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侦探小说。主人公“我”是美国一个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受小城帕森威里一个名叫唐纳德威尔逊的人雇佣来到城里,第二天发现威尔逊被人谋杀。“我”花了三天时间侦破了这个案子,同时却也触动了这个小城的罪恶势力。“我”面对以小城独裁者为首,包括流氓、赌徒、黑良心的律师以现任警察局长和警察队伍中的败类等形形色色的坏蛋纠集而成的强大恶势力,凭着一身正气和过人的本领,勇敢地担负起“清理猪圈”的任务,用离间计摧毁了盘根错节的犯罪组织,取得最后胜利。
《血色收割》达希尔·哈米特最富盛名的结构推理小说,线索复杂,疑点层出不穷,而当所有的错综的矛盾挤压在一起,几乎压塌了整篇小》说的时候,作者采用最为锋利的快到完全斩断,取得结构上的最终胜利。所以这部小说一直被认为可读性在作者的代表作《马耳他之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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媲美柯南·道尔,胜过海明威的任何一部小说,推理界的“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达希尔·哈米特富盛名的结构推理作品,兰登书屋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一,这是一部以人称叙述的侦探小说! 主人公“我”是美国一个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受小城帕森威里一个名叫唐纳德威尔逊的人雇佣来到城里,第二天发现威尔逊被人谋杀。“我”花了三天时间侦破了这个案子,同时却也触动了这个小城的罪恶势力。“我”面对以小城独裁者为首,包括流氓、赌徒、黑良心的律师以现任警察局长和警察队伍中的败类等形形色色的坏蛋纠集而成的强大恶势力,凭着一身正气和过人的本领,勇敢地担负起“清理猪圈”的任务,用离间计摧毁了盘根错节的犯罪组织,取得后胜利。
作者简介
达希尔·哈米特(Samuel 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开创“冷硬派”推理小说和短篇小说的美国作家,被称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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媲美柯南·道尔,胜过海明威的任何一部小说,推理界的“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达希尔·哈米特富盛名的结构推理作品,兰登书屋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一,这是一部以人称叙述的侦探小说! 主人公“我”是美国一个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受小城帕森威里一个名叫唐纳德威尔逊的人雇佣来到城里,第二天发现威尔逊被人谋杀。“我”花了三天时间侦破了这个案子,同时却也触动了这个小城的罪恶势力。“我”面对以小城独裁者为首,包括流氓、赌徒、黑良心的律师以现任警察局长和警察队伍中的败类等形形色色的坏蛋纠集而成的强大恶势力,凭着一身正气和过人的本领,勇敢地担负起“清理猪圈”的任务,用离间计摧毁了盘根错节的犯罪组织,取得后胜利。
作者简介
达希尔·哈米特(Samuel 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开创“冷硬派”推理小说和短篇小说的美国作家,被称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
哈米特出生于马里兰州圣·玛丽镇一个种植烟草的农户人家。13岁即辍学走向社会谋生,当过报童、码头装卸工、机关勤杂人员和证券公司小职员。
1915年起,他担任平克顿侦探社私人侦探八年,为后来创作侦探小说提供了广泛的素材。1922年起他先为《黑面具》杂志写些短篇小说,陆续写出《血腥收割》(1929)、《戴恩家的祸祟》(1929)、《马耳他黑鹰》(1930)、《玻璃钥匙》(1931)和《瘦子》(1933)五部长篇小说。他的小说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面貌,同时也刻画了一种强悍的“硬汉子”性格,堪与海明威小说中的硬汉媲美。
文摘
第1章
绿衣女郎和灰衣绅士
第一次听说帕森威里这个地方是在比尤特的“大船”酒吧,是一个名叫西吉?杜威的红发无赖偶然提起的,他卷舌音发不准,把帕森威里说成是珀森威里,就连“衬衣”都说不好,我根本没想到那是个城市名。之后,有几个勉强会卷舌音的人也是说得马马虎虎,我还是没有太注意,以为只是些无聊的玩笑。几年后,当我到了帕森威里,才对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文摘
