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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27, 2018

马丁·艾米斯作品·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 (精)

原价RM58.00/册

本书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伦敦迪斯顿市镇。莱昂内尔·阿斯博是一个臭名昭著、十恶不做的流氓恶棍,他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关怀着已是孤儿的外甥德斯蒙德·佩珀代因,并对其谆谆告诫:男子汉必须刀不离身,与女朋友约会还不如色情挑逗管用……但一心想过正常生活的德斯蒙德却在无意间与外婆有了私情,这一秘密让德斯蒙德如履薄冰,为了守住这一秘密,德斯蒙德尽量迎合自己的舅舅。即将出狱的莱昂内尔意外中奖一亿四千万英镑,在金钱面前,莱昂内尔的贪得无厌和吝啬不堪显露无疑,金钱让莱昂内尔变得更加残暴无仁,也让这甥舅俩的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

编辑推荐
语言尖锐革新,内容野蛮怪趣,堪为当代英国人真是生活的写照与缩影。

媒体评论
马丁·艾米斯就是新生的福楼拜,再世的乔伊斯。
~~索尔·贝娄

《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是一部交织野蛮、生趣、玄妙而又不乏尖锐的传奇,而这部传奇的缔造者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极富盛名而又极具创作爆发力的马丁·艾米斯。他对神秘、迷离的题材驾驭醇熟,并再现了乔伊斯和纳博科夫的风范;他更对英语进行了一场极具自我特色且令人过目难忘的语言革新。
~~《洛杉矶时报》

一位先知先觉的独特作家,犹如一把迅捷高效的弹簧刀,出其不意,刀刀出彩,他就有本事将别人眼中噩梦般的荒诞不经在他漫不经心的割刃下幻化成一幅绚丽多姿的水彩画。
~~《独立日报》

作者简介
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英国当代著名作家,1949年生于牛津文学世家,著名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之子。马丁·艾米斯素有英国“文坛教父”之称,与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并称英国“文坛三巨头”。1974年,艾米斯凭其处女作《雷切尔文件》摘得毛姆文学奖,并被誉为“文学天才”。此后艾米斯借其一系列风格多变的作品步入文坛巅峰:《金钱·绝命书》(1984)入选《时代》杂志“一百部最 佳英语小说”之列;《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和《黄狗》(2003)先后入围布克奖提名。虽然艾米斯屡次无缘该奖项,但却无损他成为“英国最受欢迎的年轻作家”(GRANTA杂志)的头号人物。马丁·艾米斯在创作上深受卡夫卡、纳博科夫、乔伊斯等大师的影响,在写实的手法上融入了意识流、黑色幽默及浓郁的魔幻主义风格;其先锋实验的文学品格、标新立异的创作形式、变幻莫测的情节铺陈以及惊世骇俗的语言天赋令其享尽世人瞩目,更被形容为是“蘸着迷药水书写的文坛大师”。本书译者为台湾知名学者、作家何致和先生。

目录
第1部
2006 德斯蒙德·佩珀代因,兴趣广泛的男孩

第2部
2009 莱昂内尔·阿斯博,彩票傻瓜

第3部
2012 茜拉·唐·佩珀代因,怀中的宝宝

第4部
2013 谁?谁?

序言
马丁·艾米斯和他的小说
~~瞿世镜

马丁·艾米斯1949年生于英国南威尔士,父亲金斯利·艾米斯是著名小说家,母亲希拉莉·巴德威尔是农业部一名公务员的女儿。马丁十二岁时,父母离异。继母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也是一位小说家。马丁原来和其他同龄孩童一样,喜欢阅读连环漫画。继母引导他读简·奥斯丁的小说,这是他最早受到的文学启蒙熏陶。马丁曾经在英国、西班牙、美国十三所学校上学,然后在伦敦和布莱顿补习,为大学入学考试作准备。他考进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英语系,毕业时获一等荣誉奖。他写的第一部小说《雷切尔文件》1973年获毛姆奖。1975年,他担任伦敦《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的助理编辑,出版了第二部小说《死婴》。他还发表了许多书评和散文。于是他被《新政治家》编辑部录用,这时他才二十七岁。后面两部小说《成功》(1978)和《其他人·一个神秘的故事》(1981)出版之后,他成了专业作家,并且给《观察家》《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纽约时报》等报刊杂志写文学评论。他是一位多产作家,陆续发表了下列作品:《太空侵略者的入侵》(1982)、《金钱·绝命书》(以下简称《金钱》)(1984)、《白痴地狱》(1987)、《爱因斯坦的怪物》(1987)、《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年获曼·布克奖提名)、《访问纳博科夫夫人及其他游览杂记》(1993)、《经历》(回忆录,2000年获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会面屋》(2006)、《第二平面》(2008,关于“9·11事件”及反恐战争的文集)、《黄狗》(2003年获布克奖提名)、《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2012)。2007年至2011年,马丁在曼彻斯特大学新写作中心担任创意写作课程教授。2008年,《泰晤士报》将他评为1945年以来五十位最伟大的英国作家之一。马丁· 艾米斯结过两次婚。他的第二位夫人伊莎贝尔· 芳赛斯卡也是一位作家。马丁·艾米斯曾经住在伦敦肯辛顿区王后大道,他的小说时常以这个地区作背景。书中人物抱怨这里外国游客过多,商业气氛过浓,反映了伦敦市民丧失文化根底的异化感。他像狄更斯一样,喜欢从伦敦街头俚语、行业切口中吸收新鲜词汇,来丰富他的英语。这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通俗语言,被其他青年作家、记者、读者们纷纷仿效而流行一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马丁·艾米斯阐明了他的文学观念:
“如果严肃地加以审视,我的作品当然是苍白的。然而要点在于:它们是讽刺作品。我并不把自己看作先知;我不是在写社会评论。我的书是游戏文章。我追求欢笑。

“我不相信文学曾经改变人们或改变社会发展的道路。难道你知道有什么书曾经起过这种作用吗?它的功能是推出观点,给人以兴奋和娱乐。
“小说家惩恶扬善的观念,再也支撑不住了。肮脏下流的事情,当然成为我的素材之一。我写那种题材,因为它更有趣。人人都对坏消息更感兴趣。只有一位作家,曾经令人信服地写过幸福,他就是托尔斯泰。似乎除他之外,再无别人能把幸福写得跃然纸上。

