乘客~两名年轻的黑人男性~心领神会地瞧了一眼他的皇冠维多利亚。他们狠狠瞪了他一眼,鲍比却快活地朝他们招了招手。绿灯一亮,两个年轻人就猛地右转,厌恶地疾驰而去。


这仅仅是社区警务的又一个光辉时刻。
路边的商业区让位给了住宅楼。鲍比经过的条条边道无一不是挤满排排的三层住宅楼,一栋比一栋看起来更加疲倦和破烂不堪。过去的几年里,波士顿很多地区都是一派新气象,住房计划被水滨豪华公寓取而代之,废弃的码头一跃成了会展中心。整个城市都在重新进行布局和规划,以便在战略和美观上更加迎合“大开挖”的奇想。

有些街区胜出了,但麦特攀显然没有。
又是红灯。鲍比减了速,看了看表,估计还有八分钟到达。他将车左转,环绕厚普山公墓缓缓而行。从这个角度,他从车窗望出去~波士顿州立精神医院那片广阔的无人之地终于映入眼帘。


占地一百七十英亩,树木郁郁葱葱的市区绿地~波士顿州立精神医院现在是波士顿争论最热烈的开发地带。作为有一个世纪之久的前疯人院,这里也是附近最阴森恐怖的地方。

两栋砖砌的破旧房子栖落在小山顶上,破碎的窗户玻璃一闪一闪地俯视着下面的人群,巨大的橡树和山毛榉张牙舞爪地伸向夜晚的天空,光秃秃的枝丫在黑暗中形成了形同巨大手掌般的粗糙侧影。

有传言说医院建在这样枝叶繁茂的林区是为了给病人提供“宁静的”休养场所。几十年人满为患的建筑、午夜怪异骇人的尖叫和后来发生的两起暴力谋杀案。周围的居民仍然会说起废墟中央时有时无的亮光,残垣断壁下面传出的让人脊背阵阵发凉的低沉的呻吟声和树林中间忽隐忽现的黑影。


到目前为止,这些故事都没有让开发商望而生畏。奥杜邦学会将这块地产的一角保护起来,变成了一个颇受欢迎的自然保护区。目前有麻省大学的一所新实验室正在施工中,而麦特攀的市民纷纷谣传说这里要新建公共住宅区,或者是一所新的高中。

进步无处不在,即使是闹鬼的精神病院。
鲍比转过公墓远处的拐角,终于看到了这场警察的派对。左边角落:巨大的光束穿过骨架般的山毛榉,在没有月光的漆黑的夜里显得尤为耀眼。等其他警车快速开上这条通向这块地产某个角落的蜿蜒小路时,更多的灯光~小小的红蓝色亮点~成“之”字形穿过树林。他等着这个旧医院~一片较小的三层楼的废墟映入眼底,但是巡逻车却改变了方向,驶向更深处的树林。


蒂蒂没有撒谎。波士顿警局有案子,而且从车队规模来看,还是个不小的案子。

鲍比结束了他的公墓绕行,距离预计到达时间还有一分钟,他穿过大开着的黑色大门,驶向山上的废墟。

他几乎顷刻间就开到了第一个巡警跟前。这位波士顿警局的警察站在路中央,身穿橙色安全背心,手里拿着强光手电筒。这孩子看起来似乎才刚到长胡子的年龄,但是在检查鲍比的徽章时却努力地板着脸,然后当他发现鲍比是州警厅来的,还表示怀疑地咕哝着:“确定你找对地方了吗?”


“不知道。我在导航中输入‘犯罪现场’,结果就到这儿来了。”
孩子一脸茫然。鲍比叹了口气:“是华伦警探的私人邀请。如果有问题,你可以直接问她。”


“你是说华伦警长?”
“警长?好,是的,是的。”
孩子将鲍比的证件交还给他,鲍比向山上开去。
第一栋废弃的建筑出现在他的左边,多格的窗户反射着前灯的两道光线,砖砌的房子塌落在地基上,大门紧锁,屋顶从里到外裂开了。


鲍比向右拐去,经过了第二栋房子。这一栋小一点,失修的状况也更加严重。路边一辆接一辆停满了车,警车、急救车和犯罪现场勘查的车都在给自己抢着位子。

但是,聚光灯在更远的地方召唤着,遥远的亮光在被黑暗笼罩的树林深处闪耀。鲍比可以听得见发电机的轰鸣,那是被装在犯罪现场货车上运来给这个派对供电用的。显然,他要走一小段山路了。


他将车停在三辆巡逻车旁边一块杂草丛生的地方,拿上手电和纸笔,然后想了一下,又拿上了厚夹克。

十一月的夜晚很凉爽,气温还不到华氏四十度,薄雾弥漫。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但是手电筒的光束照亮了被先他而来的调查员们踩出来的一条小径。他的靴子踩上去,发出响亮的噔噔声。

他仍然能听见发电机的声音,但是没有人声嘈杂。他弯着腰,低着身子在矮树丛里走着,感觉脚下沼泽般松软的泥土。他走过一小块空地,旁边是个垃圾堆——腐烂的木材、砖块以及一些塑料桶。非法倾倒物料这几年一直是个问题,但多数都还有个界限,而这一堆实在是太深了,或许是精神病院自己剩下的,也可能是最近正在施工的某个建筑工程剩下的。老的,新的,这种光线下他可没法分辨。

噪声越来越大,发电机的嗡嗡声已经变成了巨大的轰鸣。他将头缩进外套衣领里,遮住耳朵。作为有十年经验的老警察,鲍比参与过不少犯罪现场,他熟悉这种噪声,这种气味。

但这是他作为一名警探的第一个现场,他想这大概就是感觉如此不同的原因吧。然后他走过另外一条小径,随即突然停住。


人,到处都是人。大多穿着西服,大约十五、十八个警探和十来位穿警服的警察,然后是几个头发花白、穿着厚羊毛大衣的高级警官,他们中大多数是鲍比在给其他大人物举行的各种退休宴会上认识的。他看到一个摄影师,四名犯罪现场技术人员,最后是一名女性~如果记忆没错的话,她应该是助理检察官。

人实在太多了,尤其是鉴于波士顿长期以来要求每个进入现场的人都要写一份书面报告的政策。呆头呆脑的巡警,甚至更重要的一些人,通常都是不准进入的。

但今晚所有人都在这儿,在刺目的聚光灯下踱来踱去,不停跺着脚取暖。现场看起来就在空地上支起的蓝色遮阳篷那里,但从这个角度,鲍比还看不出有任何尸体的痕迹或者犯罪现场的迹象,即使上面铺着保护性的防雨布。

他看见一块场地、一个帐篷和很多安静的死亡调查员。
这使他背后阵阵发凉。


一阵沙沙声从左边传来,鲍比转过身,看见两个人从另一条小路走进了空地。走在前面的是一位身穿特卫强实验衣的中年女性,身后是个年纪较轻的男人~她的助手。鲍比立刻认出了这个女人·首席法医办公室的克里斯蒂·卡拉汉。卡拉汉是指定的法医人类学家。

“啊,见鬼。”
更多的动静。蒂蒂神奇地出现在蓝色遮阳篷下面。鲍比的目光从她苍白、五官精致的面庞转到她特卫强保护下的衣服,又转到她身后墨汁般的黑暗。
“啊,见鬼。”他又咕哝了一句,但已经太迟了。


蒂蒂径直朝他走来。
“谢谢你赶来。”她说。片刻的尴尬,两人都在想他们是该握手、贴面,还是其他什么。蒂蒂终于伸出手来,问题解决了。他们是职业上的熟人。


“不想让一位警长失望。”鲍比慢条斯理地说。
蒂蒂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承认了她的新头衔,但没做任何评价,现在可不合时宜。
“摄影师已经完成了首轮拍摄,”她轻快地说,“等摄像师一完工,你就可以下去了。”
“下去?”


“现场在地下,入口在遮阳篷下面。别担心,我们装了梯子,所以进去很方便。”


鲍比想了一会儿:“有多大?”
“内室大约六乘十英尺大,一次最多进三个人,否则转不开身。”
“谁发现的?”
“几个孩子。我猜,是昨晚发现的,是在一起喝酒或干其他什么好事的时候。然后想着今晚带上手电再来一趟会很酷。他们再不会干这事了。”


“他们还在这儿吗?”
“不,急救医务员给他们打了镇静剂,把他们带走了。这样最好,他们对我们也没什么用。”


“不少警探来了啊。”鲍比说道,环顾着四周。
“是的。”
“现在是警长了?”
蒂蒂抿了下嘴:“只是运气好。”
“抱歉,蒂蒂。”
她做了个鬼脸。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的脸更加阴沉了。“是的,不是胡说。”
身后传来清嗓子的声音。“长官?”


摄像师从防雨布下出来了,等待着蒂蒂的指示。
“一会儿再拍摄一次,”蒂蒂对摄像师说,身子转向聚集的人群,“大约一小时一次,及时更新。你可以喝点咖啡,面包车里有暖水瓶。但是要密切注意,基诺,以防万一。”


这名警官点着头,然后朝车子走去,发电机正在那里大肆轰响着。


“好的,鲍比。到我们了。”
她径直向前走,都没有看看他是不是跟在后面。
蓝色遮阳篷下面,鲍比看到的是一堆特卫强连体工作服、短靴和发网。他将这无纺布套在衣服外头。蒂蒂则脱下她踩脏的靴子,换了双新的。堆放的工作服旁边是两个防毒面罩,蒂蒂没有戴,他也没有。


“我先下,”蒂蒂说,“到了下面我喊一声‘安全’,然后你再下来。”
她朝后面打了个手势。鲍比借着从地表大约四平方英尺的开口处透进来的微弱的光看去,金属梯的顶端伸出在地面入口之外,这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他应该很清楚将会看到什么。


突然间,他明白了;他明白为什么蒂蒂给他打电话,知道等他走下洞穴时将会看到什么。


蒂蒂用手指尖轻碰了一下他的肩,这个触摸吓了他一跳,他向后缩了缩,她立即把手拿开了。她蓝色的眼睛充满忧郁,在她苍白的脸上显得有点过大了。


“五分钟后见,鲍比。”她平静地说。
然后顺着梯子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听到她的声音:“安全!”
鲍比走下了这个深渊。

3
下面并不黑。角落里放置了聚光灯,顶上挂着可移动光带;现场技术人员需要亮光来进行他们繁重的工作。


鲍比仔细注视着前方,用嘴轻轻地呼吸着,一点一点地观察着现场。
暗室很深,至少有六英尺高,很容易就碰到他的头顶,宽度足够三个人肩并肩站齐,他前面还有将近两人身长。不是普通的污水池,他想,而是有目的地费力挖出来的。


气温凉爽,但并不寒冷,这让他想起了他在弗吉尼亚参观过的洞穴:气温一直保持在华氏五十五度,就像是一台可以步入的大冰箱。


气味并不像他担心的那样难闻,泥土味里夹杂着些许腐烂的味道。无论这里曾发生过什么,现在都已经结束了,所以那位法医人类学家才现身这里。

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摸了下暗室的土墙,夯得很结实,有些小的隆起,不是使用铁锹留下的那种崎岖不平,这里的空间还没能大到足以进行那样的劳动。他推测这个大洞一开始是用反铲挖土机挖出来的,然后又别有用心地将排水沟聪明地重新进行了处理。

他向前走了两英尺,走到第一根支撑梁跟前,这道梁年久失修,有些破裂,宽两英尺长四英尺,构成了拱悬于整个房间之上的粗糙撑墙的一部分。第二道撑墙在离第一道三尺开外的地方。


他用手指尖摸了摸顶篷,不是土的,是胶合板。
蒂蒂看见了他的动作。“整个顶篷都是木头的,”她补充道,“上面全是土和瓦砾,除了出口,他在那里放了个没有遮蔽可以开关的木板。我们刚到时,这里看起来就像是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你怎么也想不到……你怎么也想不到……”她叹了口气,眼睛低垂下来,然后又好像是要尽量使自己不再想它。

鲍比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这里还算干净,装修很简单:梯子旁边是个五加仑的大桶,刻在上面的字因为时间太久而褪掉了,只剩下些模糊的印迹;一张折叠金属椅,四边生满了锈,靠放在左边的墙上;一个金属置物架,超过了远处那面墙的长度,上面盖了张快要粉碎的竹制百叶窗。


“原来的梯子呢?”
“金属链索,”蒂蒂回答道,“我们已经装进袋子作为证据了。”
“遮住入口的胶合板,你是这样说的吗?周围有木棍吗?”
“一根长约三英尺、直径一点五英寸的木棍,树皮已经腐烂,如你期望的是撬开这个胶合板盖用的。”


“这些架子呢?”他向前走了一步。
“先别看!”蒂蒂厉声说道。
他耸了耸肩,借以掩饰自己的吃惊,然后转过脸看着她;这毕竟是她的现场。


“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他终于说话了。


“做得非常干净,凶手似乎已经停手,他只是用过这个地方。但我可以打赌,过不多久,他有一天又会开始的。”


鲍比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但她没有做进一步解释。
“感觉很旧。”他说。
“已经废置了。”蒂蒂详细说道。
“有大门吗?”
“没有什么科学的东西,我们要等克里斯蒂的报告。”
他又等了一下,但她又一次拒绝提供任何额外的信息。


“是的,好吧,”过了一会他说,“看起来这是他的作品,你我只有一些二手信息而已。你和勘查原始现场的警探们接过头了吗?”