第1章
绿衣女郎和灰衣绅士
第一次听说帕森威里这个地方是在比尤特的“大船”酒吧,是一个名叫西吉?杜威的红发无赖偶然提起的,他卷舌音发不准,把帕森威里说成是珀森威里,就连“衬衣”都说不好,我根本没想到那是个城市名。之后,有几个勉强会卷舌音的人也是说得马马虎虎,我还是没有太注意,以为只是些无聊的玩笑。几年后,当我到了帕森威里,才对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我在车站打电话给先驱报社,告诉唐纳德?威尔逊我已经到了。
“今晚十点您能来我家一趟吗?”他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愉悦且干脆利落,“蒙顿大街2101号,打个车吧,在劳拉街下车,然后向西走两个街区就到了。”
我应允了。之后,我便坐车到了大西旅馆,丢下行李就出去逛了。
这个城市并不漂亮,旧时的建筑都趋于浮华,也许曾经盛行一时,可现在都已破败褪色。南边有一座依傍着灰暗大山的熔炼厂,一根根高耸的烟囱矗立云端,周围的一切都被矿区排泄的滚滚黄烟熏染得肮脏不堪。这座拥有四万人口的肮脏的城市,就夹在两座因采矿而被弄得乱七八糟的丑陋的大山之间。灰暗的天空似乎也是从熔炼厂的烟囱里冒出来的。
映入我眼帘的第一个警察胡子拉碴,第二个警察破旧的制服上掉了两颗扣子,还有一个站在主道~百老汇和联合大街的交叉口指挥交通,嘴里叼着一支烟。之后,我便转移视线,不再观察他们了。九点半的时候我叫了一辆车,按照唐纳德?威尔逊给我的地址出发了。最后到了一个拐角处,我看到有座房子矗立在由树篱围着的草坪上。开门的女佣告诉我威尔逊先生不在家,我赶忙和她解释说我和威尔逊先生有约。这时,一个身材苗条、皮肤白皙、身穿绿色绉纱服的女郎来到门口。她看上去应该还不到三十岁,虽然她微笑着,但她的蓝眼睛依旧透露着冷漠。我重新向她解释了一遍。
“我先生现在不在家。”她说话时略带口音,“但是如果你们有约的话,他应该很快会回来吧。”她带我进了楼上一间靠近劳拉大街的棕红色屋子,里面放了许多书。我们坐在皮椅上,半对着对方,半对着燃烧着的壁炉,然后她便开始问我和她丈夫之间的事情。
“你是在帕森威里生活吗?”她首先问道。
“不是,我住在旧金山。”
“那么你不是第一次来这儿吧?”
“是第一次来。”
“真的吗?那你觉得我们这个城市怎么样?”
“我还不太了解呢。”我撒了个谎,其实我已经了解了,“我今天下午刚来。”
她闪烁的眼睛停止了窥探,说:“你会发现这是个烦闷的地方,我估计所有的采矿城市都这样吧。你是从事采矿行业的吗?”她又开始询问。
“现在不是。”
她看了看壁炉架上的时钟,道:“唐纳德把你约来,却又让你一直等着,真是不可思议,这么晚了,早就过了谈生意的时间了。”
我客气地说:“没关系。”
“也许不是谈生意吧。”她试探性地问。
我什么都没说。
她笑了,短暂的笑声有点刺耳。
她故作轻松地说:“我可真不是你想的那么爱管闲事,可是你这么神秘,我真觉得好奇怪。你不会是走私贩吧?唐纳德经常和不同的走私贩做生意。”
我任由她说笑。
楼下的电话响了。威尔逊夫人穿着绿拖鞋的脚伸向壁炉,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恐怕我……”她停下来,看了看门口的女佣。
女佣告诉威尔逊夫人有电话。她说了声抱歉,然后就跟着女佣出去了。可她并没有下楼,却拿起了在我听力范围内的分机。
我听见她说:“我是威尔逊太太~对~什么?~谁?~您能大声点吗?~什么?~对~对~您是谁?~喂~喂~”
电话挂断了,她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步子很快。
我点了一支烟静静地发呆,之后被她下楼的脚步声打断。我走到窗前,掀起百叶窗的一条缝,望向劳伦大街。这座房子后面的广场上有一个白色的车库。不久,一个身材苗条,穿着深色外套,头戴帽子的女人进入我的视线,匆匆忙忙地从这座房子走向车库~这个女人正是威尔逊夫人。她驾着别克车离去。我又重新回到座位上继续等待。
四十五分钟过去了。十一点五分时,房外传来了刺耳的刹车声。两分钟后,威尔逊夫人来到屋里。她已经脱掉了衣帽,此时的她脸色煞白,眼圈乌黑。
“真的很抱歉,”她紧闭的嘴巴颤抖地说道,“今晚你是白等了,我丈夫今晚不会回来了。”
我说,明天早上我会在先驱报社和他联络。
于是我便离开了,心里还琢磨着为什么她左脚的拖鞋脚尖处颜色加深,似乎是被血浸湿了。
于是我便离开了,心里还琢磨着为什么她左脚的拖鞋脚尖处颜色加深,似乎是被血浸湿了。
出版社: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2年10月1日)
- 外文书名: Red Harcest
- 平装: 219 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开本: 32
- ISBN: 9787564064839
- 条形码: 97875640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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