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夜》是美国悬疑小说殿堂级人物康奈尔·伍尔里奇的遗作,由当代最具风格的推理小说作家劳伦斯·布洛克续写完成,让这部爱恨交织、悬念迭起的作品得以与读者见面,功莫大焉。小说基本上沿袭了伍尔里奇在四十年代的经典写法:玛德莲·查默思误杀了一个年轻女性,陷入了自责的折磨之中。她循线找到那个女性生命中的两个冤家,一男一女,决意代为报复。她因此有了新的身份,迂回在那两人的世界中,她活着的目的就是要伺机摧毁他们,却不想情不自禁爱上了她要暗杀的男主角。《入夜》证实他在生命的最后岁月,尽管如此悲惨艰苦,还是没有丧失那种让人不寒而栗的神奇笔触。此作足可与作者的经典作品《黑衣新娘》、《幻影女士》、《我嫁了一个死人并列》,毫不逊色。
编辑推荐
1. 悬疑小说大师康奈尔·伍尔里奇的遗稿,差点就湮没不闻。
2. 当代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续写伍尔里奇遗稿完成,两位推理小说界大师级人物跨时空合作。
3. 小说本身精彩异常,不输伍尔里奇最知名的那些作品。
4. 此次译文社将推出四部康奈尔·伍尔里奇作品,而此书可说是其中的“特别篇”。
媒体评论
他在他选择的旅程终点死去,而我们也势将尾随。但只要读者的心头还是有他幽灵般的生命在盘旋,会为了他选择那种压抑、阴郁的心理环境生活,为了他将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的陷阱与孤独,转化成为阴影之诗,而感受悸动,那么,这个世界还是会因为伍尔里奇的想象,而鲜活起来。
~~小弗朗西斯·内文斯
我很高兴有机会帮美国这位最具震撼力与影响力的黑色作家再添一本精彩的小说。一忆及此,至今感念。
~~劳伦斯·布洛克
作者简介
康奈尔·伍尔里奇(Cornell Woolrich):1903年12月4日诞生于纽约,悬疑小说大师、“黑色电影之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开始小说创作,视F.S.菲茨杰拉德为标杆。三十年代起转型尝试写作中短篇悬疑小说,四十年代起开始出版长篇作品,写出《后窗》、《深渊中的华尔兹》和《我嫁给了一个死人》等名作,成为推理界一代巨擘。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年6月24日生于纽约水牛城,当代美国冷硬派侦探小说大师,纽约犯罪行吟诗人。十九岁发表处女座《你不可错过》,之后将近五十年笔耕不辍,至今已有三十多部小说问世,“马修·斯卡德书系”、“雅贼书系”等为其赢得巨大声誉,获奖无数,被称为当代欧美侦探推理小说第一人。目前定居纽约。
目录
玛德莲与史妲
芭特蕾太太
黛儿
贺立克先生
维克
后记 我所认识的黑色奇人/小弗朗西斯·内文斯
补语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劳伦斯·布洛克
序言
20世纪90年代初,我母亲曾不很当真地考虑写一部自传。她这个人总是尽可能不直接写自己,所以,这件事让我感到很惊讶。“主要写自己,”她有一次对《波士顿评论》采访的记者说,“我感觉,似乎是通向我想写的东西的一个相当间接的途径……我从来都不确信,我的趣味、我的幸与不幸有什么足以示范的品质。”