她摇了摇头。“我从午夜就一直在这儿,没有时间看旧案文件,那是很多年前了,不管是哪些警官接手的,他们现在也快要退休了。”


“1980年11月18日。”鲍比轻轻地说。


蒂蒂嘴角紧绷。“就知道你会记得。”她冷冷地嘟囔着。她展了展肩膀:“还有什么?”
“那个坑小一些,长六英尺宽四英尺。我不记得警方报告提到过支撑梁。我想,应该说那个没有这个复杂。上帝,看报纸真的和亲眼目睹不一样啊,上帝。”


他又摸了下这面墙,感觉着硬邦邦的泥土。十二岁的凯瑟琳·加农在第一个土牢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住在不知时间空无一人的黑暗中,时不时来看她的只有俘获她的凶手,把她作为自己私人性奴的理查德·翁布里欧。感恩节前猎人们偶然发现了她~他们在胶合板盖上轻拍时惊讶地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喊叫声。凯瑟琳获救了;翁布里欧锒铛入狱。
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它没有。


“我不记得审判翁布里欧时还提到其他的受害者。”蒂蒂说话了。
“是的。”
“那也并不意味着他之前没有干过。”
“是的。”
“她有可能是他的第七个受害者,或者第八个、第九个、第十个,他不是那种会主动交代的人,所以什么都有可能。”


“是的,什么都有可能。”他明白蒂蒂后面没说的话。并且似乎他们也不能问。翁布里欧两年前就已经死了,被凯瑟琳·加农开枪打死,这次事件也敲响了鲍比停止事业生涯的丧钟。可笑的是有些案子会一直延续、延续、延续,甚至到几十年之后。


鲍比的目光转回到被蒙着的搁架上,他注意到蒂蒂仍在回避。蒂蒂在凌晨两点打电话给他不是为了要看这个地下密室,波士顿警察局签发红色部署文件可不是为了这个几乎空无一物的坑。


“蒂蒂?”他轻声地问。
她终于点了点头。“你最好自己看一下,这些是没有获救的,鲍比,这些是被遗留在黑暗的地下的。”

鲍比小心卷着百叶窗,绳索已经老化、腐烂,细小的竹条有些已经碎裂,翘起在绳子上,使叶片很难被卷起来。他能闻到更浓烈的臭味,甜的,像醋味。他的双手禁不住颤抖起来,他要努力使自己的心跳平缓。


要沉浸其中,又要游离之外。要超然、镇静、聚精会神。
第一个叶片卷起来了,接着是第二个。
他目瞪口呆。


袋子,明显是塑料垃圾袋,有六个,搁架上面三个,下面三个,并排放着,顶端绑得很整齐。


袋子,六个,明显是塑料袋。
他摇晃着向后退去。


没有言语。他能感觉到自己张大了嘴,但是什么也没有说,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傻傻地看着,因为这样的事不可能存在,这种事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的脑子看到了,却排斥着,看到影像然后又和它进行着激烈斗争。他不会……这不可能……


他的背碰到了梯子,他到了后面,紧紧抓着冰冷的金属梯以便那粗糙的边角可以给双手带来刺痛感。他全力体会着这种感觉,这种痛楚。这让他终于冷静下来,没有大叫出来。


蒂蒂指着上面的顶篷,挂着一条光带。
“这两个钩子不是我们加的,”蒂蒂静静地说,“它们本来就在那儿。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灯笼,但我推测……”


“是的,”鲍比声音嘶哑地说,仍然在用嘴呼吸着,“是的。”
“当然,还有那椅子。”
“是的,是的,那该死的椅子。”
“这是,呃,湿木乃伊化,”蒂蒂说,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但是在极力控制着,“这是克里斯蒂给它的称呼。他将尸体绑住,放进垃圾袋里,然后拴住口。尸体开始腐烂时……呃,液体没法流出。基本上来说,这些尸体是腌泡在自己的液体里。”
“这个杂种。”


“我恨我的工作,鲍比,”蒂蒂突然轻声说,毫无掩饰地,“哦,上帝啊,我从来没想过看到这样的景象。”她用手掩住了自己的嘴。有一刹那,他以为她会崩溃,但是她控制住了。然而她却转身离开了金属架。即使是名老警察,有些事也还是难以承受的。
鲍比要努力松开他紧抓着金属梯的手。


“我们应该上去了,”蒂蒂说,语速很快,“克里斯蒂可能在等着,她要来取这些袋子。”
“好的。”但是他没有转向梯子,相反,他走回到掀开了的金属架旁,去面对这副他大脑无法接受但却难以忘记的景象。


因为时间太久,这些尸体已经变成了红褐色,它们不是他在埃及木乃伊电视节目上看到过的那种干巴巴的空壳,它们看起来很强健,几乎和皮革一样坚韧,五官仍然清晰。他能看见那些屈膝弯着的腿和轻轻环绕腿上异乎寻常地细小的手臂;他能数出十个手指,紧紧扣在脚踝上;他能看清每一张面孔、凹陷的脸颊以及放在膝盖上的尖尖的下巴。她们双眼紧闭,嘴巴缩拢,头发紧贴头骨上,长长的发绺遮住了肩膀。


她们很小,赤裸的,都是女孩,孩子,还只是孩子,蜷缩在透明垃圾袋里,再也没能逃脱出去。


他现在明白为什么上面的警探都一句话不说了。
他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手,轻轻触摸着第一个袋子。不知道为什么,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做不了。


他的手指落到一条细细的金属链上,他把它从塑料袋口的褶皱里拉了出来,看到了一个银质盒式小坠子,上面有一个名字:安娜贝拉·M·格兰杰。


“他竟然给她们贴了标签?”鲍比恶狠狠地骂道。
“更像是纪念品,”蒂蒂站到他的身后,戴着手套的手伸到第二个袋子后面,小心地翻出了挂在细绳上的一个破烂的小熊,“我认为……见鬼,我不知道,但每个袋子都有个东西,对他有某种特殊意义的东西,或者对她有特殊意义的东西。”


“上帝。”
蒂蒂的手现在搭在他的肩上,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下颚咬得有多紧。“我们必须上去了,鲍比。”
“是。”
“克里斯蒂要干活了。”
“是。”
“鲍比……”
他猛地把手拉回,最后看了她们一眼,感受着这种压力、需求,要将每个景象都印入脑中。似乎知道她们不会被人遗忘还能给她们带来最后一丝安慰,似乎知道她们不是独自身处黑暗对她们来说仍然十分重要。


他向梯子走去,喉咙火辣辣地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三次深呼吸,他跳出了出口,来到浅蓝的防水布下面。
又回到了清凉朦胧的夜晚,又回到了聚光灯的亮光中,又回到了终于捕捉到新闻,现在正在头顶上方盘旋的新闻直升机的喧嚣中。

鲍比没有回家,他应该已经回去了,因为他不过是来帮蒂蒂一个忙,证实她的怀疑,没人会质疑他的离开。


他从现场勘查车里倒了杯热咖啡,在车子边靠了一会儿,让轰鸣的发电机的白色噪音给自己片刻的缓冲。他没有喝咖啡,只是用颤抖的手指转动着杯子,一圈又一圈。


六点了,太阳隐约从地平线露出。克里斯蒂和她的助手将尸体运了上来,装在黑色尸体袋里。三个一个轮床,分两次运到了急救医疗车上。第一站是波士顿警局的化验室,装尸体的塑料垃圾袋要在那里进行熏蒸以获取指纹。然后尸体要送去首席法医办公室的化验室进行解剖。


克里斯蒂离开了,然后大多数警探也离开了。这类现场都由法医控制操作,所以卡拉汉一走,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


鲍比倒出了冷掉的咖啡,将杯子扔进垃圾堆。
当蒂蒂终于走出树林时,他正在她车里副驾的位子上等着。他们曾经相爱过,即使现在只是朋友,他还是将她的头揽在自己肩上,抱着她,让她哭。

4
我父亲喜欢老话,其中他最喜欢的是: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在我父亲眼里,就是一切。我们逃到马萨诸塞的那一刻起他就在为我做准备。


我们从七岁孩子的《安全法则101条》开始: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不要和任何人一起离开学校,哪怕是认识的,除非他或她能给出正确的密码;不要走近向你靠近的车,如果司机要问路,叫他去问大人。找走失的小狗?叫他找警察。


半夜房间出现陌生人?要大喊、尖叫、捶墙。父亲解释说,有时候一个孩子要是受到过分惊吓,她的声带可能发不出声,那么就扔台灯,踢倒桌子板凳,将小东西打碎,吹红色紧急口哨,任何可以制造声音的事。我甚至可以毁掉整个房子,父亲答应我。那时,我的父母可没有疯。


要搏斗,父亲跟我说,踢膝盖骨,挖眼睛,咬喉咙。搏斗,搏斗,搏斗。
年纪大一点后,我的课程也变得更为复杂。练习空手道增强技巧,加入田径队训练速度,还有更高级的安全贴士。我学会随时锁上大门,即使大白天在家里也是;我学会开门前一定先看看猫眼,以及对不认识的人,一概不予搭理。


走路时要抬起头,脚步要轻快。与人要有目光接触,但持续时间不要太长,只要足够让对方明白你对环境很熟悉即可,不要引来不必要的关注。感觉不对头,就应该跑向前面最近的人群,跟着他们。


如果我在公共澡堂受到威胁,要大喊“着火了”~人们对火警的反应快于强奸的呼救声。如果在商场感觉到危险,迅速跑向最近的女性~女人更有可能采取行动,而男人往往不愿多管闲事。如果遇到持枪者,逃跑~即使是最熟练的神枪手,要打中移动的靶子也是很困难的。


离开家或工作场所时,一定要将车钥匙拿在手里。走向车子时要将钥匙像小刀一样突出放在弯曲的手指之间。如果有陌生人站在身后,务必不要锁上车门。上车前一定要先检查后座。上车之后,要保持车门一直紧锁;如果需要空气,可以将一扇窗户打开一英寸宽。


我的父亲不相信武器;他从报上看到报道说,女人常会把枪弄丢,反而使自己处于不利。所以直到十四岁我脖子上都一直挂着个口哨,紧急时可以吹响,并总是随身带着球棒。


但是,那一年,我在当地健身房的初级拳击比赛中击倒了我的第一个对手。因为喜欢自由搏击我放弃了空手道,事实证明我对此还挺擅长的。围观的人吓坏了,被我放倒的男孩的妈妈说我是个怪物。


父亲带我去吃了冰激凌,说我做得很好。“听着,不是我提倡暴力,但是如果你受到威胁,辛迪,不要退缩。你很强,出手很快,你有做拳手的天分。先出击,再发问。要时刻准备着。”


父亲为我报名参加了更多的比赛,我磨炼了我的技巧,学会了集中自己的力量。我很快,很强,我的确拥有拳手的天分。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直到我开始赢得太多,而这理所当然会招来多余的关注。


再也没有比赛,再也没有生活。
终于,我当着父亲的面把这些话扔了回去:“准备?我们一直在逃跑,这样的准备有什么用?”


“是的,亲爱的,”父亲不厌其烦地解释,“但我们能够逃跑正是因为我们有准备。”


《幸存者》

每个异于常人的孩子心里,都住着一个老灵魂。
深夜,一场灭门惨案将美女警探蒂蒂·华伦召至现场,表面上看,是饱受经济压力的父亲犯下了罪行。然而,次日夜里,另一起极其相似的惨案再度发生。出于职业的敏感,蒂蒂认为两者之间必然有关。


种种线索将蒂蒂引向了一家封闭式儿童心理诊疗机构。
九岁女孩露西,凡有人关注,便会自残;
八岁男孩埃文,一再威胁要杀死母亲。
像他们这样的问题儿童都会被送到这家机构,而这里的护士之一,丹尼尔,同样经历过一起灭门惨案。作为唯一的幸存者,她始终纠缠在自己的心结里。这,是巧合吗?

灭门惨案,唯一的幸存者,警探,法医,心理医生,灵魂导师,偏执的父母,乖戾的孩子……他们轮番粉墨登场,将疑云搅得越来越深……
原价RM32.80/册

文摘
丹妮尔
我已经不大记得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刚开始你总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忘记,然而时间会模糊记忆,特别是童年的回忆。一年一年过去,那些细节也会渐渐褪去。法兰克医生向我保证,这是适应技巧。心灵上自然的进步会疗愈伤痛,不必为此有罪恶感。

但,我怎么可能没有罪恶感。
我记得那晚把我吵醒的尖叫声,我原以为那是妈妈的声音,但根据警方的记录,那应该是姐姐的声音。当时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我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当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味道,经过这么多年,那气味仍然萦绕在我记忆里,原本我以为那是火烧产生的烟味,但其实是无烟火药,那味道就这样飘散到走廊上。


接着是更多嘈杂声,虽然眼前什么都看不见,我的耳朵却灵光得很:先是沉重的脚步声,接着身体砰一声倒在楼梯上,然后房门外父亲的声音越来越大。

“喔,丹妮宝贝儿,我美丽又可爱的丹妮宝贝儿。”
这时,我的房门被打开了,一片黑暗之中,光线照亮地面的一小块,父亲的身影隐隐约约出现在门边。


“丹妮宝贝儿,”父亲的歌声嘹亮,“我美丽又可爱的丹妮宝贝儿。”
最后,父亲拿枪对准自己的前额,扣下扳机。

我不确定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下床了吗?我拨了911报案了吗?我努力想唤醒母亲吗?或者我是在努力让鲜血不再从我姐姐被打烂的脑袋或我哥哥破碎的躯体里汩汩流出?
记忆中,有另一个男人走进房间,用安抚的声音对我说:“现在没事了,你安全了。”然后抱起我,当时我已经九岁,实在不适合像个婴儿般被人抱在怀里。他要我闭上双眼,什么都别看。


我靠着他的肩膀点点头,但我怎么可能闭上眼睛呢?
我非看不可,我得记住一切。身为唯一的幸存者,那是我的责任。

根据警方的报告,那天晚上我父亲喝醉了,在他把子弹装进佩枪之前,至少已经喝下五分之一瓶的威士忌。我父亲因为工作时神志不清,被上司骂了两次,在案发前一周丢了警局的差事。把我抱出屋子的韦恩警长以为这样的处分能帮助父亲重回正轨,或加入戒酒者互诫协会,但显然我父亲另有打算。


他从主卧室开始,先在床边逮到我母亲,接着走过去找我姐姐,当年十三岁的姐姐把头探出房门外,可能是想看看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十一岁的哥哥也现身走廊,他试图逃跑,被我父亲射中背部跌下楼,却没有一枪毙命,过了一会儿才死去。


这些我当然都不记得了,但十八岁生日那天,我读了官方的调查报告。
我在寻找自己从未找到的答案。
我父亲杀了全家,唯独留下了我。这是否意味着他最爱我?抑或最恨我?
“你觉得呢?”法兰克医生总会如此反问我。
我想,这就是我的人生故事。

多希望我能告诉你我母亲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家人过世后,我搬去和海伦阿姨同住。她和我母亲是亲姊妹,从遗留下来的照片可以发现两人简直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海伦阿姨的眼睛是蓝色的,依逻辑推断,我想母亲的眼睛应该也是蓝色的。

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海伦阿姨长得很像我母亲,这些年来也真的成了我的妈妈。我脑海中记住的是海伦阿姨的眼睛,我听见的是她的声音,夜里是她的双手抱着我。我的心好痛,我想要记起母亲,但她已经离我而去,我的记忆抹杀了母亲,比我父亲的枪还有效,所以我必须查看警方的报告和案发现场的照片,那也是现在我脑海中仅存的母亲的画面,照片中我母亲瞪着镜头,表情异常呆滞,额头中央还有个窟窿。

某些照片里,娜塔莉、约翰尼和我三个人坐在门廊前搂着彼此,看起来好开心,但我再也记不得他们是什么样的哥哥姐姐,是会欺侮我?还是容忍我?他们是否想过自己会在某天晚上死去,我却活了下来?在那个艳阳高照的下午,他们是否曾想象自己的梦想永远不会实现?