“我利用在自己周围所看到的所有荒诞可笑的、人们所熟悉的、凄惨可怜的事情……在这些日子里,到处存在着寒伧破旧、苦难悲惨的景象。

“阐明社会因果关系并非小说家的事业。他们必须对他们所具有的艺术效果非常敏感。”

马丁的处女作《雷切尔文件》被誉为青春期赞歌。这部小说的时间跨度只有一个晚上,但是通过记忆联想和闪回等意识流手法,扩展了它的容量。主人公查尔斯·海威在他二十岁生日之夜,回想他第一次爱情经历。他是一位聪明、敏感的青年,渴望成为作家。在几本笔记本里,他写满了描述女友雷切尔·诺伊斯的文字。通过这些笔记和其他回忆,第一人称叙述者查尔斯展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机智幽默地描述他的成长过程和初恋的惊喜感受。马丁·艾米斯认为,“在青春期,人人都感到创作的冲动~想要写诗、写戏剧、写短篇小说。作家不过是那些把这冲动继续坚持下去的人。”

我们发现,马丁·艾米斯的创作冲动继续坚持着,而且他有一种黑色幽默的灵感。他的第二部小说《死婴》,把幽默讽刺、生活堕落、荒诞暴行混杂在一起。这部小说写六个年轻人在伦敦郊区一幢大房子里度周末。时间跨度从星期五早晨至星期六。作者仍然使用意识流闪回手法,来扩展六个人物的生活经历和心理深度。当这群青年星期五聚在一起过周末时,来了三位美国客人。他们激起了大家放荡的欲望,在酗酒、吸毒之余,男女混居,任意淫乱。然后是一连串暴行:殴打、虐待、谋杀、撞车。此书的平装本改名为《阴暗的秘密》,因为《死婴》这个标题实在太触目惊心了。这部小说如实暴露了西方社会的阴暗面,然而它的色情、暴力内容却可能会引起我们东方读者的强烈反感。

1984年出版的《金钱》是一部非常独特的社会讽刺小说。此书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主人公约翰·塞尔夫是位极端令人厌恶的反派角色,集粗野、好色、蛮横、奸诈等恶习于一身。他的职业是制作电视广告和色情影片。他坦言其所有的嗜好都具有色情倾向,包括“诅咒、斗殴、射击、玩女人、吸毒、酗酒、吃快餐、赌博、手淫”。塞尔夫(Self)的英文含义是“自我”,可见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物。然而他自我意识的核心元素是金钱。他用金钱来购买一切,包括爱情。他的情人塞琳娜·斯特里特是交际花。斯特里特(Street)的英文含义是街道,暗示塞琳娜是出卖色相的街头女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她和塞尔夫上床,她拍三级影片,都是为了金钱。塞尔夫与她臭味相投。他说,“我爱她的堕落”。他们做爱时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钱。只有钱才能帮助塞尔夫达到完美的性高潮。他内心情绪很不稳定,有偏执狂。他认为塞琳娜应该有众多情夫,这才显得她更够劲,更有价值。他又总是怀疑塞琳娜对他不忠,突然间没来由的惊恐不安、汗流浃背。约翰的父亲巴里·塞尔夫离不开毒品、女人、黄色录像、高级餐馆。他的情妇维罗妮卡是有露阴癖的脱衣舞女。他用儿子的钱来购买性爱。人与人之间没有伦理亲情,只有金钱关系。故事发生在1981年,查尔斯亲王和戴安娜王妃成婚,举国欢庆。这是个势利社会,金钱可以购买一切,而高尚的文化毫无意义,因此塞尔夫追求金钱而不追求艺术。他的另一位情妇玛蒂娜·吐温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她试图引导塞尔夫欣赏高雅艺术,消减他的满身铜臭。但是在塞尔夫眼中,印象派画家莫奈的作品不是艺术品,而是金钱的等价物。他的心灵已被金钱彻底地占领和腐蚀!小说的主题是金钱:描述了主人公如何得到它、保存它、消耗它、丢失它。在这过程中,塞尔夫日益腐化堕落、丧失自我。作者所使用的语言相当独特,充满着俚语、行话,弥漫着市井色情文学的特殊气息。在字里行间,响彻着金钱以及金钱的呼声,令人寒心地感到这里有一种异化压抑的气氛。这是一个国际性毒品文化的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瘾君子令人恶心,人际关系极其混杂。塞尔夫表面上是个文化人,暗地里是个奸商,频繁往返于纽约和伦敦之间,靠走私毒品牟利,小说的场景也就随之而变换。在纽约和伦敦各有一个马丁·艾米斯,他们似乎是作者的化身。这些知识分子是在金钱世界中仅存的批判性良知。艾米斯给塞尔夫打工,为他写电影剧本。塞尔夫强迫他在剧本《良币》中添加暴力色情场景。后来塞尔夫穷困潦倒,与艾米斯下象棋赌博。艾米斯不肯手下留情,要将塞尔夫置于死地。最后,塞尔夫撞地铁列车自杀,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他口袋里那本用来赚钱的剧本《良币》成了陪伴他走向死亡的绝命书。在撒切尔夫人统治下的英国,经济暂时复苏,贪得无厌的拜金主义成了流行一时的社会风尚和万恶之源。作者对于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深恶痛疾。作者以“绝命书”作为副标题,发人深省。金钱的破坏性控制力笼罩一切,要想摆脱它的控制,除了死亡之外别无它途。这是何等触目惊心的警示!

马丁·艾米斯1989年出版的《伦敦场地》,题词所示是献给他父亲金斯利·艾米斯的。此书篇幅将近五百页,是他最长的小说,其中蕴含的黑色幽默甚至超过了《金钱》。故事发生在伦敦西区拉德布罗克丛林,时间是1999年。作品结构并不复杂。男主人公基思·泰伦特是个精力充沛、容易激动的飞镖手。他非常迷恋他的女友妮古拉·西克斯,又怀疑她不忠于爱情。读者感到有一种不祥的预兆,最后果然发生了惨案,西克斯被残暴地谋杀了。结果发现是死者本人精心策划,诱骗凶手杀害了她。在人们期盼的“至福千年”前夕,伦敦场地上居然发生了如此惨剧,资本主义世界还有什么希望!此书在1989年布克奖评委会中引发了一场剧烈争辩。两位女性评委麦吉·琪和海伦·麦克奈尔实在难以容忍女主人公西克斯被残暴杀害的血腥场面。由于她们竭力抗辩,此书被否决了。另一位评委戴维·洛奇为此悔恨不已。他认为当时五位评委的意见是3∶2,此书应该入选。

