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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3, 2016

凯特·阿特金森罪案悬疑系列 (2册-平)

原价RM63.00/套

* 蝉联亚马逊排行榜 TOP10小说家
* 英国BBC同名悬疑探案剧《尘封旧案》作者
* 作品首次在大陆出版
* 斯蒂芬·金赞誉《尘封旧案》:十年来读过的最曲折迷离的小说!
*《纽约时报》《卫报》《太阳报》《环球报》《泰晤士报》《镜报》,本本上报!
* 全球版权售出20国!

媒体评论
《尘封旧案》是一本充满活力、代入感极强的小说,它让大部分描写谋杀悬疑的畅销小说相形见绌,就像它们内容中的那些尸体一样毫无生气。
~~杰奎琳·凯雷《纽约时报》 


这是一本拿起来了就很难放下的书……《尘封旧案》与一颗沉着自信、缓缓升起的文学新星一道在闪闪发亮。
~~伊丽莎白·伊根《芝加哥太阳报》

阿特金森在设置巧妙的情节方面堪称大师。在处理六条故事线的时候,她用怜悯加一点点幽默,写了诸如猥亵儿童、乱伦、精神疾病之类富有争议的问题……我们非常想看看这位奇探最后的结局,这样是不是要求太多了?
~~维克·鲍顿《人物》

《尘封旧案》本质上是一出做到了平衡的戏剧,邪恶与愚昧和真理与和解相对立。在这方面,这本书比许多侦探小说都要更令人满意,不仅仅是因为作者的文笔好,而且还是因为它蔑视黑暗,不会让黑暗一方胜利的态度……每个拿起这本书的人都会觉得引人入胜,不读到最后一页就没法停下来。
~~《英国卫报》

正是在《尘封旧案》里的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互相结合,使之成为了一本让读者兴趣盎然的书;一部分是复杂的家庭剧,一部分是神秘的探案剧……而《尘封旧案》的情节驱动做得很好,因为阿特金森女士很好地设置了一些出其不意的情节。
~~《纽约时报》

情节惊悚,引人入胜,在《善意恶行》这本书里,阿特金森证明她能将情感丰富的戏剧与惊悚故事相结合的独特能力……想想由雷蒙德·钱德勒编剧,理查德·柯蒂斯导演的电影,这种组合让双方都出彩……在本书中,布罗迪正是这种组合的体现。
~~《泰晤士报》

凯特·阿特金森不仅在创造真实而复杂的人物方面堪称大师,她对编写故事情节也十分拿手……《善意恶行》又是一本令人赞不绝口的书。
~~《镜报》

作者简介
凯特·阿特金森(Kate Atkinson):出生于美国纽约,目前居住在英国爱丁堡。1974年取得英国文学硕士学位后,出版的第一本小说Behind the Scenes at the Museum,即荣获惠布瑞特首作小说奖。而她的短篇小说更是获奖无数,包含布里德波特短篇小说奖、伊恩·圣詹姆斯奖 、E.M.福斯特奖,还入围英国书籍奖年度作家、法国里拉年度图书奖、苏格兰圣安德鲁十字学会文学奖等。

译者简介
吴奕俊:1985年生,英国华威大学文学硕士,现于暨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任教,曾出版《习惯的力量》《惠特妮·休斯顿传》《大国与将军》等多本译著,其中《惠特妮·休斯顿传》获2012年新华网影响力图书奖。


《尘封旧案》

小说从三十多年前的案件~一个小女孩在午夜失踪;一位年轻貌美的办公室职员被一个疯子突然杀害;一位刚当上妈妈的女人发现自己将生活搞得一团糟,疲于应付苛求的丈夫,最终在血腥与恐怖中逃离~开始叙述,杰克森·布罗迪这个年少时就承受了亲人相继离开的创伤,他怀着对死者亲属的悲悯情怀,接手了对旧案的调查。谜团一层层被打开,受害人家庭中暗藏多年的秘密扑面而来,他的生活笼罩在死亡、阴谋和不幸中……
原价RM28.00/册