“这是幸存者的罪恶感,”法兰克医生会柔声提醒我,“那完全不是你的错。”
这就是我的人生故事。

后来我搬去跟海伦阿姨同住,当时的她是个嫁给工作的商务律师,年过四十且膝下无子,那样对我来说正好。她在波士顿市中心有自己的公寓,但只有一间卧室,所以头一年我都睡在沙发上,反正那一年我根本也睡不着,于是海伦阿姨只好陪着我一起熬夜看回放的《我爱露茜》,我也试着不去回想那件事。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接着一个月过去,然后一年也过去了。

感觉有点像在倒数计时,差别只在于我们不知道终点在哪儿,每一天都和前一天一样糟,然后你就会开始接受一样糟的生活了。


海伦阿姨为我找来法兰克医生,还让我念私立学校,那里采取小班教学,意味着时时刻刻都会有人看着我,也有很多一对一辅导。然而,前两年我根本什么也读不了,我一个字也看不下去,记不住如何算术。每天早上光是起床就耗去我大半的精力,做不了什么其他事情,没交到朋友,也不看老师的眼睛。

我日复一日坐在那儿,试着回想所有细节,母亲的双眼、姐姐的尖叫声、哥哥傻笑的模样,脑袋中容不下其他东西。


直到有一天,我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男人俯身亲吻小女儿的头顶,不经意间流露出父亲的温柔。他的女儿抬头看他,圆圆的小脸上亮起百万瓦特电力的迷人笑容。

我心碎,若此。
我痛哭失声,在波士顿的大街上,然后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姨妈的公寓。四个小时后,她回到家,我依旧坐在沙发上哭泣。于是,她和我一起哭。整整一个星期,我们挤在沙发上痛哭流涕,电视里反复放着《盖里甘的岛》做我们的背景。


“畜生,”等我们终于平静下来之后,海伦阿姨说,“他妈的都是那个畜生害的。”
我纳闷她是恨我父亲杀了她姐姐,还是恨他给她留下一个拖油瓶。
这就是我的人生故事。

我活下来了,虽然我不一定总是记得,但我活下来了,这就是幸存者最终的责任。


我长大成人,念了大学,成为一名儿童精神科护士。现在,我在波士顿一间封闭式儿童精神病房工作。那里有个幻听的六岁男孩,有个有自残倾向的八岁女孩,还有一个无法与家中弟妹相处的十二岁的大哥哥。

我们是急症护理机构,没办法治好这些孩子,但可以利用适当的疗法、护理环境及任何我们想得出来的办法,稳定他们的状况,然后观察他们,找出他们与众不同的原因,写下建议给最终处置这些孩子的专家参考,好决定他们该受到安置、住进长期护理机构,或是回家接受监管。


有些孩子会进步,尽可能地展现他们最佳的状态,任何人来看都会觉得那是一种胜利;有些孩子会自杀;还有些孩子会杀人,他们会成为你在报纸上看到的头条新闻:“问题青少年纵火犯案”、“长子杀光全家”。即使是毫无关联的人也可能遇害,总是会有人因此死亡。

我了解你在想什么,你认为我做这种工作是想拯救像我一样迷失的小孩,或者是想做避免自家悲剧再次发生的英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但你还不了解我。

星期四
Thursday
1
星期四晚上,蒂蒂·华伦警长出门约会。这并非她有生以来最糟糕的约会,也不是记忆中最美好的约会,但这却是她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唯一的约会。所以,除非会计师奇普真的糟到不行,否则她肯定会带他回家,两个人一起好好大干一场。

他们配着橄榄油啃掉半条面包和半份三分熟的牛排。蒂蒂的盘子里净是顶级牛肋排渗出的鲜血,或许还得再拿片面包吸干汤汁,但奇普尽力克制自己不去评论。大多数男人见到她这种胃口都会退避三舍,不自在地开玩笑说,她怎么能一盘接一盘扫光食物;接着更加不自在地开玩笑说,那些食物完全没有反映在她纤细的身材上。

是啊,是啊,她的胃口宛如相扑选手,身材却像个封面女郎。她都快四十岁了,天啊,诡异的新陈代谢,更让她意识到自己实际的年龄,不过总比挺着大肚腩好,她一点都不想变成那副德性。她热爱食物,主要是因为波士顿警局重案组的工作让她没时间做爱。

她扫光顶级牛肋排,继续吃着烤过两次的马铃薯。奇普是名法务会计,两人是通过警局同事的朋友的妻子介绍认识的,蒂蒂也知道她的用意为何。此时此刻,她坐在山顶牛排屋里梦寐以求的雅座上,奇普还算不错,真的,虽然腰上的肉有点松,顶上的发有点少,但是他风趣幽默,蒂蒂喜欢风趣幽默的人。他有双深棕色的眼睛,微笑时眼角会皱起,还满对她的胃口。

当晚,她的晚餐是牛排和马铃薯,若照计划顺利进行,甜点就会是奇普。
但,当然,她的寻呼机响了。
她脸色一沉,把寻呼机塞回腰带后面,仿佛这样做就能改变事实。
“什么事?”听见铃响的奇普问道。
“是生育计划提示。”她喃喃说道。


奇普害羞地抚着头上稀稀疏疏的棕色短发,咧嘴笑了笑,那笑容透露出的自嘲几乎令她双膝发软。


蒂蒂心想,最好是有什么大事情,最好是该死的大屠杀,不然我会气炸,干吗让我放弃我美好的夜晚啊。


不过看了传呼信息后,她开始后悔不该那样想。
于是风趣会计师奇普的脸颊被赏了一个吻。
然后华伦警长就上路了。

蒂蒂担任波士顿警局警长已将近十二年。起初她负责调查车祸事故以及与毒品有关的凶杀案,而后才慢慢转为调查媒体报道的重大案件,诸如“地下密室发现六具干尸”,近期则有“波士顿南区年轻貌美女教师失踪案”。顶头上司喜欢让蒂蒂上镜头,因为世界上最能混淆视听的,莫过于金发美女警长。

蒂蒂不在意工作压力大。比起每天尸位素餐,她比较乐于承受工作压力,唯一的缺点是她也因此牺牲了个人生活。身为重案组的警长,蒂蒂负责带领一个三人小组。对他们而言,花上一整天时间追踪线索、访问网民或是重回犯罪现场,早就是司空见惯了。结束之后,还得用几乎一整晚写探访结果、口供,可能还有搜查令。此外每个小组得轮流值班,当班时要负责接应新进案件,持续关注新案,重阅悬而未决的旧案,此外每周至少出勤一两次。

蒂蒂睡得不多,也不常约会,或者应该说,她什么都做得不多。她原本还可以接受这种状况,直到去年,她三十八岁了,还看着旧情人步入礼堂,有了家室。突然间,这位强悍急躁的警长发现,自认嫁给工作的自己读起了《好管家》杂志,更糟糕的是还有《现代新娘》,然后有天她甚至拿起《亲子》杂志。世上最令人沮丧的事情莫过于:任职重案组警长,年近四十还单身一人,膝下无子,而在北区公寓里独自翻阅《亲子》杂志。
尤其当她发现杂志中那些应付小娃儿的文章其实可以用来管理组员时,还真觉得沮丧。

所以她把那些杂志拿去资源回收,发誓要约个会,于是奇普登场~可怜兮兮、脑袋想得都快光秃的奇普。而此刻她正前往多切斯特。现在甚至不是她的组员值班,但寻呼机的通知显示为“紧急命令”,意味着发生了大案子,严重到需要调派所有人力支持。

蒂蒂转下93号州际公路,穿越迷宫般的街道,进入居民多半为劳工阶层的社区。管区警察都知道,多切斯特这地方因毒品、枪击案和当地的混混帮派而恶名昭彰,当地帮派又带来更多毒品与枪击案。波士顿警察局甚至为当地所属的C~11区设立噪音防治热线,并设置“派对车”在周末巡逻。后来,他们接到五百个电话举报,逮捕了无数可疑分子,多切斯特的凶杀、强暴及殴打恐吓案件才减少。但另一方面,窃盗案却增加了,真令人搞不懂。

在车用导航系统的带领下,蒂蒂最后来到一条相当漂亮的双线街道,路旁适度点缀着绿草坪,两侧是长排紧密相连的三层楼住屋,许多房舍有醒目的大前廊,偶尔还可以看见塔楼。

这些年来,大部分住屋已经被隔成多重用途的套房,一栋房子里可能有六到八个房间。这个区域看起来仍然很不错,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前廊的栏杆也才上过漆。蒂蒂心想,这应该是多切斯特地区比较平易近人的一面,她越来越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案子。

看见一堆福特警车,蒂蒂放慢速度准备停车。现在是星期四晚上八点三十分,八月的太阳正逐渐没入地平线之下,她看见白色的法医车与移动犯罪实验室就在前方,一如往常受到媒体车及围观的邻近居民包抄。

蒂蒂刚看见寻呼机上显示的地点时,还以为和毒品有关,大概是黑社会枪击案吧,而且是情况严重的那种,假设副警司要求局里十八位警探都要到场,极有可能是伤亡惨重。抵达现场时,你可能会发现有老奶奶坐在自家前廊,或是小孩子在人行道上玩耍。以前就曾有过这种情况,你未必因此熟能生巧,但你得处理,因为这里是波士顿,波士顿警探就得做这种事。


然而此刻当蒂蒂爬出车子,把警徽别在紧身黑色牛仔裤的腰带上,抓了一件纯白色衬衫穿上扣好,遮住为了约会而露出的乳沟时,心里却想着,这不是毒品案,这案子应该更严重,她把轻盈的夹克侧挂在手臂上,往前走上人行道,朝虎穴前进。

蒂蒂挤过第一波相互推挤的大人与好奇围观的小孩,尽可能保持专注,但仍听见片段的议论,诸如“开枪走火……”、“听到像猪被毒打的尖叫声……”、“怎么会这样?四小时前,我才看见她采购完回家放东西……”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我是警长,麻烦大家让开。”蒂蒂突破重围,弯身钻过人行道上的黄色封锁线,终于抵达混乱的案发地点的核心区。


眼前是幢漆成灰色的三层楼房,前廊为宽柱设计,并挂着一大面美国国旗。两道前门开得大大的,方便调查人员和法医组的担架进出。

蒂蒂注意到前门两边的外推窗都装着精致的蕾丝窗帘。除了美国国旗之外,门廊前还放了四盆娇艳欲滴的天竺葵、六张蓝色折叠椅,以及画着更多红色天竺葵的小石板,上头写着黄色的“欢迎”两字。


没错,这肯定比毒贩们打架闹事或是持有枪械还要严重。
蒂蒂叹了口气,换上作战的表情,朝着门阶下部署的制服警员走过去。她迅速报上名字和证件号码,警员把信息记在本子上,然后低头示意脚边的箱子。

蒂蒂顺从地掏出靴子和发罩。原来是这种犯罪现场啊。
她沿着一侧缓缓爬上阶梯,看来像刚刚被弄脏的浅灰色阶梯,正好与房子其他部分的颜色相称。温馨的前廊维护得很好,干净得仿佛才有人清扫过;可能是卸下采购的杂货后,某个家庭成员清理干净的?


如果前廊又脏又乱还蒙上一层灰就好了,那样可能会留下鞋印,帮助蒂蒂揪出犯下重案的人。

蒂蒂站在门前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混着木屑和血迹干掉的气味。她听见记者正在联机报导,相机咔嚓一声,媒体直升机轰轰作响,四周充斥着杂音。围观群众在后,警探在前,上方是记者。


现场一团乱:吵闹、味道难闻、有压迫感。
她此刻的工作就是解决混乱。
开工吧!

2
维多利亚
“我好渴。”他说。
“你想喝什么?”我主动问道。
“死女人,给我拿酒来,不然我把你的脸打烂。”
他听起来并不愤怒,但通常都是这个样子;有时候暴风雨说来就来,前一刻他还在看电视,下一刻他就要把家里客厅给拆了。其他时候,他总是游走在爆发边缘,说对话做对事,就能重拾平静;说错话做错事,就自己看着办……

我离开沙发。现在是星期四傍晚,以波士顿而言,这晚闷热又潮湿,相当诡异,这种夜晚最适合去海边或者就泡在游泳池里。当然啦,我们是哪儿也不去,整个下午都在家里,泡冷气房看历史频道。原本我希望平静的夜晚能安抚他,但现在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站在厨房里,挣扎着自己的选择,一杯饮料里潜藏一堆地雷:首先,要先猜出什么是适当的饮料,再从玻璃杯/马克杯/茶杯里选择适当的容器,更别提是要加冰或去冰?要放吸管或不放?要给餐巾纸或茶杯垫?