1991年出版的《时间箭·罪行的本质》是一部简短的小说。马丁·艾米斯借鉴了库尔特·冯内果1969年的小说《第五号屠宰场》和菲利普·迪克1967年作品《时光倒转的世界》中的叙事技巧。作者在此显示出他对自己所掌握的辉煌技巧的极端自信:整个故事用倒叙法从坟墓回溯到摇篮,读者必须仔细辨认那些轶事和对话,把它们颠倒的时序重新理顺。在作者的颠倒叙述中,穿插了许多插科打诨的笑话,其五花八门的内容包括吃饭、排泄、争吵、做爱等等;与此并行的书中人物的倒叙,涉及令叙述者苦恼的道德价值判断。叙述者是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战犯,他在盖世太保集中营里当军医。他不是用其医术救死扶伤,而是用它来蓄意杀人。他在战后逃亡到美洲,把时光之箭倒转过来,从死亡到出生把人生之路重新走了一遍。于是死于纳粹屠刀之下的犹太难民自然也活了过来,纳粹集中营里出现了奇特的复苏景象。食物不是从嘴里吃进去,而是从胃里反刍出来。清洁工不扫垃圾,而是往地上倒垃圾。既然一切都颠倒了,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战犯的罪行也就被漂白了。这种是非颠倒的态度和研制原子弹的科学家何等相似!这部黑色幽默作品,启发读者去思考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那就是本书的副标题:罪行的本质~是非颠倒,人性泯灭!

1997年出版的《夜车》也是一部简短的作品。叙述者是一位颇有男子汉气魄的美国女侦探麦克·胡里罕。小说情节围绕着她老板年轻美貌的女儿的自杀案件逐渐展开,总体气氛灰暗、凄凉而充满着不祥预感。作者炫耀他的语言天赋,随意穿插美国本地土话、切口。评论界对此书毁誉参半。

2003年出版的第十部小说《黄狗》与《夜车》相隔六年之久。主人公汉·米欧是演员和作家。他的父亲梅克·米欧是极其残暴的强盗,早已死在狱中。他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中,唯恐遇见父亲生前的仇人或同伙,害怕他们对他报复。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他变得十分孤僻,甚至疏远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一直想实施报复的科拉,指使色情演员卡拉把汉诱骗到加利福尼亚,想以色相破坏其婚姻,但未得逞。汉在加州意外地遇见了自己的生身父亲安德鲁斯。这个意外发现使科拉放弃了报复的念头,因为他并非米欧的真正后代。小说把梅克·米欧作为暴君的象征,表现了主人公如何摆脱暴君影响的过程。他渴望摆脱亡父的阴影,正如那条哀鸣的黄狗试图挣脱背负的锁链。小说家泰勃·费希尔写道:“我在地铁里阅读此书,唯恐有人从我身后瞥见我在读什么……就像你喜爱的叔叔在学校操场上被当场逮住手淫一样。”马丁·艾米斯却说这是他最 好的三部小说之一。此书入围当年布克奖候选小说之列,但最终未能获奖。

《怀孕的寡妇》原来打算在2008年问世,后来一再修订,拓展到四百八十页篇幅,到2010年才正式出版。此书的主题涉及1970年代欧美的性革命,西方世界两性关系的规范从此改观。然而,旧的道德伦理被摧毁了,新的道德伦理尚未诞生。亚历山大·赫征将这个过渡时期称为“怀孕的寡妇”,暗示逝者已去,新儿未生,尚在寡妇腹中。作者以此作为本书标题。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凯潘尼亚一座城堡中,主人公基思·尼亚林是一位文学专业的英国大学生。1970年夏季,他与一群朋友到意大利度假。他们亲身体验了男女两性关系的变化。叙述者是处于2009年的基思本人的“超我”,即他的道德良心。与基思一起到意大利度假的有他若即若离的女友丽丽以及她那位富于魅力的闺蜜山鲁佐德(这位姑娘与《一千零一夜》传奇中的公主同名)。基思与山鲁佐德互有好感,丽丽因而开始折磨基思。小说下半部的情节发生出乎意料的转折,给基思后来的爱情生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此书幽默、机智、感伤,是对于性革命浪潮中失去自控能力的年轻人的漫画写照。

2012年出版的《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是马丁·艾米斯的第十三部小说。此书似乎可以看作《金钱》的续篇,金钱魔力在此书中引发的闹剧甚至比前者更为夸张。故事发生在伦敦迪斯顿市镇。主人公德斯蒙德·佩珀代因住在大厦第三十三层。这位少年的同龄伙伴们在街头打架,他却在图书馆里看书。他的舅舅阿斯博是个贪得无厌的流氓无赖,臭名昭著的罪犯恶棍。他以独特的方式关怀外甥,对他谆谆告诫:男子汉必须刀不离身,与女朋友约会还不如色情挑逗管用,在斗狗场里赢钱的诀窍是用塔巴斯科辣酱拌肉片喂狗。然而德斯对此毫无兴趣,他在书本的浪漫天地中寻求慰藉,这种娘娘腔的行为使他舅舅火冒三丈。德斯学识增长,逐渐成熟,想要开始过一种更加健康的生活。这时阿斯博买的奖券突然中了一亿四千万英镑大奖。一位工于心计的诗人模特儿委身于阿斯博,成了他的情妇。阿斯博腰缠万贯而始终不改其流氓本色,然而舅甥俩的人生轨迹却从此发生了剧烈变化。有人认为作者是以轻蔑的目光审视大英帝国的沉沦。马丁·艾米斯辩称此书并非“皱着眉头对英国评头论足”,而是以“神话故事”为基础的一幕喜剧,并且坚持认为他“作为英国人,深感自豪”。