目录
1. 尘封旧案第一案 1970年家庭悲剧
2. 尘封旧案第二案 1994年平常的一天
3. 尘封旧案第三案 1979年事关责任,与爱无关
4. 杰克森
5. 阿米莉娅
6 西奥
7. 卡罗琳
8. 杰克森
9. 阿米莉娅
10. 西奥
11. 杰克森
12. 卡罗琳
13. 阿米莉娅
14. 杰克森
15. 西奥
16. 卡罗琳
17. 杰克森
18. 阿米莉娅
19. 杰克森
20. 尘封旧案第四案 1971年
圣洁的少女们
21. 杰克森
22. 卡罗琳
23. 尘封旧案第三案 1979年事关责任,与爱无关
24. 西奥
25. 尘封旧案第二案 1994年平常的一天
26. 阿米莉娅
27. 尘封旧案第一案 1970年家庭悲剧
28. 朱莉娅说
译后记

文摘
1. 尘封旧案第一案 1970年
家庭悲剧
这帮孩子真走运。学校假期刚过了一半,热浪天气袭来,这正是这个季节最热的时段。每天早上,孩子们依旧在睡梦中,早已高挂的太阳便戏弄着卧室薄如轻纱、无力下垂的夏日窗帘。太阳升起的时间早了,甚至连奥莉维娅都还没睁开眼睛,大地就已经被晒得闷热。奥莉维娅像打鸣的公鸡一样,总是家里第一个醒来的。自从三年前她出生以后,家里就不再有人设闹钟。

奥莉维娅是最小的孩子,所以现在还睡在贴了幼儿园风格的墙纸、位于房子后面的小卧室里。所有的孩子都曾经住过这间卧室,后来他们一一搬了出去。全家人都觉得奥莉维娅是个小可爱,甚至连朱莉娅~这个一度被宠爱,后来被奥莉维娅取代地位的孩子也认可这一点。在奥莉维娅出生之前,朱莉娅是家里的小心肝,有过五年被宠爱的幸福生活。

她们的妈妈罗斯玛丽说过,她希望奥莉维娅能永远保持这个年纪,因为她实在太可爱了。其他孩子从来没听过妈妈用这个词描述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她们甚至都不知道妈妈会说这样的词。因为妈妈平时说话都是用那种咄咄逼人的命令口吻,比如“过来”,“走开”,“安静”,说得最多的是“住手”。有时候罗斯玛丽会走进房间,或者出现在花园里,看着孩子们说,“不管你在干什么,都给我住手。”然后转身离开,头也不回,留下几个委屈的孩子觉得自己做了坏事。有时候西尔维娅带头捣蛋,当她们被抓了个正着时,罗斯玛丽的态度就更是如此了。

这帮孩子恶作剧的水平可不低,尤其当西尔维娅肆无忌惮地带头时,她们的恶作剧能力显然是无止境的。年龄最大的三个(大家都这么认为)是“一小撮”捣蛋分子,她们在年龄上相仿,以至于妈妈都没办法将这几个孩子区分开来。所以,罗斯玛丽就把这几个孩子当成一个人,随口用恼怒的口吻管他们叫朱西阿(朱莉娅西尔维娅阿米莉娅,或者任何一个),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把它当成是这三个人的小集体干的,好像一切都是她们的错。奥莉维娅通常被排除在这帮让人心烦的小团伙之外。罗斯玛丽似乎从来都不会把她和其他几个孩子混在一起。