以前我不会接受这种火药味浓厚的要求,我会要他好声好气地说;我会提醒他:我不是你的仆人,你必须尊重我。

但这些事情照样发生。这不是突然的,而是一点一滴累积,由一个个决定拼凑而成。一旦你开始放弃,一点一滴地放弃,你就无法回头了。


我选了蓝色马克杯,他近期的最爱,然后倒了杯自来水~这样如果他忍不住往我脸上一泼,起码还比较好收拾。我的手已经在颤抖,我吸了几口气,镇定呼吸。他还没发火。记得,他还没发火,还没。


我拿着马克杯进客厅,放在玻璃咖啡桌上,垂下眼睑看他。如果他的双脚平放在地上,我就能安心地继续动作;如果他的双脚开始抽动,可能是轻拍地板,或者转动肩膀,通常这表示他重重的拳头可能会突然飞过来,那我就得赶紧离开,去拿一颗安定文,让他吞下去。


我说过,一旦你开始放弃,一点一滴地放弃,你就无法回头了。
他拿起马克杯,双脚平稳,肩膀放松。他尝了一口,停下来……
又把杯子放下。


我才刚恢复呼吸,他就抓起那塑料马克杯,朝我的头旁边砸过来。
我踉跄地往后退,与其说是塑料杯往我身上砸的力量使然,不如说是暴力引起的惊吓逼得我往后退。


“这是什么鬼东西?”他大叫道,距离我被水泼湿的脸大约只有五六厘米,“这是什么鬼东西?”


“水。”我笨笨地回答。
他又想用棍子打我,然后更多水泼洒到沙发上,接着我们开始奔跑;我想快跑到楼下的药物柜前,但他决心要把我压在地板上,这样就能把我的头重重地往地板上砸,或是用手指抓住我的喉咙。


我们来到起居室角落,他抓住我的脚踝,我的右膝因而重重落地,我反射性地踢回去,听见他挫败的怒吼声。我挣脱了,又往前多走了四步。


他从旁边抓住我,拿我朝护墙板撞去,护墙板猛力碰撞我的肋骨,那力量好似要弄断我的骨头。


“贱女人!你这贱货,贱货,贱货。”
“别这样,”我低声说,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说,或许是因为总得说些什么吧,“求你,求你,求你不要这样。”


他抓着我的手腕,用力一拧,那力道好大,我感觉自己小小的骨头都绞磨在一起了。


“求你别这样,甜心,”我再度低声说,拼命想表现出和缓的声音,“求你,宝贝,放开我,我好痛。”


但他不放手。我判断错误,没注意到一些征兆,现在他已经走向黑暗的那一边了。我可以随心所欲,畅所欲言,反正没什么区别;现在的他就像一头猛兽,只想找个什么来伤害。

然后我会想,通常这种时候我总会想,我还爱着他;我好爱他,所以我的心比我的骨头还要痛。而现在,就算是现在,我都得小心翼翼,不想伤到他。

下一刻,我伸出一只脚,踢在他的腿弯。他跌落下来,这时我挣开手,快速跑到浴室,急忙打开药柜,慌慌张张地翻找那个橘色药瓶。


“我一定要杀了你!”他在走廊上大吼,“我要把你千刀万剐,劈开你的头,吃你的心,喝干你的血。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接着是我不想听见的声音~他赤脚踩在走廊上发出砰砰砰的声音,这时我听见他转了个弯,奔向厨房。


安定文、安定文、安定文。该死的,安定文究竟放在哪儿?
我的手碰到瓶子,瓶子掉落地面,滚过瓷砖。
一声尖叫传来,声音里透露出全然纯粹的怒气,我知道他刚发现我把厨房里的刀子锁了起来。那是两个礼拜前,趁着他深夜睡着的时候上锁的。一定要提早预防,一定要。

安定文滚到马桶后面,我的手抖得太厉害,摸不到它,没办法让它滚出来。这时我听见砸东西的声音,樱桃木的橱柜门被用力打开,他把杯子和大大小小的盘子往意大利进口瓷砖上丢。几年前,我把家里的餐具全部换成三聚氰胺和塑料材质,但这件事情只让他更生气。他一定要破坏厨房,每次都要,如果没什么东西可砸,只会让他更加抓狂。


又一阵砸东西的声音,接着是一片安静,我发现自己屏住呼吸,弯着身子贴在马桶上,使劲摸索该死的药瓶。寂静继续蔓延,比破坏的声音更令人焦躁不安。

他在做什么?他发现了什么东西?我错过了什么事情?
该死,我需要安定文,现在就要。
我强迫自己呼吸空气,稳定自己虚弱不堪的神经。毛巾,就是它!把毛巾卷起来,伸到马桶后面,从另一边推出药瓶,我拿到了!


手里紧握着镇静剂,我蹑手蹑脚地来到走廊上。家里一片寂静,我好害怕,不知道等一下会发现什么。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我接近走廊尽头,宽敞的起居室就在我的左手边,紧接着是正式的餐厅,然后是右手边的高级厨房,绕个圈就能走到圆拱玄关。我躲在角落那棵垂死的榕树后头窥看,然后踮着脚尖走进起居室,提防他可能埋伏在L形沙发后面、电视音响柜旁边,或是那片破烂的丝质帘幕底下。

我遗漏了什么吗?有什么事没考虑到吗?我会因此付出什么代价呢?
我脑中充斥着许多画面。有一次,他手里拿了支捶肉槌从餐具室冲出来,打断我两根肋骨,我连逃跑都来不及。还有一次,那是他第一次挑了把剁肉刀,原本想砍我的手臂,但因为他实在太生气了,反而划了自己大腿一刀。我担心如果我逃出去,他会割到动脉,血流不止,所以我按兵不动,用力抽走他手中的刀子。然后他开始痛苦啜泣,我安抚他,我们两个人受伤流的血就这么渗进玄关的波斯地毯中。

现在没空想这些事了,我得专心,我得找到他,安抚他,给他吃药。
我悄悄穿过起居室,慢慢靠近餐厅,所有阴暗角落也尽收眼底。我努力听后方传来的声音,因为厨房的后门与玄关相连,他只要绕个圈,便能从后面袭击我,很简单的。

我一步一步往前,手里紧握着药瓶慢慢走,仿佛抓着防狼喷雾器。
我在厨房里找到他,这时他已经脱下牛仔裤,正在地毯上大便。他抬起头看着我靠近,一抹恶意的胜利表情浮现在他的脸庞上。


“看看你珍贵的地毯,怎么样?”他轻蔑地说着,“它现在他妈的还有什么特别吗?”


我稳稳地靠近他,拿出一瓶安定文。“求你别这样,宝贝,你知道我爱你,求求你别这样。”


他挖起一坨屎涂抹在自己赤裸的肚子上,作为响应。
“我要杀了你。”他现在比较平静,可以讲话了。
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伸手拿出药瓶。
“我会在深夜杀了你,但我会先把你叫醒,让你知道。”
我拿出药片。


“你把刀子锁起来了,”他重复说着,“你把刀子锁起来了,但你确定全部的刀子都锁起来了吗?是吗?是吗?是吗?”


他微笑着,很开心的样子。我本能地将视线移往晒物架,上头的东西已经散落在厨房地板上,我把刀子放在架上吗?我今天早上是不是才洗了一把刀子?我记不得了,但这会让我付出代价,每次总会有什么事情让我付出代价。

我拧开药瓶盖子。“甜心,该休息啦。休息一下之后,你会感觉好点的。”
我倒出几片药在手掌上,走近他身边,近到他身体的热气和恶臭直接涌进我的鼻孔里。


我慢慢用一只手指打开他的嘴巴,把第一片快速溶解的药放进他嘴里。

接着他用脏脏的手指环绕我的脖子,温柔地摩擦颈后的凹陷处。
“我会很快地杀了你,”他向我保证,“用刀,把刀身滑进这里,就是这里。”


他的拇指掠过我那脉搏剧烈跳动的喉咙,好似已经在心里彩排着夜晚的猎杀行动。

然后我看见他脸部的肌肉线条开始放松,药物开始发挥效用了。他的手垂落下来,又开始微笑。这次他笑得很甜,仿佛一道穿越暴风雨的阳光,而我好想哭,但我没哭,我没哭。


一旦你开始放弃,一点一滴地放弃,你就无法回头了。
十分钟之后,他躺在床上,我脱光他身上的衣服,用浸过肥皂水的毛巾擦拭他的身体;不过,经验告诉我,粪便的气味还是会在他的皮肤上久留不去。之后他会问我那是什么味道,我会以自己的答案来欺骗他,因为这是我从过去的经验里学到的。

我把他清理干净,也把自己清理干净。我会把盘子放进洗碗机里清洗,再放回碗柜,收垃圾那天,还会把地毯放在路边,但这些都可以晚一点再做。

现在一片寂静,暂时都过去了,我回到他的卧室。灯光下,我欣赏着他安静平稳的脸部线条,他前额左边几绺金发蓬乱鬈曲。他睡觉时,双唇总是紧紧闭着,像个小婴儿一样。我的手指拂过他柔润的双颊,拉起他的手;他已经放松下来,不会伤害人,不会破坏东西,我把他的手握在手里。
我思索着他会不会今天晚上就把我杀了。
这就是我的孩子,伊凡。
他现在八岁了。


《虐》

无边的夜色尽头,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黑暗?
究竟是什么,让他们即使身处拥挤的人群,即使彼此血肉相融,却仍感觉到最彻底的孤独?

紧锁的房门,没有带走的钱包、钥匙和手机,隔壁卧室里的女儿……深夜,年轻貌美的琼斯太太突然在自己家里离奇失踪,她四岁的女儿是唯一的目击者。英俊而又神秘的丈夫琼斯先生立即成为警方眼里的头号嫌犯。美女警探蒂蒂·华伦受命调查,马上察觉事有蹊跷。

琼斯先生、琼斯太太、四岁的女儿蕾、三岁的猫咪史密斯先生,除了工作伙伴,他们没有任何朋友,没有任何亲人,和邻人的交往也仅有路遇时客气的微笑。对这个家庭的全部追溯均止步于五年以前,这个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似乎只是掩人耳目的假象。

完美的妻子,完美的丈夫,完美的女儿~即使是一个最为完美的家庭,你也不会知道,在那紧闭的房门之后,什么正在发生……
原价RM32.80/册

文摘
我时常想知道,人们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里都想了些什么。他们知道有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吗?他们是否觉察到悲剧即将到来,因而将爱人紧紧搂在怀里?又或许,这些事就这样发生了,让人猝不及防?一位四个孩子的母亲,她也许刚刚把孩子们在床上安顿好,正担心着次日怎么拼车出行,正惦记着洗衣机里没处理的衣物,正纳闷炉子怎么又发出了奇怪的噪音,却听见一阵可怕的吱嘎吱嘎声从楼下传来。又或,一位少女,明明正梦见自己周六和闺中好友们上街购物,可当她睁开眼睛时,却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又或,一位父亲,猛地惊醒过来,还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沉重的榔头已经袭向他的眉间。

在我所记得的最后那六个小时中,我给蕾准备了晚餐,卡夫乳酪通心粉,上面盖了几片火腿。我还给她切了个苹果。她吃掉了脆生生的白色果肉,但拒绝吃红色的苹果皮。我告诉她,苹果的营养元素都在果皮里。她转了转眼珠~那狡黠的表情不像四岁的女孩,倒像是十四岁。我们已经就她该穿什么衣服的问题争执过几次了~她喜欢穿短裙,我和她爸爸则更倾向于让她穿长些的连衣裙,她想要一件比基尼,我们却坚持让她穿连体式泳衣。我估摸着,照这么下去,再过几个星期,她就该找我们索要车钥匙去兜风了。

随后,蕾想要上阁楼去玩“寻宝游戏”。我告诉她,现在该洗澡去了。确切地说,是淋浴。我们在楼上浴室的大浴缸里一起洗了个澡,自蕾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起,我们就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习惯。蕾往她的两个芭比娃娃和一个橡皮小鸭子上涂着沐浴露,我则把沐浴露在她身上涂抹开。等我们洗完澡,身上会散发着芬芳的熏衣草味,而铺满了黑白棋盘状瓷砖的浴室,则笼罩在雾腾腾的水蒸气中。

我尤其喜欢洗澡之后的那套仪式。我们会裹着大大的浴巾,径直走下冷飕飕的楼梯过道,来到杰森和我的卧室,然后在那张大床上躺下,肩并肩,手挽手,但是脚趾头伸在外面,轻轻地互相触碰。我们那只橙黄色的虎斑猫,史密斯先生,也会跳上床来,居高临下地用它那双金黄色的大圆眼睛瞪着我们,长长的尾巴还会不时拍打几下。

“今天你最高兴的事儿是什么?”我问女儿。
蕾皱了皱她的小鼻子。“我不记得了。”
史密斯先生从我们身边踱开,在床头板那边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儿,开始梳理自己的毛发。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今天我最高兴的事儿就是从学校里回家来,得到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是一名教师。今天是星期三。每逢星期三,我就会在四点钟左右回家,杰森会在五点钟左右离开。蕾现在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程序。爸爸负责白天,妈妈负责晚上。我们打从一开始就不希望由陌生人来抚养我们的孩子,而且我们实现了这一愿望。


“我能看动画片吗?”蕾问道。她总是这么问。要是我们由着她,她跟DVD影碟机生活在一起都没问题。

“不能看,”我轻轻地答道,“跟我说说学校里的事吧。”
“就看一部短片嘛。”她反对道,然后得意洋洋地提出,“看蔬菜宝宝!”