英国小说家、评论家A·S·拜厄特认为,现代英国小说有两种传统。第一种传统是前现代的现实主义。菲尔丁是这种传统的鼻祖。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模仿现实、记叙历史的功能,并且通过“情节”与“人物”之间的交织来表述,注重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和文字的清晰性。第二种传统是现代的实验主义。其远祖可以追溯到斯特恩。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的虚构功能,强调探索小说本身的形式结构,挖掘其象征内涵,并且认为叙述技巧与形式结构的标新立异比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文字的清晰性更为重要。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英国小说出现了两种传统交汇合流的趋势。马丁·艾米斯正是这股潮流的代表人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我可以想象这样一部小说:它和罗伯·格里耶的那些小说一样复杂微妙、疏远异化、精心撰写,同时又能提供节奏、情节和幽默方面沉着而认真的满足感,这些品质使我联想起简·奥斯丁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这是我自己正在试图去做的事情。”马丁·艾米斯兼收并蓄的创作方式,不仅继承了英国小说的现实主义和实验主义传统,而且从法国罗伯—格里耶的新小说、爱尔兰乔伊斯的意识流小说和美国小说家冯内果、索尔·贝娄、纳博科夫那里借鉴了不少新颖技巧。他的标新立异来源混杂而丰富多彩。在当今英国文坛,不少青年作家深受他的影响,威尔·塞尔夫和扎迪·史密斯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虽然作者自嘲他的小说不过是游戏文章,我们千万不要被他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叙事技巧所迷惑。他创作的那些“讽刺漫画”中所蕴含的社会批判和价值判断,表明他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严肃作家。1989年春,我在伦敦英国国家图书馆中初次阅读马丁·艾米斯的《金钱》时感到十分震惊。狄更斯《双城记》的场景在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展开,《金钱》的叙事线索也在伦敦和纽约两个城市之间交织。在西方的传统观念中,爱情是纯洁的、神圣的。《双城记》主人公席德尼·卡尔登是典型的英国绅士。他为自己心爱的女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金钱》的主人公塞尔夫简直是个卑鄙畜生,情妇是他用金钱购买的泄欲工具。摒弃了圣洁的光环,爱情异化为买卖,英雄堕落为反英雄。我原来以为英国是一个具有绅士之风的国度。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怎么会变成塞尔夫那样猥琐卑鄙的恶棍?我简直无法接受这样的人物形象!

起初我觉得马丁·艾米斯的小说令人反感,难以卒读。后来我注意到,约翰·塞尔夫在小说中自称“六十年代的孩子”。我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美社会经历过一场激进自由主义社会风暴。正是这股强烈的右倾社会思潮,冲垮了西方传统道德的底线,英雄才会异化为反英雄,神圣的爱情才会异化为可用金钱交换的生物本能。在六十年代,中国也经历了一场文化大革命风暴,但这股极左社会思潮对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底线的冲击,我们又是否深刻反省过?

与英国著名小说家多丽丝·莱辛研讨当代英国小说发展,使我对此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她严肃地指出:“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就了整整一代文明的野蛮人。他们受过充分教育,掌握了现代科学知识,却用它来满足永无止境的物质欲望。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成了野蛮的后果。虽然科学昌明、物质丰富、经济繁荣,但是精神空虚、传统断裂、道德沦丧、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民族冲突、性别歧视、国家对立、战争灾难、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中国现代化千万别蹈西方覆辙,必须另辟蹊径,走自己的路。”读到马丁·艾米斯小说中的色情暴力场景,莱辛关于“文明的野蛮人”这个振聋发聩的警句,就在我心中回响。也许这就是阅读马丁·艾米斯的价值所在吧。
献给萨莉

文摘
第1部
谁把狗放了进来?
……恐怕这将是个问题。
谁把狗放了进来?

谁把狗放了进来?
谁?
谁?

2006 德斯蒙德·佩珀代因,兴趣广泛的男孩

1
亲爱的珍娜薇弗,
我跟一个比我大的女人发生了关系。她是个老于世故的女士,截然不同于我认识的那些十来岁的姑娘(比如伊莱柯特拉,或者夏奈尔)。性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我觉得我在恋爱了。但我遇到一个非常纠结的问题;她是我的外婆!

德斯蒙德·佩珀代因(德斯蒙德,德斯,德西),本文的作者,十五岁半。如今他的笔迹里透着刻意的讲究;那些字母,以前都是往后倒的,而他经过耐心的训练,如今都往前倒了;把整个句子摆弄通顺了之后,他就开始做一些小小的点缀(他的e肯定都要修饰过~像个侧过来的w)。眼下德斯跟他舅舅合用一台电脑,他在电脑上学习书法课程,以及其他一些课程。

另一方面,年龄的差别是惊人的
他把那句话划掉,然后重新往下写。
事情是从两个星期前开始的,当时她打电话来说,亲爱的,家里的水管又坏了。我说是外婆吗?我这就过去。她住在一英里外一座屋子的一个老奶奶套间 里。那里的水管老有问题。我不是水管工,可我从干那一行的乔治舅舅那里学了一点。我给她修好了水管,她说,为什么不留下来喝点酒呢?

书法(以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已经掌握,但标点还没学好。德斯是个擅长拼写的小家伙,但他知道在标点使用上他有多弱,因为他刚开始上这方面的课程。他凭直觉(相当正确地)认为,标点是一种艺术。

所以我们喝了几杯我不常喝的杜本内酒 ,她给我做种种怪脸。她始终放着披头士的音乐,放的都是慢节奏的,比如《金色梦乡》,《昨天》,《她正要离家》等。然后外婆说,天太热了,我得去换上睡衣。她回来时穿着一条娃娃裙!

他想让自己受点儿教育~不是在斯奎尔斯弗里学校,他从《迪斯顿新闻报》上了解到,这所学校最近被评为全英格兰最差的学校。但他对这个星球和宇宙的了解上,存在着难以置信的空白点。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自己居然不知道那么多的事情而惊愕。

于是我们又喝了几杯,我注意到她保养得多么好。她一直精心照料自己,鉴于她所过的那种生活,她真的算是健康的。所以又喝了几杯之后,她说,你穿着那身颜色鲜亮的校服,没有被活烤的感觉吗?过来,漂亮的孩子,让我们抱抱!哦,我能怎么办呢。她把手搁在我的屁股上,滑到我的内裤上。嗨,我也只是个人呀,是吧?立体声在放着披头士的《我应该知道得更多些》~但一件事引向另一件事,这是令人极度兴奋的!