大家都觉得奥莉维娅应该是家里最后出生的一个孩子了,某一天,幼儿园风格的墙纸最终会被撕下来~由她们的妈妈来撕,因为她们的爸爸说找个专业的装修工太浪费钱~换上更适合大孩子的墙纸,比如有鲜花或者小马的墙纸,不过不管是哪种,都会比朱莉娅和阿米莉娅房间里的那种易理妥胶带一样的粉红色要好。她们俩都觉得这颜色在颜色选择表里看上去很不错,但在墙上显得非常惹眼。不过虽然罗斯玛丽不喜欢这颜色,但她说自己没有时间或者钱(也没有精力)来重新粉刷,换掉这个颜色。

现在大家都发现奥莉维娅即将跟姐姐们一样,以一种自然而然的方式(这种轮流的方式可真糟糕),与《小胖墩》和《玛菲特小姐》这些儿童歌谣告别,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位置让给家里业已宣布的,即将出生的孩子~前一天全家在草坪上吃了个简易午餐,罗斯玛丽在给大家分青豆烧牛肉三明治与橙汁时宣布了这件事。

“奥莉维娅难道不是最后一个孩子吗?”西尔维娅随口说了一句,罗斯玛丽对大女儿皱了皱眉,好像是第一次注意她似的。西尔维娅十三岁了,而且最近对什么都很感兴趣(很多人会说她有些过度热心),到了青少年时期,她肯定会变成一个十分叛逆、愤世嫉俗的孩子。牙齿最近装上了难看的矫正器,戴着眼镜,显得有些笨拙的西尔维娅长着一头油腻的长发,笑起来像猫头鹰,手指和脚趾长得像外星人,又细又长。考虑到她感受的人都委婉地叫她“丑小鸭”(还是当着她的面说的,好像这是一种恭维,西尔维娅肯定不这么认为),想象着西尔维娅在未来拿掉矫正器,戴上隐形眼镜,还有胸部发育后出落成一只天鹅的样子。罗斯玛丽可没有看出西尔维娅这只丑小鸭有成为天鹅的潜质,尤其在看到她的牙缝里还留着青豆烧肉的残渣时,就更不会往这方面想了。西尔维娅最近对宗教有一种病态的着迷,声称上帝跟她说过话(好像上帝真的会选择和她聊天似的)。罗斯玛丽在想西尔维娅这个阶段是不是青春期女孩必经的阶段,而上帝对她来说不过是流行明星或者小马的替代对象吧?罗斯玛丽觉得最好还是不要理会西尔维娅与上帝的私下交流,由她去吧。至少和上帝对话不花钱,而养小马就太花钱了。

西尔维娅还有个昏厥的毛病,全科医生说这是因为她“发育得有些太快,身高体重迅速增加,但力量却没跟上”,罗斯玛丽觉得这个医学解释听起来太模棱两可,她决定不管这事,这很可能只是西尔维娅吸引周围人注意的伎俩。

罗斯玛丽在十八岁时嫁给了维克多,只比现在的西尔维娅大了五岁。西尔维娅将在五年后长成大人并出嫁的念头让罗斯玛丽觉得非常愚蠢,而且她更加坚信当时自己出嫁时,父母应该干涉一下,直言不讳地指出她还是个孩子,阻止她嫁给维克多这个三十六岁的老男人。她经常觉得父母对自己缺乏关爱,想抱怨,但罗斯玛丽的母亲在阿米莉娅出生后不久就因为胃癌去世了,父亲也再婚并搬到了伊普斯威奇,之后便过上了白天赌博、晚上泡吧的生活。

如果过五年,西尔维娅带一个三十六岁的大叔回来当未婚夫(特别是如果大叔还自称是个伟大的数学家的话),那么罗斯玛丽可能会气得用餐刀挖出大叔的心脏。想到这里,罗斯玛丽释怀了一点,暂时忘了宣布家里会添新丁的事。等到冰激凌车上的音乐在街上响起来时,她批准孩子们出去吃冰激凌。