“不能看。”我重复道,然后把一只胳膊抽出来,伸到她下巴那儿去呵痒痒。现在已经快八点了,我知道她累了,所以有点使小性子。我得想办法不让她在临睡之前大发脾气。“现在跟我说说学校里的事,好吗?你们今天吃了什么点心?”

她也把胳膊抽出来,在我的下巴底下呵痒痒。“胡萝卜!”
“哦,是吗?”我又伸手挠她的耳朵后面,“谁买来的胡萝卜?”
“海蒂!”
她试着想挠我的胳肢窝,我敏捷地躲开了。“今天上了画画课还是音乐课?”
“音乐课!”
“音乐课上是练唱歌还是学乐器?”
“弹吉他!”


她把浴巾扯下来,蹦到我身上,用灵活的小手指头在我全身上下所有她够得着的地方乱呵一通,这是蕾在一天结束之际,最后发泄的一通精力。我努力把她挡开了,但自己笑得从床边掉了下去,重重落在硬木地板上,发出一声巨响,这让蕾笑得更厉害了,史密斯先生也抗议似的吼了两声。


我给自己拿了件长T恤,给蕾找了件印着小美人鱼的睡衣。我们肩并肩地站在椭圆形的镜子前面,一起刷牙。蕾喜欢和我同时吐出嘴里的牙膏沫。又给她讲了两个故事,唱了一支歌,看了半幕百老汇歌舞剧之后,我终于使她在床上躺了下来,手里还抓着她喜欢的小兔玩偶,史密斯先生在她的脚边蜷成一团。

八点三十分。我们的小房子终于属于我自己了。我在厨房的吧台那儿安顿下来,一边喝着茶,一边批改试卷,还特意背对着电脑,以免被它诱惑。一只猫咪闹钟在九点整的时候发出了喵呜喵呜的报时声,那是有一年圣诞节杰森给蕾买的礼物。报时声回荡在这座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两层小楼里,让它显得比实际更加空旷。

我的两脚有点发冷。这是新英格兰的三月,天气依然寒冷。我知道应该穿上袜子,可就是懒得站起来。

九点十五分,我开始了自己的例行巡视。先把后门锁上,接着把每一扇窗户的插销插好,最后,上好了钢制前门的双保险。我们住在南波士顿,一个中产阶级社区,邻居大都谦和有礼。街道两旁栽种着成排的树木,还有适合全家游玩的公园。这里有很多孩子,很多温馨的白色栅栏。


我又检查了一遍门上的锁,看看窗户插销牢不牢靠。杰森和我都认为这样做有充分的必要。

然后我再度站在电脑前,感觉到自己有点手痒。我告诫自己,这时候该上床睡觉了,警告自己别在电脑前坐下来。但又觉得不管怎样,自己都可能会坐下来。不过几分钟而已,不就是查收几封邮件嘛,能有什么大碍呢?


在最后一刻,我用自己都没想到的意志力战胜了电脑的诱惑。我把电脑关上了。另一条家规:上床睡觉前必须关上电脑。


一台电脑就是一个门户,你知道的,一个通向你家的入口。或许,你并不知道。

很快,你就会明白了。
十点整,我把厨房的灯给杰森留着。他没打电话回来,显然今晚的工作很忙。没什么,我告诉自己。忙就是忙。似乎我们保持沉默的时间越来越久了。这种事情的确会发生,特别是当你有个小孩的时候。

我又想起了二月份的那次旅行。从一般人的观点来看,那次举家出游在我们所经历过的事情中,既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我想弄明白。不仅去了解我的丈夫,还有我自己。要知道,覆水难收,做过的事情没法改变,说过的话也没法收回。

今晚,我无法纠正任何事情。事实上,数周以来我都没能设法把事情纠正过来,这让我的心头充满了越来越多的恐惧。我曾经相信,爱能够治愈一切伤口。现在,我清醒多了。

我在楼梯顶端蕾的房间外面停下脚步,这是今天最后一次例行夜巡。我小心地把门推开一条小缝,往里看去。史密斯先生那金黄色的眼睛正注视着我。他没有起身相迎,我也不会怪罪他,因为眼前的场景太温馨了,蕾盖着她那粉色与绿色小花交映的被子,蜷缩成一团,嘴里含着自己的大拇指,几绺黑色的卷发露在被子外面。她看上去仿佛又变成了婴儿,我抱着刚出生的她,那一幕仿佛就在昨日。然而四年时间不知怎的一晃而过,如今她已经能够自己穿衣、自己吃饭,并且随时告诉我们她对生活的所有看法。

我知道我爱她。
我还知道,“爱”这个词,不足以表达我心中怀有的那种情感。
我轻轻地关上门,慢慢走回我自己的卧室,钻到那床蓝绿色的拼布被子下面。

卧室的门没关,是给蕾留的。走廊里的灯没关,是给杰森留的。
晚间巡视结束了。一切正常。
我侧躺在床上,两膝之间夹着一个枕头,手则搁在臀部。我看着眼前的一切,却又对一切视而不见。我想我累了,我把事情搞砸了,我希望杰森能在家里,可我又很欣慰他不在,我需要想出些对策,可我对此毫无头绪。


我爱我的孩子。我爱我的丈夫。

我是个傻瓜。
然后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那些我很长时间都没想过的事情。这些碎片与其说是记忆,还不如说是气息:玫瑰花瓣,碾碎了的,凋零的,在佐治亚州的炎热天气下,在我的卧室窗外升腾。此时,妈妈的声音从黑暗的房间里飘了过来:“我知道那些你不知道的事情……”


“嘘~”我喃喃低语。我用手按住胃部,今晚我想了太多事情,那些事原本是我花费大半生时间想尽力忘记的。


“嘘~”我再次低语。
然后,从楼梯底下传来了一声低响……
在我所记得的最后那些时刻,我真希望能告诉你,当时我听见了一只猫头鹰在黑夜中呼啸而过。或者看见一只黑猫跃过围栏。或者感觉到发丝在我裸露的脖颈上轻触。

我希望我能告诉你,我看到了危险,我经历了激烈的打斗。毕竟,在所有人之中,我最应该明白,爱能轻易地转化为恨,欲望会让人难以自拔。在所有人之中,我本来最应该预见到危险的来临。

但是我没有。我真的没能做到。
上帝啊,救救我吧,当他的面孔从我门口的阴影中浮现出来时,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他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英俊,我仍希望我能用手去感受他下巴的坚毅线条,用我的手指穿过他波浪般的头发……


然而,当我看到他垂在身旁的手和他拿在手里的东西时,我想,我一定不能尖叫出声。我必须保护我的女儿,我的宝贝女儿正在她的房间里安睡。
他走进了房间。举起双手。
我向你发誓,我一声也没吭。

2
蒂蒂·华伦警长热衷于那种“吃饱为止”的自助餐。但不能光吃意大利面,只吃烤肉也不是什么好点子。多年来她已经开发了一套独有策略:第一步,直奔沙拉吧。倒不是因为她多么喜欢吃生菜,而是身为一个三十来岁的单身工作狂,她从来懒得在自己的冰箱里存放这些容易腐坏的东西。所以,没错,第一轮取食必须以蔬菜为主。要不,天晓得!以她那糟糕的饮食习惯,很可能会得败血病。

第二步:来两片薄薄的肉。火鸡肉不错。要是有涂了蜂蜜的火腿,更棒。烤牛肉很少见,可以算是顶尖级别了。她喜欢中间泛点微红,还饱含血丝的嫩牛肉。要是她的叉子戳上去,牛肉没有嫩得弹上两下,那大厨就是活活糟蹋了这块牛肉。

当然,她还是会把牛肉吃掉。不能对这种“吃饱为止”的自助餐抱有太高的期望值。


所以,先来点沙拉,然后继续吃点薄薄的切片烤牛肉。现在,不知是哪个没头脑的笨蛋把土豆盛到了她的盘子里搭配牛肉。这可不行!补救的办法就是来点表皮烤得焦脆的黑线鳕鱼,或者三四个软烤扇贝,当然,还有冷冻大虾。然后你得点一份炝炒蔬菜,或者砂锅四季豆,还得撒上一咬嘎嘣脆的洋葱圈。现在这样,才算得上一顿饭嘛。

甜点,当然也是自助餐程序里不可或缺的部分。乳酪蛋糕应该跟土豆和通心粉是同一类~新手才会犯这样的错误,千万别去选它!开始时,最好吃点布丁或者水果片。然后,正如那句广告词说的,不管你吃了多少,肚子里总是还能塞下点果冻。要是你不爱吃果冻,还有巧克力慕斯。或者,焦糖布丁。上面再盖一层覆盆子酱,滋味妙不可言。

没错,她可以来点焦糖布丁。
悲剧的是,现在不过才早上七点,她在位于城市北端的公寓里能找到的最接近食物的东西,只有一袋面粉而已。


蒂蒂在床上翻了个身,觉得肚子咕咕直叫,她只好假装那是唯一感到饿的部位。

朝窗外看去,早晨的天色有些阴沉。三月里又一个冷丝丝、雾蒙蒙的早晨。本来这时候她应该已经起床,出发去总部了,但昨天她刚完成一个大案的调查。歹徒从其驾驶的车辆中开枪射击,一名精干的毒贩被打死,一位带着两岁大的孩子出来散步的母亲也不幸身亡。这次枪击事件的发生地,距罗克斯伯里的波士顿警察局总部仅仅三个街区,虽然伤亡不算惨重,却令警方蒙羞。

新闻界发了疯。当地居民组织了日常纠察队,要求保证街道更安全。
警司立刻组建了一支人数众多的专案组。当然,蒂蒂是领队。不知为何,一个漂亮的白肤金发女郎就是比别的警官更受媒体的青睐。

蒂蒂并不介意。要知道,她天生就适合干这个。不停闪光的相机、歇斯底里的市民、面红耳赤的政客……统统放马过来。她接受公众的谴责,然后退回去,关起门来驱策自己的团队开始狂热的调查。居然有混蛋以为能在她蒂蒂的眼皮底下谋杀掉一家人?他妈的想都别想逃掉。

他们拟出一张嫌犯的名单,开始收紧法网。不出所料,六个星期之后,他们在湖边的一个旧仓库破门而入,揪出了那个家伙,把他从昏暗的角落里拖到灼目的阳光下,记者们的相机立刻开始忙个不停。

她和她的团队大概能当二十四小时的英雄,然后下一个傻瓜会冒出来,整个程序又要重新上演一遍。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拉屎,就得有人擦屁股,还得有人冲马桶。周而复始。

她叹了口气,在床上转了个身,把手搁在自己那床五百支精梳棉的白色床单上,又叹了口气。该起床了。冲个淋浴。花点宝贵时间去洗衣服,把最近生活中发生的倒霉事儿清理干净。

她又想到了自助餐,还有性爱。激烈的,过瘾的,痛快的性爱。她的双手想按住某个坚硬结实的屁股,她的翘臀期待一双铁箍似的臂膀,她大腿间的私密之地渴望火辣辣的亲吻,她的手指巴不得能把这些精致的白色床单抓得粉碎。

真该死。她把被子掀开,起身走出卧室,只穿了一件T恤,小内裤,脸上泛着性幻想受挫的阴影。


她要打扫公寓。然后出去跑步。再吃几个甜甜圈。
她走到厨房,把装着意大利咖啡豆的罐子从冰箱里猛地拿出来,找到咖啡研磨器,开始磨豆子。

看在上帝的分上,她都三十八岁了。不仅是一位专注的调查官,还是铁杆工作狂。没有模范老公,也没有可爱的孩子在家里撒欢,开始觉得有点儿孤独了?悔之晚矣。

她把刚磨好的咖啡倒进金色的小滤壶,按下开关。这台意大利咖啡机欢快地工作起来,空气中洋溢着新鲜的意式咖啡的香气,让她的情绪舒缓下来。她取出牛奶,准备打奶沫。

她在三个月前买下了波士顿北端的这套公寓。对一个警察来说未免有点奢侈,这还得多谢波士顿不景气的公寓楼市。开发商盖好了房子,市场却反应平淡,所以像蒂蒂这样的工薪阶层突然迎来了过上好日子的机会。她喜欢这地方。视野开阔,空气新鲜,以小取胜。待在家里时,这些足以让她觉得该常常待在家。但想归想,她还是不常在家。

她做好了自己的拿铁咖啡,轻快地走到窗边,俯瞰着底下繁忙的小街。还是那么躁动不安,但又充满生机。她喜欢从这儿往下看。繁忙的街道上挤满了繁忙的人们,在下面匆忙赶路。这些小小的个体,想着各自的心事,没有谁能看见她,没有谁会操心她,没有谁会对她提要求。瞧,她没在当差,可生活依然在继续。对像她这样的女人来说,这是不错的一课。


她吹走漂在咖啡液面上的一小片奶沫,啜了几口咖啡,觉得焦虑感又少了几分。

她真不应该去参加那场婚礼。就这么简单。女人到了她这个年纪,最好回避所有的婚礼和婴儿洗礼。


该死的鲍比·道奇。他在说婚礼誓词的时候居然真的哽咽了。安娜贝拉哭了,她穿着露肩礼服,看上去前所未有的可爱。然后,那只狗~贝拉,沿着过道走过来,项圈上系着两根金色缎带,打成了一个巨大的蝴蝶结。


在这种场合下,你怎么可能不动点感情呢?尤其是当音乐响起,大家都随着伊塔·詹姆丝的那曲《终于》翩翩起舞,你却按兵不动时。当然,你是因为工作太忙,连找个约会对象的时间都没有。

蒂蒂又啜了几口拿铁,往下看着芸芸众生,眉头微蹙。
鲍比·道奇都结婚了。就这么简单。他找到了比她更好的人,现在,他结婚了,可是她……


该死的,她需要好好做一次爱。

她刚系上跑鞋的鞋带,手机就响了。她看了一眼来电号码,皱起眉头,把手机贴到耳边。


“我是华伦警长。”她干脆地说。
“早上好,警长。我是布莱恩·米勒探员,负责C~6区。抱歉打扰你。”
蒂蒂耸耸肩,等他接着往下说。可是那名探员并没立即继续,她只好开口道:“今天早上出了什么事吗,米勒探员?”