我母亲1975年说这番话的时候还处在一次极其痛苦的化疗期间;她前一年查出乳腺癌第四期,已转移(那时候还是这样一种情况:患者的病情更多的是告诉家属而非患者本人);医生希望,不过,正如至少其中一位医生当时告诉我的那样,并不真正预期能给她带来长时间的缓解,更不用说治愈了。就像她一贯的风格那样,她一旦又能写作,她就选择为《纽约书评》撰写系列随笔,后来这个系列以《论摄影》为书名出版单行本。不仅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自传色彩,而且连《作为隐喻的疾病》这本书里她都几乎没有出现;要知道,假如她没有经历过当时那种因罹患癌症而蒙受的耻辱~尽管时至今日这种境况没那么严重了,却依然存在,通常是以自感耻辱的形式出现~她是绝对不会写的。
作为一个作家,她直截了当带有自传性的情况,我只能想起四次。第一次是1973年在她首次访问中国的前夕发表的短篇小说《中国旅行计划》。在很大的程度上,这个作品是对她自己的童年、对她的父亲的思考;她父亲是个商人,他短得可怜的成年生活大部分是在中国度过的,我母亲四岁那年他客死他乡(她从未随父母去过现在叫天津的那个地方的英租界,而是留在纽约和新泽西由亲戚和保姆照顾)。
第二次是1977年发表在《纽约客》的短篇小说《没有向导的旅行》。
第三次是《朝圣》,1987年发表,也是在《纽约客》。这是篇回忆录,说的是1947年少女时期的她在洛杉矶拜访托马斯·曼的事情;当时,托马斯·曼离乡背井,流亡在太平洋帕利塞兹。但是,《朝圣》首先是我母亲对她当时最钦佩的作家表达的钦佩;与惯常的做法一样,自我塑像远属于第二位。正如她所写的那样,这是“一个局促不安、满怀热情、着迷于文学的孩子与一个流亡之中的神”的一次邂逅。
最后一次,我母亲1992年出版的第三部小说《火山情人》最后部分有几个自传性段落,她在当中直接谈论~她从未在她已经出版的作品里,甚至访谈中这样谈论过~身为女人的话题;还有就是她2000年出版的最后一部小说《在美国》里有若干一笔带过的童年回忆。
“我的生活是我的资本,我想象的资本,”她对《波士顿评论》同一个采访记者说,并补了一句,说她喜欢把它“据为己有”。就我母亲而言,这是个奇特的,也是一反常态的说法,因为她对钱根本不感兴趣,我永远都想不起来她什么时候在私人谈话里使用过金钱方面的隐喻。然而,在我看来,这似乎倒也是对她的作家之道所做的一个完全精准的描述。这也是她甚至会考虑写一本自传的想法让我感到极为惊讶的原因,对她而言,写自传,继续用资本做类比,就不会靠孳息~一个人的资本的收益~去生活,而是动用资本~不合理之极,不管说的这个资本是金钱,还是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或随笔的素材。
最终,这一想法未产生任何结果。我母亲写了《火山情人》,这样,她就觉得回到小说家这个身份上来了;这一直是她的抱负,即使在她撰写最出彩的随笔时,也是如此。这本书的成功为她找回了自信。要知道,从第二部小说《死亡匣子》开始,她自己就承认缺乏自信心了;《死亡匣子》1967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令她极度失望。《火山情人》之后,我母亲长时间在波斯尼亚和被围困的萨拉热窝忙碌~终于成为她全身心投入的激情。 此后,她回到小说创作上来,至少就我所知,不再提回忆录的事。
我有时胡思乱想,觉得我母亲的日记~本卷是三卷本之二~不只是她从未能抽出时间来写的自传(假设她真的写了,我想象那会是非常文学、由松散片段组成的东西,类似于约翰·厄普代克的《自我意识》这本她极为赞赏的书),而且是那部她从来都不愿意写的杰出的自传小说。继续沿着传统轨道的绝妙类比,不妨说,日记第一卷《重生》就是以描述主人公成长过程为主题的教育小说~她的《布登勃洛克一家》,以曼的杰作打比方;或者,从一个小些的文学格局来看,是她的《马丁·伊登》;杰克·伦敦的这本小说,我母亲少女时代就看过,而且直到她生命的尽头说到它都很喜欢。现在这一卷,我称之为《心为身役》~选自本卷日记的一句话~会是一部充满活力、成功的成年时期的小说。关于第三卷、也即最后一卷,我暂且不说。