三个孩子都认为添“丁”或者添“胎儿”这事纯属虚构(西尔维娅坚持称之为“胎儿”,她特别喜欢自然科学的科目)。添新丁这事让她们的妈妈变得非常易怒且易疲劳,这可能是爸爸最后一次尝试要个儿子。维克多不是个溺爱女儿的父亲,他从没表现出真正喜欢她们的样子,只有西尔维娅偶尔会让维克多赞赏一下,因为她“数学很好”。维克多是个数学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家里其他人都不能进入他的世界。他很少和家人待在一起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维克多的活动范围不大,他不是在学校的院系里,就是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回家后则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他偶尔会和他的学生们待在一起,不过大部分时间是独自一人。

他从来都不带孩子们去基督公园的室外游泳池,玩玩激动人心的游戏,也从来不把她们抛起来逗一逗。带她们玩秋千,划船,或者去湿地散步也是不可能的,更不会带她们去费兹威廉来次教育之旅。综上所述,维克多似乎是个不存在的人,他神圣的书房就象征了他的一切。

要是知道这书房曾经是一间明亮的客厅,从这里可以看到后花园的景色,她们肯定会觉得意外。屋子以前的主人就是在这里欣赏着怡人的景色,愉快地吃着早餐,女士们则在这里做着针线活,看看言情小说,来消磨下午的时光。还是在这里,前主人一家人齐聚一堂,一边听着广播剧,一边玩扑克牌或者拼字游戏。1956年,当以远远超过预算的价格买下这座房子时,新婚的罗斯玛丽还想过自己的家庭今后也会这样过日子。但是维克多立刻就霸占了这个房间,并将这里变成了一个不见天日的地方,里面塞满了沉重的书架以及难看的橡木文件柜,此外还有维克多那无过滤嘴的纹盘牌香烟浓烈的味道。光是失去这个房间并不算什么,但对罗斯玛丽来说,她梦想的生活烟消云散了。

维克多在书房里究竟做什么对所有人来说是个谜,不过显然是什么重要的事情。相比之下,他的家庭生活显得微不足道。罗斯玛丽跟孩子们说爸爸是一位伟大的数学家,在书房里做研究,有朝一日研究成果会让他功成名就。不过,每当书房的门偶尔敞开时,孩子们发现爸爸好像只是坐在桌子旁,对着空气阴沉着脸。

爸爸在工作时是不能被打扰的,尤其不能被尖叫的调皮小女孩打扰。这些顽皮起来无法无天的女孩无法消停的性格让父女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太稳定(更不用说这帮孩子们大喊大叫,有时还像一群狼一样发出奇怪的嚎叫声了,维克多永远都不能理解她们在闹什么)。

罗斯玛丽对顽皮的惩罚手段可能不痛不痒,但维克多像冬眠醒来的熊一样从书房里踱出来的样子还是让这些孩子们害怕的。虽然她们一直以来都没有怎么被妈妈惩罚过,但是从来都不敢踏足闲人禁入的书房。孩子们唯一一次进入维克多书房的幽暗深处还是因为要叫爸爸
帮她们解数学题。维克多在房间里那一大堆方格纸上用铅笔草草地写下各种符号,这对喜欢科学的西尔维娅来说不算太糟糕,她多少能看懂一点。

不过对朱莉娅和阿米莉娅来说,爸爸的那些标志和符号与神秘的远古象形文字没有区别。虽然她们尽量不去想,但如果想到了书房,她们脑子里出现的会是拷问室的形象。维克多责怪罗斯玛丽说孩子们缺乏数学素养都是因为她,理由是母亲不聪明的脑子显然遗传给了孩子。维克多自己的母亲艾伦在1924年被送往精神病院之前给维克多的童年留下了一个甜美慈爱的印象。维克多那年只有四岁,随后有人认为他最好不要在精神病院这种令人不适的场所与其母亲会面。结果在成长的过程中,维克多一直想象他妈妈是一个暴躁的疯女人,穿着长长的白色睡裙,一头蓬乱的头发,半夜三更在精神病院的走廊里荡来荡去,嘴里像孩子一样念叨。维克多在很久以后才发现他的母亲没有“发疯”(家里用这个词来形容他母亲),而是在将死胎生下来后患上了十分严重的产后抑郁症,既不暴躁,也没有呢喃个不停,而是悲伤地独自一人,可怜地住在挂满了维克多照片的房间里。维克多十岁时,她因为肺结核去世。