“是的,我遇到一个案子……”米勒的声音又没有了,蒂蒂只好再次等着。
C~6区是波士顿警察局的分部,负责波士顿南部地区的安全。作为重案组的警长,蒂蒂跟C~6区的探员们并没打过什么交道。波士顿南部的凶杀案不多。犯罪大多是小偷小摸、入室行窃、抢劫之类的事件。凶杀案则相当少见。

“调度员在早上五点接到一个电话,”米勒终于张嘴了,“一个丈夫,报案说他回到家里,发现妻子失踪了。”


蒂蒂扬起一条眉毛,坐回椅子里。“他在早上五点回家的?”
“他在早上五点报警的。丈夫的名字是杰森·琼斯。你对这个人有印象吗?”
“应该有吗?”

“他是《波士顿日报》的一名记者。负责报道波士顿南部的事件,还写一些大城市的特稿文章。很显然,他的工作主要在夜间进行,报道市议会的会议、董事会议,不管什么会。星期三他接到电话,去报道一起居民房发生的火灾。总之,他全神贯注地在现场工作到两点左右,然后回家,他四岁的女儿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可是他的妻子却失踪了。”

“好的。”
“第一时间出警的人员做了些例行工作,”米勒接着说,“检查了住所周围。车停在街道上,失踪女性的钱包和钥匙都在厨房吧台上。没有硬行闯入的迹象,但楼上主卧室里的一盏床头灯被打碎了,还有一条蓝绿色相间的被子不见了。”


“好的。”
“考虑到现场情况,一个母亲应该不会丢下年幼的孩子,以及其他一些情况,出警人员给他们的上司打了电话,他们的上司又给负责区办公室的我上司打了电话。不用多说,过去的几个小时里,我们都在那个社区进行搜索,调查当地的店铺,查找亲戚朋友之类的。长话短说吧,我还没找到线索。”

“发现尸体了吗?”
“没有,女士。”
“有血迹吗?有没有脚印或者什么间接破坏?”
“只有一盏打碎的床头灯。”
“第一时间出警人员检查了整栋房子吗?阁楼,地下室,还有那些矮层空间?”


“我们正在尝试。”
“正在尝试?”
“那个丈夫……他并没把我们拒之门外,但也不太配合我们的工作。”


“哦。”蒂蒂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地区探员要为了一起女性失踪案件给重案组的警长打电话。“琼斯太太是一位年轻漂亮的白人女性,对吗?”


“二十三岁的金发教师。她的微笑能点亮电视屏幕。”
“你没在无线电上谈论过这些吧?”
“你以为我干吗要往你的手机上打电话?”
“案发地址在哪儿?给我十分钟,米勒探员。我马上就到。”

蒂蒂把跑鞋扔在家庭活动室,运动短裤脱在客厅,运动衫扔在卧室;转而换上牛仔裤,白色系扣上衣,套上一双长筒靴,准备出发。她把寻呼机别在腰间,胸卡挂在脖子上,手机塞进裤子后兜里。


最后,她停下来,穿上了她最喜欢的驼色皮夹克,它就挂在门边的衣帽钩上。
然后,华伦警长上路了,开始当差,并且享受其中。

南波士顿有着悠久而灿烂的历史,即使用波士顿人的标准来看也是如此。城市的这一边是熙熙攘攘的金融商业区,另一边则是蔚蓝色的海洋,所以它既是个古雅的海港城市,又拥有大城市生活的种种便利。以前住在这儿的是没什么社会经济地位的穷人,多半是挣扎求生的爱尔兰移民,三十个人挤在一个满是蚊虫的出租屋里,污水桶当厕所,满是跳蚤的草席当床垫。生活艰辛,灾难、蚊虫、贫困随时都可能来造访。

时间往后推移一百五十年,“南波士顿”更多地意味着某种态度而不是某个地方。它催生了威蒂·博格尔这样的人物,波士顿最为臭名昭著的犯罪大佬之一。在上世纪70年代,他把本地的住宅工程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他让一半的人深陷毒瘾,让另一半的人为他跑腿办事。然而,这一地区还是迎难而上,邻里之间互相照应,一代顽强而又自作聪明的孩子们生出顽强而又自作聪明的下一代。外人弄不懂其中缘由,可用南波士顿的标准来看,这样挺好。

不幸的是,所有的态度早晚都会调整。某一年,一次大型的港口事件把大批城市居民带到了这里。他们到达的时候,本以为会看到肮脏污秽的街区和破旧衰败的街道。可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海滨美景,绿荫蔽日的公园,还有不错的罗马天主教中学。这是个城区,而且离波士顿市中心只有十分钟车程,星期六早上最难做出的选择就是,向右转去公园,还是向左转去海滩。

不消说,这些雅痞们找到了房地产公司,接下来的事你肯定能猜到,当古老的住房变成了身价百万的滨水公寓楼,有上百年历史的三层住宅楼卖给开发商的时候,价格比大家所能想象的还要高五倍。

城区的变化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经济实体和种族构成有所变化。公园和林荫道还维持着原样。咖啡厅变多了。爱尔兰小酒馆依然健在。有上进心的职业精英增多了。家庭和孩子还是一样。如果你在房价疯涨之前已经在此置了产业,那么这是个适合生活的好地方。

蒂蒂用车里的GPS导航仪找到了米勒探员提供的地址。她发现自己身在水边,眼前是一栋古雅的棕白相间的小别墅,房前是跟邮票画面一样漂亮的草坪,草坪上还种着一株枫树。她立刻冒出来两个念头:第一,某人居然买得起南波士顿的别墅?第二,米勒侦探干得不错。距他接到电话已经有五个半小时了,到目前为止,没有带子围成的犯罪现场,门前没停着警车,更棒的是,也没看见排成长队的新闻直播车。房子看上去一片静谧。正是俗话所说的暴风雨前的平静。

蒂蒂绕着街区转了三圈,最后把车停在一个隔了好几条街的地方。要是米勒调查了这么久还没弄得众人皆知,她当然也不想搞砸。


她往回走,双手握拳,插在前面的口袋里,缩起肩膀以求暖和点儿。她看见米勒站在前院,正在等她。他的块头比她预料的要小,留着稀疏的棕色头发和上世纪70年代的小胡子。看上去他是那种很适合做卧底的警察~难以从众人中被认出来,也就没人会注意他,更别说会意识到他其实正在窃听重要谈话。他的肤色苍白,就像大部分长时间在日光灯下工作的人一样。坐办公室的家伙~蒂蒂想道,但立刻决定保留意见。

米勒穿过草坪,和她并肩而行。他一直往前走,于是她也一直跟着。有时候,当警察也得有点表演的天分。显然,今天他俩扮演的角色,是一对早上出去散步的夫妻。米勒身上皱巴巴的棕色西服,在这样的场合下显得有点过于正式,但是蒂蒂的紧身牛仔裤和皮夹克让她显得很精神,看上去充满活力。

“桑德拉·琼斯在中学教书,”米勒开始说话了,声音低沉而急促,他们正穿过第一个街区,朝水边走去,“教六年级的社会研究课。现在有两个我们的人在学校里,但是从她昨天下午三点半离开学校后,就没人知道她的情况了。我们排查了周围的公司、宾馆、便利店,什么线索也没有。晚餐用过的盘子还在水槽里没洗。厨房吧台上有一叠改过的作业本,就在她的钱包旁边。据那位丈夫说,桑德拉在晚上八点哄女儿睡着以后才开始工作。所以,我们目前假设她在家和女儿一起待到了八点半之后的某个时间,比如九点。手机来电在傍晚六点钟以后就没有任何通话记录了,我们正在查固定电话的通话记录。”

“家庭成员的情况呢?问过她的祖父母、叔叔婶婶、堂兄妹们吗?”蒂蒂问道。太阳终于透过灰色的云层,放出了光芒,但气温还是很低,风吹着水面,寒意透过她的皮夹克钻进来。

“她在本地没有亲戚。只有一个父亲在佐治亚州,关系还很疏远。可这位丈夫拒绝透露详情,只说那是以前的事了,跟他妻子的失踪没有任何关系。”


“那位丈夫可真会替我们着想。你给她的父亲打电话了吗?”
“要是我知道他的名字,早就打过了。”
“那位丈夫连他岳父的名字都没告诉你?”蒂蒂觉得难以置信。
米勒摇摇头,把手插进裤子口袋,呼出的气结成了薄薄的一层雾。“嗯,等你会见这家伙的时候再问吧。你看过那部电视剧吗?那部医院题材的。”


“《急诊室的故事》?”
“不,是另一部,性元素更多的。”
“《实习医生格蕾》?”
“没错,就是那部。那个医生有个什么外号来着?”
“你是说梦幻先生?”
“没错,就是他。琼斯先生就像是他的双胞胎兄弟。乱蓬蓬的头发,短短的胡髭……呵,要是把这个故事分段播出,这个家伙收到的粉丝来信肯定比斯科特·皮特森还要多。我说,我们还有二十多个小时,然后要么我们找到桑德拉·琼斯,要么我们就彻底搞砸了。”

蒂蒂重重叹了口气。他们已经走到了水边,往右转,然后接着走。“男人们真蠢,”她不耐烦地嘟哝道,“我是说,看在老天的分上。每个星期,好像都会冒出个英俊的、要什么有什么的家伙,试图通过谋杀自己的妻子然后宣布她失踪来解决自己的婚姻麻烦。每个星期媒体都要来~”


“我们已经在打赌了。南希·格蕾丝是五赔一,格雷塔·范·苏斯泰瑞是四赔一。”
蒂蒂瞪了他一眼。“每个星期,”她接着说,“警方都会组织特别小组和志愿者们去搜索树丛,组织海岸巡逻队去搜索港口,你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吗?”

米勒看上去很期待听到答案。
“失踪妻子的尸体被发现,而她丈夫要在戒备森严的监狱里度过二十年或者一辈子。你不觉得,到目前为止,至少应该有一个家伙想通过老式的离婚来解决问题吗?”


米勒什么也没说。

蒂蒂叹了口气,一只手抓了抓头发,又叹了口气。“好吧,这只是我的本能反应。你觉得他妻子死了?”

“是的。”米勒说得理所当然。她等着,他继续道,“打碎的台灯,失踪的被子。我是说有人用被子裹住尸体带走了。被子里可能有血迹,这就是现场物证缺失的原因。”
“好吧。你觉得是那个丈夫干的?”


米勒从他的棕色西服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黄色记事簿纸条,递给她。“你肯定想看看这个。尽管那位丈夫不愿意回答我们的问题,他倒是提供了昨晚他自己的行动时间表,包括可以证实他行踪的那些人的姓名和电话。”


“他提供了一份不在场证明清单?”蒂蒂打开那张纸条,注意到排在第一位的名字是拉里·韦德,火灾调查员;下一个是詹姆斯·康纳盖尔,来自马萨诸塞州立警察局;然后又是三个名字,这三人都是波士顿警察局的。她一边读,一边瞪大了眼睛,双手因为抑制不住的怒火抖动起来。“你再说一遍,这家伙是他妈干什么的?”


“《波士顿日报》的记者。昨晚有房子着火。他宣称在那儿,进行现场报道,波士顿一半的警察也在那儿。”


“真能扯。你给单子上的这些人打过电话了?”
“没有,我已经知道他们会怎么说了。”
“他们看到了他,但没有注意他,”蒂蒂补充道,“在火灾现场,人人都在忙活。也许他采访了单子上的每个人,请他们说句话,这样他们就会记住他,然后他可能偷偷溜走……”
“没错。就不在场证明来说,这家伙的得分可不低。至少有半打我们局里的自己人能给他作证,就算中间有段时间他根本不在那儿。也就是说,”米勒伸出手指冲她晃了晃,“别被琼斯先生英俊的外表蒙蔽了。梦幻先生也是机灵先生。这可真不公平。”


蒂蒂把那张纸递回去。“他请了律师?”他们走到了拐角处,然后不约而同地转了个身,往回走。现在他们是逆风而行,衣服被风吹得紧紧贴住胸膛,大风卷起的水珠扑打在他们脸上。


“还没有。他就是不回答我们的问题。”
“你没把他带到我们局里讯问?”
“他说要先看我们的逮捕许可证。”


蒂蒂一挑眉毛,像是听到了什么新闻。梦幻先生果然是机灵先生。至少,他对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比大多数普通人了解得更多。有意思。她低下头,避开风的正面侵袭。“房屋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


“没有,而且,听着,他家的前门和后门都是纯钢制的。”
“真的?”
“没错。而且门上配了双保险插销锁。哦,我们还发现大多数窗框都上了木制暗销。”
“那个丈夫对此有什么解释?”
“这是他拒绝回答的问题之一。”
“有没有安装家庭安全系统或者摄像头?”
“两样都没有装。我问过了。”


现在,他们已经接近那所房子了,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这栋可爱小别墅实际上固若金汤。


“安了双保险插销锁,”蒂蒂喃喃道,“没有摄像头。让我猜猜,这到底是为了阻止谁进来,还是防止谁出去。”


“你觉得妻子被虐待了?”
“肯定不止一次。你说过他们有个孩子?”
“四岁的女儿。克拉丽莎·简·琼斯。他们叫她蕾。”
“跟她谈过话了吗?”