这么说的问题在于,我母亲自己自豪而热诚地承认,她一辈子都是个学生。当然,在《重生》里,年纪轻轻的苏珊·桑塔格就在非常有意识地创造自己,或者确切地说,是在重新创造自己,使自己成为她希望成为的人,远离她出生和成长的那个世界。本卷未涉及她离开她童年时代的亚利桑那南部和洛杉矶,去芝加哥大学、巴黎、纽约,也未涉及满足感(绝对不是幸福;幸福是迥然不同的东西,而且恐怕那不是我母亲曾经能从中痛饮的源泉)。 但是,我母亲在本卷记下的作为一名作家的巨大成功,和各种各样的作家、艺术家和知识分子~从莱昂内尔·特里林到保罗·鲍尔斯、贾斯珀·约翰斯到约瑟夫·布罗茨基,以及彼得·布鲁克到哲尔吉·康拉德~的交往,以及能够到处旅行,真的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她童年最大的梦想~都没有影响她当学生的程度,反而更甚。
对我而言,这卷日记最引人注目的事情之一是我母亲在不同世界之间来回穿梭的方式。这其中有些与她极度的举棋不定和她思想的种种矛盾性有关;我认为,它们根本没有令本卷逊色,事实上却令其更有深度、更有趣了,在根本的意义上,是相当的……嗯,抵抗阐释。但是,我想,一个更为重要的元素是,尽管我母亲并不以耐着性子和蠢人相处而闻名(她对蠢人的定义,至少可以说,是普普通通的),对那些她真正赞赏的人,她就变成了学生,而不是她大多数时间里想当的老师。所以,对我来说,《心为身役》最有力的部分在于它的赞赏行为~对为数众多的人的赞赏,但是,以其非常与众不同的方式作出的最最打动人的赞美,也许要算是对贾斯珀·约翰斯和约瑟夫·布罗茨基了。看里面的这些段落,其实,更好地理解我母亲的相关随笔~我尤其想到论沃尔特·本雅明、罗兰·巴特和艾利亚斯·卡内蒂的那几篇~其本身首先就是表达敬意的举动。
我愿意认为本卷也可以公平地称为一部政治成长小说,完全是在一个人的教育、及其走向成熟的意义上讲。在书前面部分,我母亲对美国在越南的战争的种种蠢行悲愤交加,她成为著名的反越战积极分子。我想,就连她回首往事的时候,也都会对她冒着美国的轰炸数次访问河内时所说的一些事情畏缩。当然,我毫不犹豫地将它们编入,一如我编入日记的许多其他条目,它们多种多样的话题让我要么是为了她的缘故而担心,要么就是给我自己带来痛苦。有关越南的地方,我只补充一句,令她怒不可遏的战争的种种恐惧绝非她虚构的东西。她也许不明智,但战争仍然是她当时认为的无法言说的残暴行为。
我母亲从未放弃对那场战争所持的反对立场。但是,她的确开始后悔,并公开地放弃她对共产主义解放的种种可能的信仰,不只是放弃对共产主义的苏联、中国或古巴的化身的信仰,而且是对作为一个体制的放弃;这不像她同辈人中的很多人(这里我会说话谨慎,但是,明眼的读者会知道我指的是我母亲同辈中的哪些美国作家)。如果不是因为她和约瑟夫·布罗茨基交情深厚~也许是她一生中两个才智相当的人之间唯一的惺惺相惜的关系~她是否会产生这一情感和思想变化,这我说不好。尽管在布罗茨基生命的最后阶段他们疏远了,但他对她的重要,再怎么说都不为过,不管是美学上,政治上,抑或人性上,都是如此。她在纽约纪念医院 临终之时,在她离世的前一天,在她呼吸极其困难、生命快到尽头时,在报纸的头版头条全在报道亚洲海啸 ,她只说到两个人~她母亲和约瑟夫·布罗茨基。套用拜伦的话,不妨说,他的心即她的仲裁。