比方说,德斯阅读过的唯 一一份全国性报纸叫做《晨雀报》,而他的通信对象珍娜薇弗,是那家报纸的答读者问的专栏女撰稿人,俗称“痛苦大婶”,或不如说叫“狂喜大婶”。她主持的版面充斥着也许完全属于杜撰的联系人的详细情况,她的回答则包括一句下流的双关语加一个惊叹号。而德斯蒙德的故事并不是杜撰的。

你必须相信我,这一切都是非常“始料不及”的。这完全不是我们的本意!是啊,我们生活在迪斯顿,这样的事情不会太受人叱责。而且,是啊,我外婆年轻时喜欢恶作剧。但她是个受人尊敬的女人。事情是这样的,她的一个大生日即将来临,我想她是开心过了头。至于我本人么,我有着严格的基督教背景,至少是我父亲这方面(五旬节派教会 教徒)。你知道吗,珍娜薇弗,自从三年前我母亲茜拉去世后,我一直非常不开心。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我需要温情。就像外婆触摸我时那样。哦。

德斯并不真的打算把信寄给珍娜薇弗(报头上还点缀着她半裸的画像,不是狂喜大婶,而是痛苦天使)。他写这封信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他想象着珍娜薇弗可靠、客观的回答。比如:至少你还有个老派的外婆!德斯接着往下写。

除了让我深感头疼的法律问题外,还有一个巨大的问题。她的儿子,莱昂内尔,是我的舅舅,他不蹲监狱的时候,就像爸爸那样待我。要知道,他可是个极端的暴力犯罪分子,如果他发现我干了他母亲,他准会杀了我。铁定!

可以商榷的是,他严重低估了莱昂内尔在侵害和报复问题上的观点……德斯的当务之急是掌握撇号。然后,是冒号、分号、连字号、破折号以及斜线的奥秘。

另一方面,年龄的鸿沟并不那么巨大。格蕾丝外婆出道很早,十二岁时就怀孕了,跟我妈一样他听见门锁咔哒咔哒的声响,惊惶地看了眼手表,尽管双腿麻木,他依然努力站起来,站得笔直~莱昂内尔突然就出现在他面前。

2
莱昂内尔站在那里,一个巨大的白色身形,倚在打开的门上,额头抵着举起的手腕,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紫色背心里隐隐冒着灰色的热气(电梯出了问题,而他们的房间在三十三楼~不过话又说回来,莱昂内尔即便在安静的午后躺在床上打盹,身上也会冒热气)。他的另一只胳膊里夹着两打寄售的储藏啤酒,聚乙烯包装。牌子是:蛇王。

“你回来得早啊,莱尔舅舅。”
他举起一只长着老茧的手掌。两个人一时无语。莱尔舅舅的外表属于凶神恶煞型的~虎背熊腰,一脸横肉,头发刨光的脑袋,留着黄褐色的残株。在这个伟大的世界之都里,酷似莱昂内尔·阿斯博这样的年轻人何止成千上万。有人说,在某种光线和背景下,他很像英国和曼联的足球神童、前锋韦恩·鲁尼:不是特别高,也不胖,但特别宽,特别厚(德斯每天见到他舅舅~而莱昂内尔总是比他预见的要大一号)。他甚至还有着鲁尼的那种齿间豁缝很大的笑容。嗯,上门牙分得很开,不过莱昂内尔难得一笑。你能见到的只是他的嗤笑。

“……你拿着笔在干什么呢?你在写什么呀?我得猜猜。”
德斯的反应很快。“哦,关于诗,莱尔舅舅。”
“诗?”莱昂内尔吓得往后一退。
“是啊。诗的题目叫《仙后》 。”

“什么?……我说德斯啊,有时候我真拿你没辙。你为什么不到外面去砸窗子呢?你现在这样不健康。哦,是啊,听我说。你认识上个星期五在小酒店里被我揍的那个家伙吗?你不妨叫他‘罗斯·诺尔斯’先生。他只是提起诉讼而已。竟敢出卖我。说来你还不信。”

德斯蒙德知道莱昂内尔对这样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去年的一个晚上,莱昂内尔回家时看见德斯蜷缩在黑色人造革沙发上,好端端地看着电视里放的《犯罪监察》 ,结果他遭到他舅舅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常、动静最大的一顿暴打。莱昂内尔双手叉腰,站在巨大的电视屏前,说,他们要求公众揭发他们的邻居。《犯罪监察》,这就像……就像一个娈童癖患者的节目,就是。它让我恶心。这会儿德斯说。

“他向法院起诉啦?哦,那是……那是……下三滥中的下三滥。你打算怎么办,莱尔舅舅?”

“嗯,我四处打听了一下,原来他是个不合群的人。住在一个卧室兼起居室的小地方。所以我没别的人可以恐吓,只有他。”

“可他还在医院里。”
“是吗?我会给他带一串葡萄去。你喂狗了吗?”
“喂了。不过我们没有塔巴斯科辣酱了。”
那两条狗,一条叫乔,一条叫杰夫,是莱昂内尔的两条精神变态的斗牛犭更 。它们的领地是厨房后面狭窄的阳台。它们两个整天待在那里,狂吠,溜达,转圈~跟住在隔壁高楼顶上的一群罗威纳犬比谁叫得响。

“别跟我撒谎,德斯蒙德,”莱昂内尔不动声色地说。“永远别跟我撒谎。”

“我没撒谎!”
“你跟我说你喂了狗了。可你没有喂它们塔巴斯科辣酱!”
“莱尔舅舅,我没有现金!店里只有大瓶装的,要五点九五镑一瓶呢!”

“这不是理由。你哪怕偷一瓶也是应该的。你花了三十镑,三十镑哪,买一本操蛋的辞典,却不能拿出二十便士用在狗的身上。”

“我从没花过三十镑!……辞典是外婆给我的。她做填字游戏赢来的。有奖填字游戏。”

“乔和杰夫~它们可不是宠物,德斯蒙德·佩珀代因。它们是我做生意的工具。”

莱昂内尔的生意对德斯依然是个谜。他知道其中一部分与非常过时的讨债手段有关;他知道这部分包括“倒卖”(照莱昂内尔的说法就是收账)。德斯凭借简单的逻辑推理就知道了这一点,因为莱昂内尔大多数进监狱的事由都是威胁勒索和收售赃物……莱昂内尔站在那里,做着他十分擅长的活儿:散布紧张气氛。德斯深深地喜爱他,而且多少有点盲目(没有莱尔舅舅,我今天就不会在这里,他常常对自己说)。但是在舅舅面前,他总是略感不祥。不是不安。是不祥。

“……你今天回来得早啊,莱尔舅舅,”他尽量装得轻快地重复道。“你去哪里啦?”