米勒有些犹豫。“那孩子整个早上都蜷缩在她爸爸的怀里,看上去很受伤的样子。我看那家伙不可能让我们跟他女儿单独聊天
,就没有强求。还是等我们手头的证据更充分了,再去盘问他们父女俩也不迟。”


蒂蒂点点头。跟孩子谈话是个麻烦事。有些探员擅长这活儿,有些则不然。她估摸,从米勒的勉强劲儿来看,这不是他的拿手活。所以蒂蒂才能赚得比他多。


“那个丈夫被限制行动了吗?”她问。他们踏上别墅的台阶,走近一块碧绿色的擦鞋垫,上面大片亮丽的绿色和黄色花朵簇拥着手写体的蓝色字母。在蒂蒂看来,这样的一块擦鞋垫正是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会选择的。


“父女俩在家庭活动室里。我留了个警员盯着他。目前而言只能这样了。”
“目前而言,”她表示同意,在擦鞋垫前面停下脚步,“家里你都搜过了?”
“对,百分之九十的地方。”
“车子呢?”
“也搜过了。”
“附属建筑呢?”
“搜了。”
“跟当地商铺、邻居、朋友、亲戚还有同事都谈过话了吗?”
“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些人都不知道桑德拉·琼斯的下落。”


米勒看了一眼手表。“从那个丈夫的第一个报警电话到现在已有大约六个小时了,还是没有任何关于桑德拉·琼斯的线索。”


“但主卧室也许就是犯罪现场,桑德拉四岁的女儿也许就是目击证人,桑德拉的记者丈夫也许就是凶手。我能这样总结吗?”


“你可以这样总结。”米勒对着前门做了个手势,第一次有了不耐烦的表现,“你想从哪里着手?房子、丈夫,还是孩子?”


蒂蒂伸手握住了门把手。她已经有了第一直觉,但还是停下来仔细想了想。最初的几个小时,也就是你接到了报警电话,但还未证实是犯罪事件时,总是调查的关键时刻。他们有所怀疑,但尚未找到可能的原因;有利害关系人,但还未圈定头号嫌疑对象。用法律的眼光来看,他们必然不战而败。


蒂蒂叹了口气,意识到自己一时半会没法回家了。

3
我很擅长发现条子。别的家伙,他们也许擅长在玩扑克牌的时候用小牌来虚张声势。我嘛,我没那个本事。但我能从人群中把条子找出来。


我在吃早饭的时候注意到了那两个便衣警察。当时我刚给自己冲了碗卜卜米,斜倚在厨房颜色暗沉的防火板吧台上吃了一口。这时,我从厨房水槽上方的小窗户望出去,看见了他,穿得整整齐齐:白种人,男性,身高大约在1.77~1.80米之间,黑头发,深色眼睛,正从人行道的另一端大步向南走来。他穿着看上去有点像粗花呢布的运动夹克,里面是蓝色衬衫,纽扣都扣得很严实。下面是卡其色斜纹休闲裤,脚蹬一双磨面深棕色皮鞋,深黑色的橡胶底。右手拿了本小巧的线圈装订笔记本。


条子。
我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在第一个条子出现后大约一分半钟,第二个上场了。这家伙的块头大点儿~身高在1.85~1.87米之间,短短的金发,长了个肉乎乎的下巴,像我这样的瘦子总想给他那个大下巴来上一拳。他穿了条跟前面那个家伙差不多的斜纹休闲裤,但运动夹克的款式有所不同,里面是件白色衬衫。二号警官在街道的右侧干活,也就是我房子所在的这一边。


三十秒之后,他梆梆地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每天早上,我的闹钟会在六点零五分响起。从周一到周五。我会起床,淋浴,刮胡子,换上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旧T恤。我喜欢穿白色平角短裤。我还喜欢穿白色高筒运动袜,能拉到膝盖那种,袜筒上方还印有三道海军蓝的条纹。历来如此,也将一直如此。


早上六点三十五分,我会吃一碗卜卜米,洗干净碗和勺子,然后把它们放在不锈钢水槽旁边那块褪了色的绿色洗碗布上沥干。早上六点五十分,我会步行去本地的一家车行上班,我会在那儿换上满是油污的深蓝色连体工作服,埋头在某辆车子的引擎盖下开始工作。我的技术还不错,也就是说,我总会有活干。但我一定是在引擎盖下面埋头干活的那个家伙,而不是像外面的一线人员,跟顾客面对面打交道,我做不了那样的工作。


我一直工作到傍晚六点钟,午饭时还能休息一小时。工作时间很长,不过加班费还算可以,话又说回来,我的技术很好,也从不多嘴,这意味着老板不介意多我一个人。下班后,我走回家。也许会煮点馄饨当晚饭,看看肥皂剧《宋飞正传》。十点钟上床睡觉。


我不外出。我不泡吧。我从来不和朋友们看电影。我睡觉,吃饭,工作。每天的日子都和前一天没什么两样。这不能算生活,只能算生存。
精神病科医生对此有个术语:假装正常。


这是我知道的唯一生存之道。
我又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前门传来的敲门声更重了。


灯是关着的。我的房东H太太正在佛罗里达州看望她的外孙们,所以,没必要把电浪费在我这一个房客身上。


我放下那碗没滋没味的燕麦粥,就在此时,那个条子也刚好转过身去,走下门前台阶。我挪到厨房的另外一侧,正好可以偷看到他的举动,只见他走到我邻居的门前,又开始梆梆梆地敲门。


这是警方排查。警方正在排查整条街道。他们是从北边查过来的。应该出了什么事,可能就在这条街上,可能就在街的北边。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我并没打算认真去想的事情,但今天早上从闹钟关掉,我走进浴室,盯着面盆上方镜子里我自己的映像时开始,它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昨天晚上我关掉电视机后听见的那些噪音。我可能知道了我根本不想知道的东西,但现在,我无法把它从脑海中赶出去。


我没心思再吃早饭了,重重地在厨房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
早上六点四十二分。无论如何,今天反正不用再假装正常了。
今天要动点真格的。


我觉得有点喘不上气。我的心跳加快,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在冒汗。我一下子想到了这么多事情,以至于头都开始疼了,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呻吟,我给弄糊涂了,后来我才意识到,正是我自己在发出呻吟。


她的微笑,她那无比甜蜜的微笑。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个3米高的巨人,就好像我能掌控整个世界似的。


然后,一串串泪珠滑下了她的脸颊。“不,不,不要。请别这样,艾丹,住手。别这样……”


那些条子是来抓我的。早晚他们都会来。先来两个,然后三个,最后整个特警组都会出动,聚集在我门前的台阶上。像我这样的家伙,活着的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每个社区都得有个恶棍,再怎么假装正常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要想想对策。要做好计划。要他妈的离开这里。
但是去哪儿?待多久?我可没有那么多现金……
我努力把呼吸的节奏调整正常。找到些许安慰。告诉自己一切都没事。我没有跟体制捣乱。我在坚持上心理治疗课程。不喝酒,不抽烟,也不上网。我准时出席小组会议,安分守己。


过正常的生活,做个正常人,不是吗?
但这些都帮不了我。我积习难改,而且我意识到,这是真的。
我是个该死的说谎高手,特别是当我面对警察的时候。

蒂蒂开始在厨房里巡视。要是她扭头往左看,视线穿过走廊,就能看见一个男人侧面的轮廓,他正坐在深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沙发靠背上搭了条彩虹色调的阿富汗毛毯。杰森•琼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一颗长满卷发的小脑袋正顶着他的下巴颏,也一动不动:那是他的女儿,蕾,看上去她好像睡着了。


蒂蒂提醒自己别盯太久。她不想这么快就在游戏中引起别人的注意。米勒的直觉是对的:他们正在同一个聪明的利害关系人打交道,这家伙似乎很清楚法律的条条框框。也就是说,要是想继续询问那位丈夫或者他四岁的女儿,他们就必须把一切事情先打理好,还得抓紧。


所以,她把注意力投向了厨房。
厨房,就跟其他房间一样,尽管外观还保持得不错,但已经看得出有年月了。黑白棋盘状的油毡布正在剥落。也许有人会说那些家用电器是复古产品,但蒂蒂觉得已经过时了。房间非常小。一个有弧度的吧台,还有一对红色的塑料吧椅,足够两个人坐。一张小巧的茶几放在窗户前面,但它上面搁了一台电脑,而不是让人当座位用的。


这让蒂蒂觉得有点意思。一个三口之家,但只准备了两个人的座位。这是不是能说明点关于家庭动力学的什么问题呢?


厨房很整洁,台面擦得干干净净,只有几件小电器稍显杂乱,在紧靠着台面的后挡板上排成一行,但又不是过分整洁~水槽里堆着没洗的脏盘子,沥水篮里放着洗干净的盘子,还没来得及放进橱柜。一口古老的餐厅钟,用叉子和勺子作时针和分针,喜气洋洋地架在炉子上方,浅黄色的窗帘上印着明黄色的单面煎蛋图案,装饰在窗户顶上。虽然陈旧,但很舒适。显而易见,有人为此付出了不少心血。


蒂蒂看到一条方格子洗碗布挂在挂钩上,便俯身过去,尝试性地嗅了两下。米勒看着她,好像她干了什么滑稽事,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在职业生涯的早期,蒂蒂曾处理过一桩家庭虐待案件~戴利夫妇,那是他们的名字~那位专横跋扈的丈夫,帕特,强迫他的妻子,乔伊斯,按照军队里的严格标准去打扫房间,每天如此。蒂蒂还记得,当她挨个房间检查的时候,那无处不在的刺鼻氨水气味,刺激得她泪流不止,直到她来到一间密室,氨水的气味终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浓的血液干涸以后的味道。很显然,老好人乔伊斯那天早上没把床铺好。所以帕特狠狠地揍了她。乔伊斯的肾脏被伤得很重,她开始尿血,想到自己就要死了,她挣扎着去丈夫的卡车车厢里取出手枪,她得让这个恶棍给自己陪葬。


后来,乔伊斯躲过了肾脏大出血的劫难,活了下来。可那位丈夫,帕特,被手枪轰掉了大半边脸,死了。


目前而言,这个厨房给蒂蒂留下的印象很平常。没有什么疯狂的丈夫强迫或命令妻子去打扫或消毒的迹象。这个厨房就是一位母亲准备晚餐的地方,水槽里还放着几个没洗的盘子,上面残留着芝士煮通心粉。


蒂蒂把注意力转向吧台,上面放着一个黑色女式皮包。米勒无声地递给她一双橡胶手套。她点点头以示感谢,然后开始筛检皮包里面的东西。


她先检查的是桑德拉·琼斯的手机。那位丈夫似乎没指望妻子的手机里会有什么隐私,他们得以顺利地在手机上翻找自己想要的内容。她检查了手机里的短消息和通话记录。只有一个电话号码的拨出频率显得很触目,标记为家。妈妈打电话回家询问自己女儿的情况,这没什么好怀疑的。拨出频率排第二的电话号码,标记为杰森,妻子打电话看看丈夫在干些什么,蒂蒂得这么想。


因为设有密码,蒂蒂没法听到语音留言,但她不着急。米勒会让移动通信公司把这项工作继续进行下去,让他们冻结相关信息,并且查出通话记录。服务供应商甚至会把那些已经删除的信息也保存在自己的数据库里,方便有需要的人随时查询。米勒会让服务供应商追踪桑德拉最后留下的那些通话记录,记下发射信号的那些信号塔,以帮助确定她最后的活动范围。


钱包里剩下的东西包括三管不同颜色的口红~深浅不一的粉红色,一把指甲锉,一块格兰诺拉牌巧克力,一个黑色的发圈,一副阅读时用的眼镜,一个钱包,里面有四十二美元现金,一张马萨诸塞州的有效驾驶执照,两张信用卡,还有三家杂货店跟一家书店的会员卡。最后,蒂蒂从包里拽出一个线圈装订的小笔记本,上面记满了各种事项:需要购买的日常用品,需要办理的杂事,约会的时间,等等。蒂蒂把这个小笔记本挑出来作为重点目标,米勒赞许地点了点头。


皮包旁边放着一大串车钥匙。蒂蒂面带疑色地把它们拿起来。
“自动钥匙是停在车道上那辆灰色沃尔沃旅行车的。有两把是房子的钥匙。还有四把钥匙我们暂时不知道用途,但我们估计至少有一把是她的教室钥匙。我会派人去查清楚。”


“你检查过那辆旅行车的后备箱了吗?”她毫不含糊地问道。


米勒瞧了她一眼,显然是觉得她的问话缺乏对他的信任。“当然检查了,女士。没什么让人惊喜的发现。”


蒂蒂懒得为此次冒失的发问道歉。她只是放下钥匙,拿起一沓学校的试卷,上面用红墨水打着分数。桑德拉·琼斯给班里的学生们布置的作业是,每位同学都要围绕下面的问题写一段文字:“如果我要开创属于自己的小镇,为所有居民制定的第一条法规将是什么?为什么?”


