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故事时间设定在1999年,但讽刺的矛头仍然是八十年代的英国。本书叙述了一个三十四岁的妓女(妮可拉·西克斯)行将被杀死的过程,"一个男女之间老掉牙的故事"。问题在于:谁将杀死她?是下流无耻的骗子基思·泰伦特~一个地道的伦敦酒徒,还是富有、高大、情感极具依赖性的盖伊·克林奇?但这个问题直到最后都没有确切的答案。"伦敦场地"既是伦敦市区内的一处场所,也是后现代西方世界的荒凉象征。千禧之年,"大难"将至,女主人公妮可拉·西克斯精心策划,试图引诱两位男主人公~酒吧无赖基思和光鲜体面的盖伊~将自己奸杀。为了达到这一不可思议的目的,她毫无顾忌地对前者使用金钱加肉弹的手段,对后者则费尽心思地灌输俗不可耐的骑士精神;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可以用美色引诱叙述者萨姆森·扬,让这个行将被绝症多得生命的二流作家改变故事情节,使他自己成为了这场谋杀游戏的超级同谋。这部小说巧妙地表现了充满死亡焦虑的"末世情结"。自杀、谋杀、被杀或奸杀,这些虚拟的暴力意象构成了小说总体的死亡氛围。这里的死不仅是肉体之死,而且也是精神之死,信仰之死,灵魂之死,是世界的末日,是存在的终结,是大难临头前人类的自戕。本书分两条线索叙事,一个是第三人称的"他视",另一个是第一人称的"我视",在两种叙事交错中层层剥开被云山雾罩着的变态事实,尽显大限来临之前的无尽荒凉。
编辑推荐
《伦敦场地》的背景是混乱的伦敦,恰似世界末日来临的天体现象正要发生。故事不断切换场景和叙述角度,挖掘作者和他笔下所写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给人以不同一般的阅读感受。
媒体评论
马丁·艾米斯就是新生的福楼拜,再世的乔伊斯。
~~索尔·贝娄
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有关谋杀的故事,一个含有爱的故事,甚至是一个四处充斥且进溅着幽默、性和时不时让人目眩神迷的言语的惊悚故事,艾米斯对当下无比尖锐的关注让人无时无刻不处于亢奋中。
~~《独立日报》
残酷无情,悲情激荡,让读者犹如被催眠一般一气读就……艾米斯是这个时代令人癫狂的大师级作家,需要你做的,唯有静心阅读。
~~《出版人周刊》
作者简介
(英国)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 译者:林红
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英国当代著名作家,1949年生于牛津文学世家,著名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之子。马丁·艾米斯索有英国“文坛教父”之称,与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lies)并称英国“文坛三巨头”。1974年,艾米斯凭其处女作《雷切尔文件》摘得毛姆文学奖,并被誉为“文学天才”。此后艾米斯借其一系列风格多变的作品步入文坛巅峰:《金钱·绝命书》(1984)入选《时代》杂志“一百部最 佳英语小说”之列;《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和《黄狗》(2003)先后入围布克奖提名。虽然艾米斯屡次无缘该奖项,但却无损他成为“英国最受欢迎的年轻作家”(GRANTA杂志)的头号人物。马丁·艾米斯在创作上深受卡夫卡、纳博科夫、乔伊斯等大师的影响,在写实的手法上融入了意识流、黑色幽默及浓郁的魔幻主义风格;其先锋实验的文学品格、标新立异的创作形式、变幻莫测的情节铺陈以及惊世骇俗的语言天赋令其享尽世人瞩目,更被形容为是“蘸着迷药水书写的文坛大师”。
目录
说明
第1章 谋杀者
第2章 被谋杀者
第3章 陪衬者
第4章 死胡同街
第5章 事界
第6章 欺骗之门
第7章 欺骗
第8章 跟上帝约会
第9章 做真正的好事
第10章 基思·泰伦特公寓里的书
第11章 妮古拉·西克斯的各种吻
第12章 盖伊·克林奇遵循的脚本
第13章 他们未曾想到
第14章 对掐游戏
第15章 纯粹的本能
第16章 第三方
第17章 丘比特学院
第18章 这只是一次测试
第19章 女厕所和男厕所
第20章 玩紧张
第21章 以爱的速度
第22章 恐怖日
第23章 你要跟我回去
第24章 最后期限
卷尾
序言
说一下书名。有几个选择。有一阵子我倾向于《时间箭》。接着我想《千禧年》应该是个大胆的尝试(一种普遍的信仰:现如今什么都被称作千禧年)。夜深人静之际,我甚至想过用《爱情之死》。到最后最重要的竞争者就是《被谋杀者》了,那显得既凶险又吸引眼球。我犹豫来犹豫去,在《伦敦场地》和《被谋杀者:最终版本》之间举棋不定……