“去看辛西娅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老是忙个不停。嗨,那个辛西娅的状况。”

那个幽灵似的白肤金发碧眼的辛西娅,或者,照他的读音,叫做希姆菲娅,是莱昂内尔最接近青梅竹马的姑娘,她十岁时(莱昂内尔九岁),他就跟她睡觉了。她也是莱昂内尔最靠谱的女朋友,他定期跟她见面~四五个月一次。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女人,莱昂内尔有时候会这样说:你要是问我的话,我得说,女人是祸水。我不费那个心。我不为女人费心。德斯觉得这些话不妨这样理解:女人,从总体上来说,应该非常高兴,因为莱昂内尔不为她们费心。有一个女人让他费心~是的,但她让所有的人费心。她是个名叫吉纳·德拉戈的人皆可夫的美女……

“德斯。那个辛西娅,”莱昂内尔使劲斜着眼睛说。“天哪。即便,呃,在,你知道,在上一次见她的时候,我也在想,莱昂内尔,你在浪费你的青春。莱昂内尔,回家吧。回家,孩子。回家,去看些像样的色情节目。”

德斯拿起电脑,敏捷地站了起来。“好吧。反正我得出去了。”
“啊?去哪里?去见那个伊莱柯特拉?”
“不。见玩伴去。”
“做点有用的事吧。偷一辆汽车。呃,你猜怎么着,你的林戈舅舅彩票中奖了。”

“他才不会呢。中了多少?”
“十二点五镑。你要是问我的话,我得说,买彩票是傻瓜才干的事儿。哦,我一直想着问你件事情。当你晚上溜出去……”

德斯双手拿着电脑站在那里,像个端着盘子的侍者。莱昂内尔双手端着蛇王啤酒站在那里,像个开着载重车的司机。

“你晚上溜出去的时候,带着一把小刀吗?”
“莱尔舅舅!你知道我的。”
“嗯,你应该带着的。为了你自身的安全。你内心的平静。你会遭人鞭打。或者更惨。如今在迪斯顿,不流行赤手空拳的打斗了。只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致人死命。或者用枪。嗯,”他的口气温和起来,“我看别人在操蛋的黑夜里看不见你。”

德斯只是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笑。
“出去的时候从抽斗里拿一把刀子。拿一把黑的。”

德斯没有去见他的玩伴。(他根本没什么玩伴。他也不需要什么玩伴。)他偷偷去了外婆家。

我们知道,德斯蒙德·佩珀代因现年十五岁。格蕾丝·佩珀代因,向来生活拮据,生了很多很多孩子,以其三十九岁的年龄,能有如今的相貌算是过得去了。而二十一岁的莱昂内尔·阿斯博则显得饱经风霜的样子。

……在灰尘漫天的迪斯顿(又称迪斯顿城,或更加简单,城),没有任何东西超过六十年,没有任何人超过六十岁。根据一份期望寿命的国际调查表,迪斯顿排在贝宁和吉布提之间(男子五十四岁,女子五十七岁)。这还不算完,在关于生殖率的国际调查表上,迪斯顿排在马拉维和也门之间(每一对夫妇~或每一个母亲,生养六个孩子)。所以迪斯顿的年龄结构就非常奇怪。但即便如此,迪斯顿的人口也不会萧条。

德斯十五岁。莱昂内尔二十一。格蕾丝三十九……
他弯腰拉开门闩,跳下七级石头台阶,拍拍门环。他侧耳倾听。传来了她拖着毛拖鞋来应门的声音,背景(一如既往)是披头士歌曲的纯净旋律。这是她每时每刻的最爱:《当我六十四岁的时候》。

3
黎明初现,燥热的天气已笼罩着那座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大的建筑物~层层叠叠的、巨大的阿瓦隆大楼。

在拉着窗帘的阳台上(大小如同一个狭窄的停车场),乔躺在那里,梦着别的狗狗,与它为敌的狗狗,眼如宝石的地狱之犬。它在睡梦中吠叫。杰夫带着无忧无虑的叹息,翻了个身。

在一号卧室里(大小如同一个天花板低矮的软式壁球场,每件东西之间都有相当的距离,门与床,床与橱,橱与独立式穿衣镜),莱昂内尔躺在那里,梦着监狱和他的五个兄弟。他们都在杂货店里,排队领取玛氏巧克力棒。

在二号卧室里(大小如同一个大四柱床),德斯躺在那里,梦见一架梯子,直入云天。

白天来了。莱昂内尔带着乔和杰夫早早出门(公干)。德斯继续做梦。
迄今六七个月以来,他一直在感受着这样的状况:他的悟性的猝然刺痛和复苏。德斯的母亲茜拉,在他十二岁时去世,三年来他始终处于一种恍惚状态中,一种呆滞的睡梦中;一切都是麻木的,没有母亲的……然后他醒了。

他开始记日记~做笔记。他的脑子里有一个声音,他倾听那个声音,跟它对话。不,他在跟它交流,他跟他悟性的窃窃私语交流。是不是人人都有一个,一个内在的声音呢?一个比他们聪明的内在的声音?他觉得也许不是的。那么,他的这个声音从何而来呢?

德斯求助于他的家谱~他个人的智慧之树。
嗯,格蕾丝·佩珀代因,也就是格蕾丝外婆,几乎没受过什么教育,原因很明显:十九岁那年,她就已是七个孩子的母亲。老大是茜拉。其余的都是男孩:约翰(现为粉刷匠),保罗(工头),乔治(水暖工),林戈(无业),斯图亚特(一个下流的户籍员)。披头士成员的名字都用完了(包括“被遗忘”的披头士斯图亚特·萨克利夫),格蕾丝只好无奈地给她的第七个孩子取名为莱昂内尔(来自于一个名气小得多的编舞者莱昂内尔·布莱尔)。后来他成为了莱昂内尔·阿斯博 ,他是一个大家庭里的老么,支撑这个大家庭的是一个单亲妈妈,她本身才刚过了享有选举权的年龄。

格蕾丝喜欢做《电讯报》的填字游戏(不是根据上下文猜的kwik,而是有隐含意义的cryptic~她有这方面的天赋),但她不是个思想敏锐的人。而茜拉,照莱昂内尔的说法,则精得像一群猴子。“天才,”人家说,根本不用费力就成为全班第一。然后她怀上了你。她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参加升学甄别考试。照样通过。但在那以后,在生下你以后,德斯,一切都结束了。茜拉·佩珀代因没有再生孩子,她家里有了一个娃娃~一个娃娃,然后蹒跚学步,然后成了一个小男孩~但她依然像个孩子那样极尽折腾之能事。