有些孩子只写得出一两句话。但也有两个孩子几乎填满了整张纸。每份试卷上都有一两句评语,画了圈的分数打在试卷顶端。能看出是女性的笔迹,有些写得不错的文章,还画上了表示奖励的笑脸。蒂蒂心想,伪造笔迹者是不可能想得出把这种细节也包括进去的。所以,到目前为止,她的推断是,桑德拉·琼斯曾坐在吧台边,批改这些作业,而这一行为,根据她丈夫的说法,只可能发生在她把女儿蕾哄到床上睡着了之后。


所以,在晚上大约九点钟左右,桑德拉·琼斯还好端端地坐在自家的厨房里。然后……


蒂蒂的目光移向那台电脑,一台看着还挺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就放在那张红色小茶几的上面。她叹了口气。


“开机检查过了?”她带着未加掩饰的渴望问道。
“还没这个打算。”米勒答道。
那台电脑很有点意思。他们当然想看里面的内容,但当然也要获得那位丈夫的首肯,因为他的个人隐私不容侵犯。这种事得靠商量,假设他们有什么法宝可以拿来商量的话。


蒂蒂转过头,看着那道从厨房后面升上去的狭窄的小楼梯。

“勘验专家已经上去了?”她问道。
“没错儿。”
“他们的车停在哪儿?”
“五个街区以外的地方,一家小酒馆旁边。我怕别人看到。”
“我同意。他们检查过楼梯了吗?”
“一到这儿,我叫他们干的头一件事就是这个。”米勒向她保证道。然后又补充说,“听着,警长,我们从清晨六点钟开始就一直待在这儿。当时,我安排了十个人搜查这房子,从地下室、卧室、衣柜到灌木丛。可这场搜查唯一的收获就是一盏破碎的台灯,还有主卧室里一条失踪的被子。所以我把勘验专家打发到楼上去做他们分内的事情,其他家伙都到外面干活去了,要么把桑德拉•琼斯带回来,要么把相关线索带回来,看看到底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些是基本步骤,我们都知道。不过它们没能提供什么帮助。


蒂蒂又叹了口气,抓住楼梯的扶手,沿着漆成巧克力色的楼梯往上走去。


楼上跟楼下一样温馨舒适。一对陈旧的壁灯支架碰到了蒂蒂的头发,她本能地想低头躲开,但抑制住了这个冲动。走廊里铺的也是硬木地板,积年的灰尘塞在阶梯角落里,几撮细细的毛发夹杂着皮屑,像风滚草一般,轻轻滚过她脚下的阶梯。家里养了宠物,蒂蒂猜测,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提及这一点。


她停了一会儿,回头看着上来时走过的路,灰蒙蒙的楼梯上,一串脚印混杂在一起,难辨彼此。还好楼梯已经检查过了,她想道。接着,她皱起眉头,脑海中闪过另一个念头,让她立刻就急切地想要弄个清楚。


她差点儿就要张嘴说什么了,但在最后一刻,又沉思了一下。最好等等再说。还是先把一切事情打理好,抓紧。


他们经过一间狭小的浴室,装饰得跟厨房里那种上世纪50年代的格调差不多。浴室对面,是一间大小适中的卧室,里面放了一张铺着粉红色被子的单人床,摆在屋子斜顶底下的角落里。天花板和屋檐都漆成了明亮的蓝色,还装点着朵朵白云、鸟儿和蝴蝶。肯定是个女孩儿的房间,它布置得这么可爱,以至于蒂蒂忍不住为小克拉丽莎·简·琼斯感到一阵心痛。小克拉丽莎昨晚入睡的时候还好好地徜徉在这么漂亮的圣坛中,可当她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仿佛身陷噩梦,一帮身着黑衣的警察正在自己家里大摇大摆。


蒂蒂没有在这间卧室里久留,她继续往前走,来到了主卧室。
两位勘验专家正在窗前忙活。他们刚合上百叶窗帘,现在正用蓝光在房间里扫描。蒂蒂和米勒礼貌地站在门外走廊上,与此同时,第一位身着白衣的专家扫描了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以便提取体液留下的那些记号。随着那些斑点浮现出来,第二位专家用一张卡片给它们做好标记,供进一步的分析之用。这一过程花了大约十分钟。他们没有扫描那张床。显然,床单和毯子都已经被卷起来,等着送实验室检验了。


第一位专家拉起百叶窗,打开那盏幸存的床头灯,然后兴高采烈地跟蒂蒂打招呼:“你好哇,警长。”


“战况如何,玛吉?”
“还行,一如既往。”
蒂蒂上前两步,去和玛吉握手,随后又和第二位专家握手,他叫尼克·克劳福德。他们是老相识了,对这种场景早已司空见惯。


“你们有什么想法?”蒂蒂问道。
玛吉耸了耸肩膀。“找到一些东西。我们当然会进行检测,不过,没什么惊人发现。我是说,美国的每间卧室里,多多少少都能找到些体液。”


蒂蒂点点头。在房间里搜寻体液时,有两种情况特别值得注意:一种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墙壁溅满了血迹,或是地板上积了一大摊血;还有一种情况是,完全找不到任何体液,那就意味着有人事前用化学品进行了工程浩大的清理工作。就像玛吉说的,每间卧室都应该能找到点什么。


“那盏打碎的台灯是怎么回事?”蒂蒂问道。
“我们是从地板上找到的,”尼克开口道,“所有的碎片都散落在附近。一眼就能看出,灯是倒在地板上摔碎的,而不是被拿来用做武器。至少,通过肉眼的观察,在台灯的底座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蒂蒂点点头。“床上用品呢?”
“一条蓝绿相间的被子不见了,但其他床上用品都完好无损。”
“你们也检查过浴室了?”蒂蒂问道。
“是的。”
“牙刷呢?”
“我们到的时候,有两支牙刷还是湿的。一支粉红的芭比娃娃电动牙刷,是小女孩用的。还有一支博朗牌Oral~B电动牙刷,据丈夫说,是他妻子用的。”


“睡衣呢?”
“据丈夫说,他妻子穿了一件紫色的长T恤,上面的图案是一只戴着王冠的小鸡。目前还没找到。”


“其他衣服?或者行李箱?”
“据丈夫的说法,没发现少了什么东西。”
“珠宝首饰还在吗?”
“最值钱的就是她戴着的手表和结婚戒指,两个都不见了。还有她最喜欢的一对金耳环,据丈夫说,他妻子一直戴着。我们在首饰盒里找到的就是几条项链,两个自己做的手镯,显然是小女孩送给妈妈的礼物。丈夫觉得看起来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蒂蒂把头转向米勒,说道:“我想,查过她的信用卡了吧?”

米勒瞟了她一眼,那意思是“我又不是白痴”。她觉得这眼神就算是回答了问题。

“那么,”她自言自语道,“综上所述,桑德拉·琼斯昨天下午下班回家,给女儿做了晚饭,安顿女儿上床睡觉,接着批改试卷。在某个时刻,她刷了牙,穿上睡衣,而且至少走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在那儿……”


“在那儿发生了一场扭打,台灯摔到了地上?”玛吉接过话的同时,耸耸肩膀,“也许已经有人埋伏在那里,袭击了她。这能解释为什么没有血溅当场。”


“凶手用手让她慢慢丧失意识,”米勒补充道,“使她窒息。”
“得检查枕头,”蒂蒂说,“凶手有可能是趁她睡觉时,用枕头闷死了她。”
“闷死,勒死。总之是不会发出什么声音,而且不会弄得一团糟的死法。”尼克表示同意。


“然后凶手用被子把尸体裹起来,拖到房子外面。”米勒得出了结论。
蒂蒂摇摇头。“不对,不可能是拖出去的。这就是案件的复杂之处。”
“什么意思,不可能是拖出去的?”米勒困惑地问道。


“看看走廊,全是灰尘。我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留下的脚印,这就是关键,要是有人用一条大被子拖着一具尸体走过去,那我们应该能看见一道长长的、清晰的拖痕,从这间卧室直到那边的楼梯。可是,没有明显的痕迹。这就是说,没有什么尸体被拖走。”


米勒皱起眉头。“好吧,那么凶手也许是把她扛出去的。”

“一个男人扛着一个卷在被子里的成年女性尸体,穿过那么狭窄的走廊?”蒂蒂略带嘲讽地扬起一道眉毛,“首先,那得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其次,他扛着尸体,没法拐过楼梯那边的拐角。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会看见到处都是痕迹。”
“也许凶手有两个?”玛吉斗胆假设道。


“那就意味着会有双倍的噪音,还得冒着双倍被逮捕的危险。”
“那么,那条该死的被子到底去哪儿了呢?”米勒提问道。
“我不知道,”蒂蒂说,“除非……除非她不是在卧室里被谋杀的。也许她又回到了楼下。


也许她当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门铃响了。又也许,丈夫回到家里……”她一边思考,一边在脑海中设想各种情节,“他在别的地方把她杀了,然后上楼来取那条被子,把被子拖走的时候,不小心把台灯带倒在地。这样的话比较安静。不太可能吵醒睡着的孩子。”


“那样的话,就说明我们还没有找到第一案发现场。”米勒嘟囔道,但他在说话的同时皱起了眉头。因为在他看来,他们已经走完了基本步骤,而那些基本步骤原本应该能够帮助他们找到遗留的血迹。


几个人面面相觑。
“我觉得应该去地下室看看,”蒂蒂说,“每当发生什么坏事的时候,似乎都离不开地下室。咱们走?”


一行四人来到楼下,经过前厅,门口那儿站了一个身着制服的警官,密切注意着杰森·琼斯和他正在熟睡的女儿。他们穿过门厅的时候,杰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蒂蒂只瞥到了一眼他那棕色的眼眸。随后米勒打开了通往地下室的门,一道陡峭的木头楼梯显露出来,它向下伸去,通往散发着霉味的地下室,里面只装了四个灯泡,光线很昏暗。他们缓慢而小心地往下走去。坦白说,警官们滚下楼梯,摔伤脊背的事情经常发生,只不过公众不知道罢了。对每个相关人士来说,这样的事都挺尴尬。就算你是在工作中受的伤,至少也要有个好故事可以对媒体说。


下到底部后,蒂蒂在黑暗中分辨出,这是个再典型不过的地下室。石头砌就的地基。有裂纹的水泥地面。他们面前是一台象牙色的洗衣机,洗衣机的前面有一张旧咖啡桌,上面搁着一个塑料脏衣篮和洗衣粉。周围放的都是坏掉的露天草坪椅、旧储物箱、过时了的儿童家具。紧靠楼梯旁边的,是一排塑料架,看上去装的都是厨房放不下的餐具。蒂蒂注意到了盒装的麦片粥、芝士通心粉、薄脆饼干、意大利面、易拉罐汤,还有些厨房里司空见惯的零碎物品。


这间地下室布满灰尘,但并不杂乱。物品都靠墙整齐码放着,中间那块地面比较整洁,可能是因为经常用洗衣机的缘故,也许还用来在室内骑骑车,这是蒂蒂通过停在楼梯口的那辆紫色儿童三轮车做出的判断。


蒂蒂走到楼梯口,去查看右边角落里的那些蜘蛛网,深色门把手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门显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打开过了。而且,到了这里之后,她的想法就已经动摇了。要是你在地下室里杀了人,还有心思回楼上吗?为什么不把尸体塞在那堆箱子底下,或者干脆抓条旧床单裹起尸体,趁着夜色拖出楼梯口?


她检查着那堆废弃的摇篮零部件、婴儿推车还有弹力婴儿椅。接着又查看了那些堆在墙边的箱子和朽坏的草坪设施。


在她身后,尼克和玛吉正用强光手电筒对地面进行检查,米勒则站在一旁,两手揣在口袋里。数小时之前,他已经在地下室里巡查过一遍,并且得出了结论,现在他要做的只是等着大家得出跟他差不多的结论。


不过短短几分钟,蒂蒂已经得出了结论。这个地下室让她想起了厨房,不太脏,也不太干净,就是一个三口之家应有的样子。


纯粹为了好玩,她往那台洗衣机里面看了看。突然,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喉咙口。


“哦,天哪!”她叫道,洗衣机的盖子还敞开着,一条蓝绿相间的被子豁然呈现在眼前。


米勒赶忙走过来,两位勘验专家紧随其后。“这难道就是……你肯定是在逗我开心。要是让我抓到头一回搜查这里的那两个家伙,我就要他们好看~”
“嘿,这不是那条失踪的被子吗?”尼克直愣愣地说道。


玛吉已经弯下腰,开始从那台顶盖打开的洗衣机里把被子往外拽,同时注意不让被子拖在地上。


“他洗了被子?”蒂蒂自言自语道,“是丈夫把被子洗了,但没时间在警方赶到之前烘干?还是妻子自己把被子放进了洗衣机,而我们之前几个小时都在瞎忙活?”


玛吉小心翼翼地把被子展开,递给尼克一头,自己拎住另外一头。被子上面深深的褶皱是湿漉漉的衣物在洗衣机里搁放好一阵子之后才会形成的。被子还隐约透出洗衣粉的味道~清新,干净。他们抖了抖被子,一团湿漉漉的紫色衣物滚出来,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蒂蒂还戴着那双橡胶手套,所以她理所当然地捡起了衣服。“我估计,这就是桑德拉·琼斯的睡衣。”说着,她慢慢展开那件湿透的紫色T恤,上面确实印着一只戴王冠的小鸡。
他们把这两件东西研究了一会儿,想找出几处褪色的粉红色污点,那可能是被冲淡的血迹留下的印子,或者是被撕开的裂口,可能来自激烈的拉扯。


蒂蒂又有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她好像看见了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但却弄不明白。


什么样的人会花时间把被子和衣服都洗了,但却把打碎的台灯留在那么显眼的地方呢?什么样的女人会失踪,但却丢下了她的孩子、她的钱包和她的车呢?什么样的丈夫会在回家时就发现妻子失踪,但却等到三小时之后才报警呢?


“阁楼和矮层空间查过没有?”蒂蒂大声问米勒。尼克和玛吉正在把被子卷起来,好带回实验室去。只要凶手没有使用漂白剂,被子也许还能提供点儿线索。他们从蒂蒂手上拿走那件紫色睡衣,把它放进第二个袋子里以供检测。


“没有矮层空间。阁楼很小,而且里面塞满了圣诞节时用的装饰品。”米勒报告道。
“壁橱、冰箱、冷柜、烧烤炉?”
“没有,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当然,那儿就是那个巨大的蓝色海湾。”
“没错。”
蒂蒂重重叹了口气。尝试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丈夫开的车呢?”
“是一辆轻型货车。他陪我们一起查看了车厢。不过,他拒绝为我们打开驾驶室的门。”


“这狗娘养的,够谨慎的啊。”
“是漠然,”米勒纠正道,“从他妻子失踪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可他甚至都没拿起电话来给任何家人或者朋友打电话,通知他们。”


这句话决定了她的下一步行动。“好吧,”蒂蒂说,“让我们去会会琼斯先生。”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第1版 (2012年6月1日)
  • 丛书名: 首席女警探系列
  • 平装: 全3册, 384~436页/册
  • 正文语种: 汉语
  • 开本: 32
  • ISBN: 9787229050245
  • 条形码: 9787229050245
  • 商品尺寸: 20.8 x 14.6 x 1.8~2.2 cm/册
  • 商品重量: 422~499 g/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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