维克多的父亲奥斯瓦德自那之后就把儿子塞进了寄宿学校。后来奥斯瓦德意外坠入南印度洋的刺骨海水中死亡。当维克多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十分平静,然后继续去做之前就在做的数学难题。在战争前,维克多的父亲是最神秘、也是最没用的英国人~一个极地探险者。维克多对父亲的去世感到很高兴。因为这样一来,他今后就不用再活在父亲奥斯瓦德·兰德的阴影下,而是可以在自己相对平和的领域中创造一番伟业。

维克多是在不得不去艾登布鲁克的急诊室时邂逅罗斯玛丽的,那时她还只是一个实习护士。维克多去急诊室是因为在楼梯上绊倒了,笨拙地撞到了自己的腰,但他告诉罗斯玛丽说他是在新市路骑车时被一辆汽车“刮擦”到才受伤的。维克多觉得“刮擦”听起来顺耳,这个词给人感觉有力,听上去像是来自阳刚味十足的世界。他父亲的世界就是如此,而维克多从来都没有成功地融入这样的世界。此外,之所以要说“新市路”,他是想暗示自己这辈子并没有一直宅在圣约翰路和数学系之间的狭小区域内(当然事实就是如此),还是有一定活动范围的。

要不是这次完全意料之外的医院邂逅,维克多也许永远都不会有女朋友。他已经步入中年,而他的社会生活依然局限在棋牌社里。维克多并没有真的觉得自己还需要一个伴侣,实际上,他觉得“分享生活”这个概念相当奇怪。他有数学做伴,这几乎已经占据了他所有的时间,所以他完全不确定找个妻子有什么用。对他而言,女人似乎有着各种各样令人讨厌的特质,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疯疯癫癫,而且还会带来一些实在的麻烦,比如每个月的那几天,性爱,还有养孩子,让人厌烦的事非常多。不过他内心渴望被童年缺失的那种活动与温暖所包裹,而他与罗斯玛丽邂逅正是这样。自己还没意识到,他们就结婚了,整个过程就像打开一扇门,结果发现门后是一个错误的房间。他在诺福克郊区的一间小屋里喝茶时,罗斯玛丽则羞涩地向自己的父母展示了维克多给她的订婚钻戒(其实不贵)。

除了胡子拉碴的父亲在她睡前的祝福亲吻之外,维克多是罗斯玛丽吻过的第一个男人(不过吻得有点尴尬,维克多像只象鼻海豹一样,是整个人冲上去吻的)。罗斯玛丽在铁路上当信号工的父亲和当家庭主妇的母亲在看到罗斯玛丽把维克多带回家时都吃了一惊。他们都被维克多知识分子的打扮(黑框眼镜,皱巴巴的运动夹克,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以及今后必将成为天才的前景(维克多倒没有反驳这种可能性)震住了,更不用说维克多选择了他们的女儿,一位文静、易受影响,且至今都不为人注意的女孩作为自己的妻子。

维克多的年龄比罗斯玛丽大两倍的情况实际上并没有让他们担心。不过后来,当这对幸福的夫妻分手后,罗斯玛丽阳刚味十足的父亲就跟自己的妻子说维克多“不太强壮,不像男人”。罗斯玛丽的母亲唯一不满意的是,虽然维克多是个博士,但是他似乎对自己严重的腹痛问题无能为力,半点意见都给不了。当时维克多坐在茶桌的一个角落里,桌面上铺着马耳他蕾丝桌布,上面放满了蛋白杏仁饼干、德文司康饼以及籽糕。维克多听罗斯玛丽的母亲说了她的毛病以后思索了半晌,终于肯定地说:“维恩太太,我认为你是消化不良。”而她当时放心地接受了这个错误的诊断。 