她的心经常受伤,本卷许多篇幅就是失去浪漫之爱的详尽细节。在某种意义上,这意味着它制造了关于我母亲生活的一个假像,因为她不开心的时候日记会记得多些,在她极不开心的时候记得最多,一切顺利时记得最少。但是,尽管比例不一定完全正确,我想,就和她从写作中获得的巨大的成就感一样,就和她作为一个永远的学生、杰出的文学的一种理想读者、杰出的艺术的理想欣赏者,杰出的戏剧、电影和音乐的理想的观众时~尤其是她不在写什么的时候~所赋予自己生活的热情一样,她爱情中的不幸福也是她的一部分。因此,这些日记从失去到博学,然后回到原地,这样真实地呈现出她自己,即她走过一遭的人世间的生活。至于那不是我希望她过的生活就无关紧要了。
罗伯特·沃尔什欣然审阅了最后的手稿,并发现了草稿上大量的错误和缺陷,大大提高了由我编辑的我母亲这卷日记的质量。
若仍有其他错误,当然由我负责~由我个人负责。
~~戴维·里夫
后记
我所认识的黑色奇人
~~小弗朗西斯·内文斯①
1968年9月25日,曼哈顿喜来登罗素饭店,一个坐在轮椅上、只剩一条腿的男子,意外中风。六十四岁的他,看来却像九十高龄。这个人名叫康奈尔·伍尔里奇,有史以来最擅长编造悬疑情节的创作高手。他一生写了二十几部小说和两百多篇中短篇小说,皆描绘痛苦的冲击,与他在银幕上的神交好友,专拍黑色电影的名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一样,作品中总是回荡着恐惧、苦闷、寂寞与绝望。在他成年之后,绝大部分的岁月,都是在长租的旅馆里跟他的母亲一起度过,深陷在古怪的爱恨关系与同性恋的自轻自贱中,难以自拔。母亲死后,他跟着崩溃,慢慢踏上步向坟墓的旅程。
康奈尔·乔治·霍普雷·伍尔里奇(Cornell George Hopley~Woolrich),1903年12月4日诞生于纽约市。出生没多久,父母关系生变,他跟着做工程师的父亲,在墨西哥度过了童年。八岁,外祖父带他到墨西哥市艺术宫,欣赏法国巡回剧团演出的普契尼歌剧《蝴蝶夫人》,让伍尔里奇第一次见识到色彩与戏剧之美,感受到悲剧之动人。三年之后,一个夜晚,他在阿纳华克谷地(Anahuac Valley)仰望星空,他了解有一天,他跟巧巧桑(《蝴蝶夫人》的女主角)一样,不免一死。从那时开始,他就无法摆脱悲剧宿命的纠缠。“我受困在这种感受中。”他在那本未完成的自传.中写道:“就像是某种可怜的昆虫,被困在倒扣玻璃杯里,想爬上杯壁,但却不能,不能,不能。”
青少年时期的伍尔里奇跟着母亲、阿姨、外祖父,住进了外祖父那间装饰华丽的独栋住宅,地址在纽约一一三街,接近晨曦公园(Morning side Park),距离哥伦比亚大学不过几步路而已。1921年,他进入哥伦比亚学院,主修新闻,学费由他的父亲从墨西哥市寄来。大三那年,他生了一场大病,缠绵病榻期间,他首度尝试写作小说。他在家里找来一本电话簿,第一本小说草稿就是用铅笔潦潦草草地在空白处写出来的。一开始,他就是那种不眠不休的狂热快手作家。“文字的长流,像电弧一样,激射而出,满盈在行距之中,从这一端到另一端,从我脑里到纸张上……疲惫至极,却又放手不得……你阻止不了,它得自己停下来才成。好容易,‘嘶’的一声,熄灭了,但是,出人意表,它突然又开始了,这让我觉得筋疲力尽……”
身体复原得差不多,可以回学校的时候,伍尔里奇已经迷上写作了。每天从早上九点到午夜,他都坐在二楼的房间里,愤怒地书写~门关得紧紧的,把家庭的活动阻绝在外,一尊缅甸大象头台灯,安在基座上,放置身后。一九二四年晚春,他的第一本小说草稿终于杀青,他跟朋友借了一部打字机,把草稿整理成别人也读得懂的文稿。在这部小说找到出版商之后,伍尔里奇放弃了哥伦比亚的学业,改去追求他的人生目标~五光十色的娱乐圈、令人欢快愉悦的爵士乐以及他这辈子最崇拜的文化偶像~菲茨杰拉德那彗星般一闪而逝的文学生涯。