但是正如你所见,我对我的叙述者恪守一种具有反讽意味的承诺,毫无疑问,他应该会很乐意提醒我存在着两种书名~两种级别、两种秩序。第一种书名是为已经存在的事情命名。第二种书名自始至终都在:它在字里行间流淌、喘息,或者说它试图展现自己。我建议的书名(它们让我昏昏欲睡)都属于第一种。《伦敦场地》属于第二种。所以就让我们称之为《伦敦场地》吧。这本书就叫《伦敦场地》。《伦敦场地》……
~~马·艾
伦敦
文摘
基思·泰伦特是个坏家伙。基思·泰伦特是个非常坏的家伙。你甚至可以说他是那个最坏的家伙。但他却不是最坏的,不是亘古以来最坏的。还有更坏的。在哪里呢?譬如说在灯火通明的荷斯特切克,他们拿着车钥匙,穿着米色汗衫,手提六瓶装的特殊佳酿,在门口扭打,满嘴污言秽语,用肘锁住痛哭流涕的女士的黑脖子,然后回到等待的金发女郎身边,开着锈巴巴的汽车扬长而去,去做下一件事,任何一件、任何一件必要的事。这些最坏的家伙的嘴巴~这些最坏的家伙的眼睛。那些人的眼睛里是个邪恶的小宇宙。不。基思没有那么坏。他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地憎恨别人。至少他还持有多种族和睦相处的观点~不假思索、不由自主地这么认为。跟有着奇怪肤色的女人的亲密接触多少让他变得和顺了。他的可取之处都与一些名字相关联。他结识了芬特娜布斯、菲迪玛、娜特齐斯、伊克芭拉、米绮珂丝、波葛斯拉娃、拉姆莎瓦娣、拉雅斯娃蕾丝~基思,从这种意义上说,是条汉子。这些都是他漆黑盔甲上的裂缝:上帝保佑她们所有人。
尽管基思对自己别的方面近乎满意,但他却痛恨自己的优点。在他看来,那是他唯 一的主要弱点~他的一个悲剧性缺陷。那次,在布里斯托尔附近M4大街旁边的工厂,装卸区旁边的办公室里,他把大脸塞进扎人的尼龙里,那个傲慢的女人吓得瑟瑟发抖,拼命对他摇头,奇克·珀切斯和迪安·普利特两人在一旁尖叫:行动啊。行动啊(他依然记得他们套上尼龙后的嘴唇扭曲的样子),基思肯定没认识到自己的全部潜能。事实证明,他没办法用棍子把那个亚洲女人打得双膝跪地,也没办法一直打下去,直到穿制服的男人打开保险箱为止。他为什么失败了呢?为什么,基思,为什么?事实上,他感觉糟透了:半个夜晚同频频打嗝的罪犯坐在弥漫着他们脚臭味的小汽车里,沿着某个小巷晃悠;不吃早饭,不排便;而现在,最要命的是,他目光所到之处尽是绿草、嫩树、起伏的山脉。再说了,奇克·珀切斯已把第二个保安制服,迪安·普利特很快便从柜台上跳了回去,自以为是地对着那个女人就是一枪。所以基思的良心不安什么也没能改变~除了毁坏他持械抢劫的前途之外。(那真是从头到尾都棘手啊;基思从此名声扫地。)若是他能做到,他会满心欢喜地去做的。他只是没有……他只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呐。
自此以后,基思彻底告别了持械抢劫。他操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在伦敦,泛泛说来,敲诈勒索就是跟人打架、抢毒品;在基思称之为家的西伦敦,敲诈勒索就意味着跟黑人打架、抢毒品~黑人比白人更擅长打架,原因之一便是他们全都打架(没一个文明人)。敲诈勒索是通过扩展势力范围进行的,扩展了势力范围就取得了支配地位:成功属于那些能以惊人的速度跳跃的人,属于那些能够定期以暴力制造奇观的人。几次被人打得四肢嘎吱作响以后(期间他初次意识到了自己喜欢医院的伙食),基思断定自己不是搞敲诈勒索的料。在一次康复期间,他常去哥彭路的沿街咖啡屋,心中老是想着一个谜。那即是:为什么常能见到黑人男子和白人女子(总是金发碧眼的那种,总是那种,大概是要制造最强烈的对比吧)在一起,而从不曾见过白人男子跟黑人女子在一起呢?难道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黑人女子约会的白人男子吗?不会,或者说不太会;不过,你不得不谨慎一些,就他过去的亲身经历而言,这种关系很难持久。那又是为何呢?他突然灵光一现。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白人男子约会的黑人女子嘛!当然。这样容易多了。他把玩个中蕴藏的智慧,吸取了一个教训,一个他早就心知肚明的教训。如果你想动粗,那就锁定女人。锁定弱者。基思放弃了敲诈勒索,翻开了全新的一页。放弃了暴力犯罪以后,基思的事业蒸蒸日上,稳步迈向新事业的巅峰:非暴力犯罪。
-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第1版 (2015年4月1日)
- 丛书名: 马丁·艾米斯作品
- 外文书名: London Fields
- 精装: 519 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开本: 32
- ISBN: 9787532768110
- 条形码: 9787532768110
- 产品尺寸: 21.0 x 14.8 x 3.0 cm
- 产品重量: 558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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