《善意恶行》

小说开始于高速公路上一起交通~暴力事件,杀手雷欲暴力相向格雷厄姆~一家地产公司的经理,被路过的罪案小说家马丁·坎宁施手相助,于此同时,恰巧休假中的杰克森也目睹了这起事件。而在同一天,杰克森在爱丁堡郊区克拉蒙德的海边,发现了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经过他跟路易斯·门罗的调查,发现了女孩供职于一家名叫“费我思”的家政服务公司。随着杰克森和路易斯的进一步调查,向俄罗斯套娃般的各种谜团逐一浮出水:费我思公司实则是一家卖淫团伙组织,而应召女郎均是从俄罗斯偷渡过来的年轻女子。费我思公司又与格雷厄姆的地产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原价RM35.00/册

目录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文摘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通常情况下,他总能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可是那种会制定计划然后有效地将之付诸实践的人。可是这一次,他碰上的所有事情都在跟他对着干,他觉得自己根本无法预料到这种情况。他在A1高速上堵了两个小时,弄得自己昏昏欲睡,等他开到爱丁堡的时候,大半个早上已经过去了。接着他的车在单行道交通圈里发生了故障,之后因为自来水管道爆裂而导致的封路又使他行程受阻。在往北行驶的过程中,雨一直不依不饶地下着,直到车子驶入市郊,雨势才初见缓和。可是尽管下着雨,人们成群结队集合起来的兴致却丝毫未减~他不会想到这是因为爱丁堡正在举办着“艺术节”,狂欢的人群节日期间会在街上围成圈子乱转,就好像这世界刚刚宣布战争结束一样。唯一能够赋予当时的他有关爱丁堡国际艺术节些微印象的是一次《晚间评论》的电视节目,他之前无意间翻到过,只见一伙中产阶级的坏胚在那里讨论某些矫揉造作的先锋话剧。

他最后来到了这城市肮脏的中心区。这条街道不知怎么就是比周围的其他地方地势要低,像一条嵌在城区当中的黑黢黢的峡谷。雨后的石路光溜滑腻,他把车开得非常小心,街上全是人,不是毫无征兆地穿来穿去,就是三五成群地站立在马路中央,就好像从没有人告诉过他们,马路是用来给车子行驶的,行人应该呆在人行道上。有一条曲曲弯弯的队伍排得跟街道一样长~那些人正等着进入一个看起来像是墙上的炸弹孔的地方,那地方还有自己的名字,写在门外的大幅广告牌上,叫做“先锋会场164号”。

他的驾驶证就放在钱夹里,上面的名字是保罗·布拉德利。“保罗·布拉德利”正是那种惯为人所遗忘的名字。他如今与他的真名已经有些隔膜了,似乎不再有曾经使用过它的感觉。不工作的时候,他经常(也并不总是)称自己为“雷”,这是简单到让人安心的名字。雷(ray)是一道光线,来自光明或是黑暗,来自白昼或是夜晚。他喜欢在不同的身份间游走,这就像是在缝隙中穿行。他所驾驶的这辆租来的标致汽车跟他想给人留下的印象很对路,这不是一辆花里胡哨的肌肉车,这就是一辆普通人会开的车,一辆像保罗·布拉德利那样的普通人会开的车。不管是谁,假若问他以何为生,也就是保罗·布拉德利以何为生,他会说:“没劲透顶。我就是个坐办公室的,在公司的客户部里摆弄些档案材料。”