“我只想欺骗死亡。”在遗稿中,他曾经写下这么一小段话:“我只想在我生命中最熟悉的黑暗即将席卷而来,将我吞噬之前,克服一点点。在我已然逝去之后,我也只想再短暂地活一会儿。”他在他选择的旅程终点死去,而我们也势将尾随。但只要读者的心头还是有他幽灵般的生命在盘旋,会为了他选择那种压抑、阴郁的心理环境生活,为了他将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的陷阱与孤独,转化成为阴影之诗,而感受悸动,那么,这个世界还是会因为伍尔里奇的想象,而鲜活起来。
文摘
起初,还有音乐。她的小收音机放着流行音乐。声音关得低低的,以免打扰她的思绪。窗外的天色暗了,她站起身来,越过房间,把灯打开,很快她改变了主意,又把灯给熄了,念头纷至沓来,索性连收音机一块儿关掉了。
在黑暗里坐着比较好,玛德莲想。坐在黑暗里,坐在沉默里,比较好。
这么一来,只有自己的思绪作伴。这阵子,她的思绪始终是个损友,像是漩涡、旋风,总是拉着自己往深处拽,强迫她直视不愿意面对的部分。在暗处,看不真切,听不清心底的真话。也难怪这世界总把音乐开得震天响,把电灯点得亮如白昼,好淹没这捉摸不定的古怪心思,好让这黑暗安安稳稳地停泊在港湾之中。
但是,总有心思不服管教,蠢蠢欲动的时候。
她一动不动地在那里坐了多久?她的心思又是如何披荆斩棘,在旋起旋灭的破碎思考迷宫中找到出路?她其实也不知道。她的腕上有只手表,但她一眼也没瞧过。
最后,她想也没想,站起身来,走向衣橱。窗户是开的,投射进来的灯光让她不会被绊跤。对这个小房间,她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即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眼睛闭得紧紧的,照样可以畅行无阻。
她踩在一个盒子上,伸手到最高一层的架子上。她找到另外一个盒子,打开之后,又摸着一个装着硬物的柔软袋子。她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离开衣橱,回到先前那张椅子,坐了回去。
这是一个由细绳系紧的软绒囊,以前装了一瓶加拿大威士忌。现在装的东西,要命的速度比较快些。
一把枪。
她解开绳结,把手枪从绒囊中拿出来。它的气味立刻充斥了整个房间。那是一种混杂着金属与机油的味道。她有些恍惚,甚至觉得她也闻得到火药的味道。也许这把枪在最后一次清理前开过火?但是,比较可能的还是这味道纯属她的想象。这枪是她父亲的遗物,据玛德莲所知,他从来没有开过枪。
他不用开枪。他用一种较能见容于社会,不易激起议论的方式,慢慢地杀了自己。
他用的是威士忌。起初是很贵的加拿大威士忌,每一瓶都附一个这样的软绒囊。然后,是便宜的裸麦威士忌,最后换成了廉价的加州红酒。一天晚上,有人告诉她,她的父亲中风死在街头。
除了他身上的那套衣服,家里还有几件换洗衣物,也只能送给救世军,别无去处。他还留下一个马尼拉信封袋,里面装着一堆看不出所以然来的老信件、明信片跟剪报。她曾经研究过,却找不到任何线索,好久以前,她就把这些东西扔进火炉了。他留下一把枪,一把左轮,算得上是给独生女儿的唯一真正遗产。
如今它就在这里,冰冰冷冷的金属,握在她的手上。强烈的气味压迫着这间没什么家具的小房间。
这遗产了得。真是个分手的好礼物!