关于他老爸,他知道些什么呢?很少。在这方面茜拉几乎同样一无所知。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他是个黑人。所以德斯的树脂色皮肤,奶油咖啡色,带着一种阴影,里面有一种更为黑暗的东西。也许是红木:纹理紧密,散发一种特别的芬芳。他是个体味芳香的小伙子,匀称的五官,整齐洁白的牙齿,忧郁的眼睛。他对着镜子笑的时候,就像是在悲伤地对着他父亲的鬼魂笑~对着他失踪的生身父亲的鬼魂笑。但在现实世界里,他只见过父亲一次。

当时德斯和母亲在欢乐谷一个游乐场里玩耍了一番后,手拉手走在斯蒂普斯洛普街上,德斯七岁,茜拉十九岁。茜拉突然说:

“那是他!”
“谁?”
“你爸爸!……瞧。他就是你!……嘴巴。鼻子。天哪!”
德斯的父亲坐在一张铁长椅上,破衣烂履,一边是一个脏兮兮的黄色背包,另一边是五个空的强弓啤酒瓶。茜拉想弄醒他,先是使劲摇他,用指甲掐他,最后用手掌啪啪地打他,发出惊人的声响,但折腾了几分钟,硬是没弄醒他。

“你确定他死了吗?”茜拉俯下身子,把一只耳朵凑到他的胸前。“这个有时候能起作用,”她说~专心地、缠绵地亲吻他的眼睛……“毫无希望。”她直起腰来,最后给了德斯的父亲振聋发聩的一巴掌。“哦,好啦。醒醒吧,亲爱的。”

她抓着德斯的手,快速离开,德斯在她身边磕磕绊绊,依然不时地拼命回头张望。

“你确认是他吗,妈妈?”
“我当然确认。不得放肆!”
“妈妈,停下!他醒了。回去,再亲亲他的眼睛。他在动呢。”
“不。是风而已,宝贝。我倒是要问他一件事情。我要问问他叫什么名字。”

“你说过他叫艾德温!”
“那是我猜的。你知道我。我可以记住一张脸~但我记不住名字。啊,哭娃。别……”她在他身边蹲下。“听着。对不起,心肝。但我又能说什么呢?他在一个下午来了又走了!”

“你说过持续了整整一个星期呢!”
“啊,别。别,亲爱的。我的心要碎了……听着。他是好人。他很温柔。你的宗教信仰就来自于他。”

“我不信教,”他说,朝着她递到他鼻子上的餐巾纸擤着鼻涕。“我讨厌教堂。我只是喜欢那些故事。那些传奇。”

“嗯,你的温柔也来自于他,宝贝。不是来自于我。”
所以德斯只见过他一次(而茜拉显然只见过他两次)。他们两个都不可能知道,这次邂逅会在德斯记忆里产生什么样的痛苦。因为他在五年的时间里,也在非常努力地试图唤醒某个人~唤醒某个人,把某个人叫回家来……

那只是一滑,只是小小的一滑,只是在超市地板上小小的一滑。

所以德斯(此刻从他在大避难处的床上爬起来)~德斯觉得,要把任何了不起的敏锐和任何了不起的机智归功于他的父亲,都是草率的。那么,这些窸窸窣窣的声响,这些像太阳耀斑一样将在他心里起作用的令人喜悦的膨胀,又来自于谁呢?多米尼克老人~就是他。

多姆外公刚出小学门,就让格蕾丝外婆怀上了茜拉。但当他回来时(待的时间够长,让她怀上了莱昂内尔),他已经进了曼彻斯特大学,学习经济学。大学:德斯念叨这两个字的频率和表现出的崇敬,再怎么估计也不过分。他个人把这两个字翻译成一首诗。对他来说,这意味着宇宙的某种和谐……他需要它。他需要大学~他需要这首诗。

这里有一件奇怪的事情。茜拉和莱昂内尔,在家里被认为是“双胞胎”,因为他们是家里唯有的两个同父同母的孩子。德斯相信莱昂内尔(尽管他有可怕的履历)秘密地遗传了部分老爸的敏锐。不同之处似乎在于态度。德斯喜欢它,喜欢他的聪明;而莱昂内尔则恨它。恨它?嗯,他总是跟它争斗,故意装出很傻的样子,并以此为傲,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德斯去他外婆家时,他是故意装傻的吗?当她让他进去时,也是故意装傻的吗?在那致命的晚上过去后,来了那个致命的早晨……

给你来点牛奶,他在门口说。
她转过身去。他跟在后面。格蕾丝在窗边的扶手椅里就座,戴着她的老花眼镜(圆形金属镜框),不施粉黛的脸忏悔似的俯在《电讯报》的填字游戏上。过了会儿她说:

经常被捕,我在最后一刻径直向东。二,三,四,二,四 ……在关键时刻。

在关键时刻。这个你是怎么猜出来的?

frequently arrested(经常被捕)~in the nick oft。I’m~i,m。Heading east)~e. At the last minute。 在关键时刻。德斯。你和我。我们都将下地狱。

十分钟之后,坐在低矮的长沙发上,她说,只要没人知道。永远没人知道。有什么伤害呢?

是啊。我是说,在这儿,这事儿不会被看得那么坏。
对,不会那么坏。舅舅和外甥女。父亲和女儿,到处都有。
而在阿瓦隆大楼,有这么一对生活在罪孽中的双胞胎……但是你和我。外婆,你觉得这是合法的吗?

别叫我外婆!……也许是一种轻罪。因为你不满十六岁。
什么,像罚金一样?是啊,你也许说得对。格蕾丝。不过。
不过。尽力并且躲开。德斯,即便我要求……尽力并且躲开。
他的确尽力了。但当她要求时,他去了,像遇到磁铁似的。他回去了~回到了命运的自由落体般的荒诞中。

“分号的主要作用,”他念着《简明牛津辞典》,“在于制造一个语法上的分割,其分量比逗号要重,但是比句号要轻。”

德斯感觉到大腿上的辞典沉甸甸的。这是他珍惜的物品。它的纸面护封是品蓝色的(“深沉,生动”)。

“你还可以在一个已经有了逗号的句子中使用分号,作为更有分量的分割:

是什么让我瘸了腿?是不是我的外婆,看不惯我孩子气的癖好,硬要给我做规矩,讲冷冰冰的礼仪;抑或是我聪明的母亲,以她那病态的谨慎;再不就是我那没有决断的舅舅,尽管无数次的寻衅闹事,却被证明是那样的无能,甚至于……”

德斯听见狗的声音。他意识到,它们不是在吠叫,完全不是:它们在骂脏话(屋顶上的那两条罗威纳犬在回骂,在这个距离听来声音微弱,几乎是痛苦的)。

大笨蛋!乔(或者是杰夫)尖叫道。几乎是单音节的。大笨蛋。……操蛋!……操蛋!大笨蛋!