正当他一边开车,一边试图从他那本令人费解的爱丁堡道路图册中找出逃离这条该死的街道的方法时,有人跑到了他车子的正前方。这是他所厌恶的那类人~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人,架着一副度数很深的黑框眼镜,留着两天未刮的胡子茬,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像这样的人在伦敦简直成百上千,都努力想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六十年代法国的存在主义者。他敢说他们中间没有一个真正翻开过一本关于哲学的书。这样的书他倒是读过不少,柏拉图、康德、黑格尔,他还想着哪一天去弄个学位呢。

他大力踩刹车,那个戴眼镜的家伙像斗牛士避开斗牛那样以小步跳开了,总算没有撞上。那家伙怒火冲天,将他的香烟夹在手中挥舞着,指着他一通狂吼乱叫。既无魅力,又乏风度,他的父母难道能够以这样的教育成果为傲吗?他讨厌别人抽烟,这种嗜好令人作呕,他讨厌某些人指着他尖声叫喊“给我滚”,然后唾沫星子从那家伙肮脏的、被尼古丁染黄了的嘴里喷出来。

他感觉到车子被什么撞上了,就好像深夜开车撞到一只獾或是一只狐狸那样的冲击,只是这次的撞击发生在车子后部,他被这种力量推向前。幸好那个戴眼镜的家伙又表演了一次斗牛士舞,要是他还挡在前面,一准被压成肉饼了。他从后视镜里观察后面的情况。那是一辆蓝色的本田思域,开车人已经下了车。一个粗壮的汉子,身上堆着举重运动员那样成块的肌肉,这种人只能在健身房里称雄,要想在极限条件下生存,他还嫩了点。他绝不可能像雷那样在丛林或者荒漠中活过三个月。他连一天也活不了。他戴着驾驶手套,那种指节上开着洞的丑陋的黑色皮革手套。他那辆车的后座上有条狗,一条结实的罗威纳犬,这种家伙就该有这样一条狗。这家伙就是某种典型形象的活生生的例子。那条狗在后座上抽风,口水喷得车窗上都是,爪子拼命扒弄着玻璃。他可不怎么担心那条狗。他知道如何杀掉一条狗。

雷从车里下来,绕到后保险杠处查看损毁情况。本田车驾驶者开
始对他叫嚷:“你这愚蠢的、该死的笨蛋,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说的是英语。雷想要找些不具对抗性的话来说,让这家伙平静下来,要知道,他就像只快要鸣叫起来的压力锅,他简直迫不及待地要鸣叫,双腿弹跳着,像个状态不佳的重量级拳击运动员。雷是既不攻亦不守,脸上的表情既无怒亦无喜,然而他听到人们因为惊恐齐声地轻呼“啊”,他发现那家伙不知从哪里突然操出了一根棒球球棒,然后他想着,妈的。

之后的好几秒里,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当他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已经倒在地上,手捧着自己头上被那家伙击伤的部位。他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那杂种正在将他的车窗玻璃一面面地砸碎。他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来,不过是徒劳,他顶多只能够跪立着,那姿势就像在祈祷,而那家伙已经提着球棒向他走来了,用手掂量着球棒的重量,准备在他的头盖骨上来一记本垒打。雷抬起一条胳臂自卫,这个动作却让他更加头晕目眩,他再次倒伏到石地上,心里想着,天哪,这就完了吗?他已经放弃了,他真的已经放弃了(他哪里做过这种事),可这时有人挥动着一块黑而方的物体从人群里站出来,将那东西掷向那开本田车的家伙,那家伙肩膀上吃了一下,不由得打了个趔趄。

他的意识又丧失了几秒钟。等他恢复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蹲着两位朝他俯下身来的女警察,一位正在对他说:“先生,没事了。”另一位在用她的无线电对讲机呼叫救护车。见到警察他满心欢喜,这在他人生中是第一次。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1版 (2014年1月1日)
  • 平装: 全2册, 739页
  • 正文语种: 汉语
  • 开本: 32
  • ISBN: 9787208119055
  • 条形码: 9787208119055
  • 商品尺寸: 20.8 x 14.4 x 3.2 cm
  • 商品重量: 83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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