以防你某天想要杀人,玛德莲。
或者你哪天想要自杀。
真实古怪,这些年头他这么安安静静,一点一滴地死去,却始终藏着这把枪。她想,他没扔了这把枪,可能就是觉得有天用得着它。他横死街头的时候,这把枪放在房间里,奇迹中的奇迹是警察搜索过她父亲的房间,竟然没有顺手牵羊,反倒把这件遗物交给了她。现在,这把枪就握在她的手里,任她支配。
她的一双手已经离不开这玩意儿了。这只手交到那只手,又再传回来。她的食指轻轻地抚摸扳机,拇指上上下下地摩挲握柄。武器握在手里,看屋里陈设的眼光也变了,她瞄准那部小收音机、台灯与房间的角落暗处。她瞄准,感觉扳机在她的食指腹下隐隐颤动,像有了自己的生命似的。但她始终没有使出足够的力道,扣下扳机,让她的幻想成为真实。
留着这劳什子干什么呢?为什么要把它放在她生活的房间里?
因为这是父亲唯一留给她的东西?但她很快就否认了这一点。她把他留下的文件扔进火炉,毫不犹豫地把他的衣服捐出去。她留着这把枪,是因为~
因为她可能知道:有朝一日,这把枪会派上用场。
一念及此,她的血液几乎冻结。真是这样吗?她父亲留给她的礼物,竟然是用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把枪扔开吧,她对自己讲。据她所知,枪里没有子弹,击发机制老早就锈了,现在唯一的功能是当镇纸。但她不这么想。这把握在手里的枪,随时可以释放出毙命的力量,它所蕴藏的毁灭、杀戮能力,仿佛有了生命,蠢蠢欲动起来。
她把枪管塞进嘴巴里,让舌头尝一下铁的味道。
感受扳机的震动。
她把枪管抽出来,抵住太阳穴,再把枪管伸进耳朵,又放进嘴巴,抵住喉咙深处的脉搏。只要扣下扳机,她想,立刻就没有脉搏了,脑子里也不会再有思想,没有,什么都没有了。
但是为什么呢?
这,她想,是最古怪的部分了,因为这问题无从作答。为什么要自杀?因为生命是如此空虚,她想。因为找不到不自杀的理由。但是,做什么事情都找得到理由吗?同样的道理倒过来,她大可认为她应该好好活下去,因为她也找不到不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理由。
人们行事真的有理由吗?他们真的需要理由吗?生命,毕竟,不是一个逻辑问题。就算想出答案来,也得不到奖品,不过,这没关系,反正也没人想得到答案。不管想得出、想不出活下去的理由,大多数的人还是选择继续活着。不管找得到、找不到理由自杀,还是有人会选择自杀。
开灯吧,她的思绪狂乱。听点音乐吧。跟着收音机一起唱歌,如果有必要,把肺尖的气都喊出来吧。但是,要穿破这阴郁的心情与这黑沉沉的夜晚,明天破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这枪扔了。
不。
她总是觉得她没办法就这么把枪放回绒囊。她的思绪断断续续。以前,她听过一个戏剧法则:如果在某出戏的第一幕出现了一把枪,那么在第三幕落幕之前,你得让它开火。据说,这世上有个部落,拔剑之后,不见血就不许还鞘?如果找不到敌人,至少也得在大拇指上划一下,免得坏了规矩。也许这是迷信,也许是为了不让他们轻易挥舞武器。
她突然发现她又把枪管抵在太阳穴上。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第1版 (2015年1月1日)
- 外文书名: Into The Night
- 精装: 294 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开本: 32
- ISBN: 9787532766086
- 条形码: 9787532766086
- 商品尺寸: 19.6 x 13.8 x 2.4 cm
- 商品重量: 38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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