大笨蛋!杰夫(或者是乔)尖叫道。大笨蛋!……操蛋!……操蛋!……大笨蛋!

4
“狗啊,”莱昂内尔说,“它们是从狼变过来的。狼是它们的祖先。要说狼么,”他接着说,“它们不是人类的天敌。哦,不是。你们的狼不会攻击人。那是神话,德斯。完全是神话。”

德斯听着他说。莱昂内尔把“神话”说成“神发”。在他的英语中,所有格的发音(你们的,他们的,我的~依然是以宾格的形式出现,他并不是千篇一律地忽视语法中的数(比如they was 等等)。但是他的口头表达和口音则每况愈下。几年前,他还把“莱昂内尔”发成莱昂内尔。而近些日子,他则把“莱昂内尔”发成了莱永内尔,甚至成了莱永奴。

“我知道你认为我对杰夫和乔很凶。但这是有原因的。我就是要让它们攻击人~只听我自己的命令……现在我又得把它们灌醉了。”

每隔两个星期,莱昂内尔就要用特酿啤酒把那两条狗灌醉。德斯觉得这很有趣。在美国,pissed显然意为生气,或者滚开;而在英格兰,pissed 只是醉酒的意思。给每条狗灌了六罐烈性的麦芽储藏啤酒后,杰夫和乔就既生气又烂醉了。当然啦,当它们真的喝醉的时候,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莱昂内尔说。它们变得很凶猛,但几乎走不了路。直到第二天早晨~哦呵。那时候它们才叫棒哪……那个哦呵听着就像是法语里的ou 。莱昂内尔说话时常常会露出法语来,这也不是唯 一的例子。他还使用过un ~当作一种适度的语助词,表示沮丧,努力,甚至是轻微的肉体疼痛。此刻德斯说:

“你上个星期六已经把它们灌醉过了。”
“是吗?为什么?”
“你用它们来对付那个从红桥来的骗子。星期天早晨。”
莱昂内尔说,“我是做过,德斯。我是做过。”

他们一起吃了日常的早餐:甜牛奶茶加果酱馅饼(手边还有几罐蛇王啤酒)。厨房像莱昂内尔的卧室一样,很宽敞,但里面放着的两件家具让它变得狭窄起来。第一件是一台墙壁那么宽的电视机,本身很有气派,但几乎没法看。你不可能离它足够远,颜色一团团的,所有的人都像照着一道幽灵似的白色光环。不管在播映什么,德斯都觉得像是在看关于三K党的记录片。第二件是一个立方体的炮铜色垃圾箱,他们称它为箱子,它的长宽高跟普通的洗涤机有得一拼。它不仅看上去时髦,当时莱昂内尔在德斯的帮助下把它从电梯里拉出来的时候说。它还是一件很好的自动化生产的工艺品。德国产的。天哪。够沉的。但这件东西也有它的瑕疵。

此刻莱昂内尔点起一根烟,说道,“你刚才一直坐在那上面。”
“我从没坐过。”
“那它为什么打不开呢?”
“它几乎就从没打开过,莱尔舅舅,”德斯说。“从一开始就没打开过。”他们以前为这件事争过好多次。“而一旦打开了,就再也关不上了。”

“有时候是打开的。它对人或畜生都没点儿屁用。关上。”
“为了打开它,我的半个指甲都掉了。”
莱昂内尔俯过身去,使劲拽了一把盖子。“嗯……你坐在上面过。”
他们默默地吃着、喝着。
“罗斯·诺尔斯。”

接下来是一次严肃的争辩或探讨,主题是ABH(Actual Bodily Harm轻微人身伤害)和它更为苛刻的老大哥GBH(Grievous bodily harm,严重的人身伤害)之间的区别。像许多惯犯一样,莱昂内尔对于刑法的问题几乎达到了博士的水平。说到底,刑法在他三位一体的生涯中只排在第三位,其他两位分别是犯罪和坐牢。当莱昂内尔谈到法律(寻求一种别出心裁的方式)时,德斯总是听得聚精会神。他在任何情况下对刑法都是很上心的。

“简而言之,德斯,简而言之,这就是急救用具和急诊病房之间的差别。”

“而这个罗斯·诺尔斯,莱尔舅舅,他在迪斯顿综合医院里待了多久啦?”德斯问道(指的是全英格兰最糟糕的医院。)

“哎唷,反对。这是偏见。”
杰夫和乔喘着气,淌着口水,盯着玻璃门朝里面张望:砖块似的脸,凶神恶煞似的额头,小耳朵支棱着,使劲指向对方。

“为什么说是偏见?”
“假设。”他说成了假数。“我在一场公平的打斗中,给了罗斯·诺尔斯轻轻一击,他走出幽灵酒吧~走进了一辆卡车底下,”他把truck(卡车)说成了truck~kuh(结尾的破裂音上来了个喉塞音)。“明白了吗,这就是偏见。”

德斯点点头。事实上众人都在传说,罗斯·诺尔斯是被担架抬出幽灵酒吧的。

“根据《侵犯人身法》,”莱昂内尔接着说,“其中有普通袭击,ABH ,以及G 。那得由你的故意程度和伤害的严重性来决定。如果使用凶器,任何凶器,比如一个啤酒瓶~那就是G。如果伤者需要输血~那就是G。如果你踢了他的脑袋~那也是G。”

“那你对他用了什么呢,莱尔舅舅?”
“啤酒杯。”
“他需要输血吗?”

  •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第1版 (2015年6月1日)
  • 丛书名: 马丁·艾米斯作品
  • 外文书名: Lionel Asbo: State of England
  • 精装: 331 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开本: 32
  • ISBN: 9787532768639
  • 条形码: 9787532768639
  • 产品尺寸: 21.0 x 14.8 x 2.2 cm
  • 产品重量: 48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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